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环保2012—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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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6-26 10:17:17] [来源:] [点击量:] [关闭]

四川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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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二○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

优化环评管理  服务科学发展

 

66日、7日,四川省环境保护厅连续召开环评管理工作座谈会,分别听取成都、乐山市县级环保部门和在川环评机构的意见建议,共同研究贯彻落实省十次党代会精神的实际举措,并就进一步优化环评管理、服务科学发展作出安排部署。

与会人员认为,省十次党代会提出的“三个翻番、五个提升”奋斗目标,是我省未来五年的努力方向和总体要求,未来五年将是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的关键时期,加快发展、科学发展是大势所趋。在这种情势下,环评工作责任重大,必须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妥善应对复杂局面,既要发挥环保倒逼经济转型的作用,严控“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盲目扩张;又要推动重大项目开工建设,提高清洁生产水平,推动经济转型发展。

环境保护厅要求各级环保部门更加重视环评管理工作,既要服务发展,又要守住底线。一是提高审批效率。要落实好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建立健全运行机制,努力提高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二是全过程介入。对重点项目实行专人专办专报,报批前多跟踪、指导、协调,报批中及时交办、催办、督办,报批后尽快上报办结情况。三是完善“绿色通道”。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实行专人接件、专门评审、专人负责、优先环评。确实存在重大问题、政策不允许的项目要及时告知,避免给企业和地方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环境保护厅要求加强对环评机构的考核,强化环评单位的职业道德意识,严格依法办事,既要按合同要求按时保质地提交环评文件,又要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公平公正、为公共利益把关服务的作用。对环评文件多次出现重大问题的单位要给予制裁,对“弄虚作假”“粗制滥造”的环评单位予以坚决的清理。同时,环保部门要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为环评文件的编制提供科学有效支撑。

 

 

 

报:厅领导,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境保护部环评司

发:市(州)环保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信息来源:环评处       编 辑:李成顺         签发:于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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