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生态环境厅召开生态环境标准编制工作推进会,针对加快研究编制页岩气、化工园区、中医药、有色金属冶炼四项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调度和研讨。会议由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万平处长主持,水处、监测处、行政审批处、执法总队和标准编制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标准牵头编制单位省环科院、评估中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分别汇报了标准编制工作进展、当前已取得成果及下一步工作计划,与会单位共同商讨标准编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明确环境管理要求和完成时间节点。
会议就做好标准编制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高度重视。生态环境标准是落实环境法律法规的重要手段,也是推进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重要技术支撑,页岩气、化工园区、中医药、有色金属冶炼四项标准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将标准编制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强化负责,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二要确保编制质量。编制单位要与业务处室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实施,要进一步梳理标准编制思路,充分与环境保护领域法律法规及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行政管理工作相结合,确保标准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强;三要确保按时完成。要加强沟通对接,紧盯时间节点,倒排时间、提高效率,确保按时完成标准编制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