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厅简报
第28期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10月11日
【环境要闻】
▲9月26日,省人大会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修正案。
▲自9月初启动生态环保专项督察以来,督察组已对达州、南充、宜宾、绵阳、资阳5个市开展了专项督察,顺利完成首批专项督察任务。
▲近日,四川省环境保护涉税信息共享平台正式上线运行,标志着四川省生态环境部门和税务机关之间的数据共享实现了标准化、自动化。
▲近日,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四川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
【情况通报】
▲9月20日,生态环境厅环保专网数据库迁移工作顺利完成。
▲“四川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荣获2019年度中国政务新媒体省级最受认同公众号(微信榜)排名第二;最具影响力公众号(微信榜)排名第三;最受欢迎公众号(微信榜)排名第三。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省生态环境监察办公室)荣获第六届四川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工作动态】
▲9月20日,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省级部门2020年—2022年支出规划和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会议,对预算重点工作、编制要求、时间安排、编制流程做了详细解读。
▲9月23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干部人事管理专题培训班在成都开班。此次培训设置了干部选任、干部监督、事业人员管理、综合执法改革、廉政教育等12节课程。
▲9月23日至9月25日,生态环境厅赴川南地区调研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一对一”攻坚指导。
▲9月24日,生态环境厅会同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水利厅等部门开展了渠江流域(达州段)巡河督导工作,听取市、县两级河长制有关工作情况汇报。
▲9月26日,生态环境厅举行四川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新闻通报会,总结了全省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进展,部署下一步工作推进思路。
▲9月26日,生态环境厅到厅政务服务窗口调研指导工作,听取窗口近期工作汇报,详细了解环评咨询窗口等创新服务事项的开展情况。
▲9月27日,生态环境厅召开四川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题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9月20日省委常委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下步工作具体措施。
【经验交流】
南充市机改后在全省率先制定明确
部门生态环境职责分工
南充市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市级部门(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的通知》,全面细化明确了市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为快速有效整改中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了制度基础。
一、高位推进,主动作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主要领导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市委编办和市生态环境局主要领导挂帅在前,分管领导司责在后,相互间密切协作,积极主动加强与相关行政部门的沟通衔接,先后3次共同组织召开了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会,听取相关单位建议,化解分歧、谋取共识,以最大的努力推进职责界定工作落实落地。
二、组织严密,反复论证。2019年8月初,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委编办共同组建成立“市级部门生态环境职责修订工作领导小组”,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关于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专题调研,多次咨询相关领导同志,集中研析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于8月下旬制定形成了初步方案。同时,将初步方案分发至市级各部门征求意见,对具有争议的内容进行归纳整理,组织相关单位再议再改再定;将修订后的方案分送人大、政协和社会公益组织等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并组织39个负有行业环保监管职责的部门进行集中研讨,厘清职责界限,现场修订完善。
三、坚持原则,确保能效。在方案制订过程中,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委编办始终坚持原则,做到“严格区分行业主管与部门分管责任、严格区分综合监管与执法处罚责任、严格区分主管部门与下属参公单位责任”,牢牢把握了方案制定的正确导向。2019年9月6日,经市委编委会研究审定后,南充市《关于进一步明确市级部门(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的通知》正式下发执行,从制度层面有力的推动了生态环境保护职能职责的全面落实,建立了层层压实、层层传递、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做到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权责法定,为各部门依职履责、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落地。
【简讯速递】
▲9月26日,德阳市副市长徐光勇带队赴绵竹市调研央督、省督、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等反馈或披露的突出环保问题整改工作。
▲9月29日,巴中市委书记罗增斌深入突出环境问题整治现场,督导调研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