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发布实施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3-04-21 16:42:35] [来源:气候与合作处] [点击量:] [关闭]

2023年4月19日,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等17部门(单位)联合印发《四川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是继去年《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发布后,全国首个发布的省级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

四川省地处青藏高原向长江中下游平原的过渡地带,是长江、黄河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极易受气候变化不利影响,是全球气候变化的敏感区和影响显著区。《方案》首次归纳提出了未来一段时期全省面临的十大气候变化风险。

科学制定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是开展适应气候变化行动的重要前提,也是适应气候变化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方案》包括面临形势、总体要求、重点行动、实施保障四个方面20条重点内容。其中明确提出,将适应气候变化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到2035年全国气候适应型发展先行区、气候适应型社会基本建成。

《方案》创新谋划了“适应气候变化十大行动”,即气候变化风险监测评估行动、生态系统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水资源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农业领域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基础设施适应气候变化行动、人居环境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敏感产业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健康领域适应气候变化行动、自然灾害应急和综合治理行动、国土空间气候韧性强化行动。

为保障目标任务落地见效,《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科技支撑、创新试点模式、提升基础能力、促进公众参与、拓展对外合作七个方面明确了保障措施。

下一步,生态环境厅将强化牵头统筹,找准切入点,推动构建生态环境部门牵头、气象部门专业支撑、各部门各司其职、各地区推动落实、全社会参与的适应气候变化大格局。有序推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探索制定配套适应方案,指导具备条件的市(州)编制实施适应行动方案,因地制宜探索和拓展气候适应型发展路径和建设模式,促进更多城市参与到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中来。

版权所有: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主办单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环保投诉热线:12369

网站标识码:5100000086 蜀ICP备05008542号 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5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