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肺炎疫情环境应对专报 第33期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0-03-02 17:21:46] [来源:办公室] [点击量:] [关闭]

四川肺炎疫情

环境应对专报

第33期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6日



上级部署

225日,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部长、部疫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干杰主持召开部党组(扩大)会议暨疫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听取全国生态环境系统疫情防控相关环保工作情况、部系统内部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汇报,审议通过生态环境部20202月下旬至3月底日常工作计划、《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起草思路和安排。

225日,四川省应急委员会发布关于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的决定,决定自20202260时起,将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

【省厅简讯】

225日,全省收集医疗废物137.27吨,实际处置136.99吨(含11.84吨“涉疫情医疗废物”),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运行负荷率为47.5%%。此外,相关处置设施处置废弃口罩3.93吨。

224日,共调度全省212个定点医院、182个接纳定点医院污水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519个集中隔离点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及消毒情况,定点医院及接纳定点医院污水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66个无独立污水处理设施的隔离点均采取应急消毒措施后接入市政管网或转运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225日,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达州、内江、资阳、成都、乐山、泸州、绵阳、德阳、自贡、巴中、南充、宜宾为轻度污染,全省其余各市(州)环境空气质量均未出现异常情况;相关的19个饮用水源在线监测站监测数据均未出现水质异常情况,为I~II类水质。

截至225日,全省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0088人次对全省重点防控点位开展了19150家次现场执法检查,其中医疗机构7050家次、医废处置单位813家次、污水处理厂3255家次、垃圾焚烧发电厂170余家次、饮用水源地1698次,其他重点防控点位6164家次。

【市州动态】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多措并举,加强重点涉疫情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严防新冠肺炎病毒传播扩散。一是部门协作,制定“标准”。联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印发工作文件,明确废水排放、消毒杀菌、应急处置等3项标准,提出精细管控、动态监测等8项要求。二是保障技术支撑,现场“服务”。组建5个技术指导组,包片对重点涉疫情防控单位污水处理进行现场指导服务,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确保特征指标达标排放。三是强化预警,打造“线上线下协同监管”模式。及时采购余氯、生物毒性监测设备7台,完成定点医院、接纳涉疫情医疗废水城镇污水处理厂余氯手工监测,实现疫情医疗废水手工监测全覆盖。督促相关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厂加急安装余氯自动监测系统22套,接入市级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实时监控废水余氯排放情况,截止目前未见超标异常。

▲广安市生态环境局班子成员坚持每日对4个社区12个小区进行现场督导,帮助解决一线干部职工实际需求,全力配合社区共同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截止225日,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2292人次,检查医疗机构、医废处置单位,饮用水源地、污水处理厂等1299家次。

版权所有: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主办单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环保投诉热线:12369

网站标识码:5100000086 蜀ICP备05008542号 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5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