千里嘉陵碧水流 立法调研正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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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25 14:39:45] [来源:水生态环境处] [点击量:] [关闭]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共抓长江大保护系列指示精神,按照省人民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安排,518日至22日生态环境厅会同省人大常委会城环资委赴嘉陵江流域开展立法前期调研。省人大常委会城环资委一级调研员蓝明国、生态环境厅一级调研吴畏以及省环境政策研究院有关同志参加了调研。

调研组一行从嘉陵江下游广安市逆流而上,沿江调研了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置、重点涉水企业水资源利用、河湖岸线管控、采砂场及矿山生态修复、电站生态流量管控、河流生态修复和生态廊道建设等点位,在广安市、南充市、广元市召开了立法座谈会,听取了市级相关部门、人大代表以及企业代表立法的建议和意见。



吴畏指出,近年来嘉陵江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全流域常年水质保持在三类及其以上,一些好的做法经验亟待肯定和固化,同时一些水环境问题频发都增加了流域立法必要性和紧迫性。开展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对流域的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以及水文化开展立法保护,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流域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求。我省嘉陵江段属于流域上中游,是长江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制定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对于流域实现依法治水和保护修复具有重要意义。

蓝明国强调,要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结合长江保护法将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有效衔接,同步推进法律起草准备工作。要继续做好立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深入了解立法需求,加强研究论证和沟通协调,系统梳理涉及的立法问题,认真研究借鉴省内外流域水生态保护的经验。流域各级人民政府与有关部门通力配合,结合实际及时提出有关立法方面建议,通过高质量立法引领和推动高质量保护和发展,助推嘉陵江流域实现可持续发展,一江清水永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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