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定生态环境局筑牢疫情防控环境安全底线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0-02-14 10:21:10] [来源:泸定县] [点击量:] [关闭]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泸定生态环境局坚持预防为先、控制为主,以切断疫情传播环境污染途径为重点,以医院污水、医疗废物环境监管为抓手,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扛牢政治责任。作为泸定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泸定生态环境局深刻认识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第一时间成立了局长组长,局班子成员副组长,各室、监测站、执法大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甘孜州泸定生态环境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工作方案》甘孜州泸定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工作的通知《泸定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环境监测方案》甘孜州泸定生态环境局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方案》等文件,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职责。

二是周密安排部署,强化联防联控加强与县卫健、公安、住建、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工作衔接沟通,及时调度医疗机构医疗废物产生、贮存、处置情况,重点掌握肺炎疫情医疗废物收集、储存、处置情况,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优化并加强联控工作措施,严防因收集、处置不及时导致二次传播污染。加强与生态环境厅、州生态环境局、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指挥部的工作衔接沟通,综合推进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每日向州局报送疫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三是严明工作纪律,科学应对疫情。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强化责任担当,自觉服从组织安排,狠抓各项工作落实,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加强干部职工防治肺炎疫情的宣传引导,督促做好个人和家属的疫病防控工作,做到少出门、不串门、勤洗手。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做好办公场所疫情防控,严格执行工作人员戴口罩上岗制度,加大办公区消毒灭菌频次,将疫情防控和正常工作两手抓、两不误,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四是突出工作重点,严格应急处置。坚决贯彻部、省、州、县工作要求,自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以来,组织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诊所进行全面检查,宣传疫情防控相关知识,监督各医疗机构严格落实医疗废物储存、收集、转运及无害化处置措施,严防因收集、处置不及时导致二次传播污染。对定点医院、隔离观测点实行医疗废物全过程监管,监督指导医院高标准严要求收储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物,定量包装登记,专车转运,定人定岗及时进行安全无害化处置,坚决防止因处置不及时不到位引发新的传染。持续加大对医疗机构污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填埋场的环境监管,确保正常运行并加强消毒处理。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物资,做好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等应急监测工作,尤其是做好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预警监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五是加强应急值守,强化环境监测。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做好人员、设备、车辆等方面应急准备,确保高效开展应对处置。制定《泸定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环境监测方案》《甘孜州泸定生态环境局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方案》,密切关注定点医院、隔离观测点等环境质量状况,及时开展相应监测,并掌握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时的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督促肺炎疫情定点医院泸定县人民医院加强对医疗废水监测工作,确保医疗废水达标排放。

六是紧盯工作重点,强化环境监管。由局领导带队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设置的5个县级检查卡点、城区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医疗废物、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的收集、运输、储存、处置等过程实行全过程、全覆盖、无死角监控监管,坚决切断疫情传播污染途径,坚决遏制疫情扩散蔓延。截止2月12日,泸定生态环境局累计出动执法人员90人次,检查医疗卫生机构18家次、城镇污水处理厂7次、垃圾填埋场9次、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3次1月23日至2月10日,累计收集处置医疗废物1410.5555kg,其中疫情医疗废物(含社会源废弃口罩)408.055kg

版权所有: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主办单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环保投诉热线:12369

网站标识码:5100000086 蜀ICP备05008542号 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5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