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11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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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1-19 17:18:25] [来源:行政审批处] [点击量:]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1119-20191125日(共5个工作日)。

        话:028-8058909080589089

        址:成都市科园南路88A2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行政审批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眉山方大蓉光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及特种石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眉山市甘眉工业园区内

眉山方大蓉光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拟在现有厂区旁新增用地399.62亩,依托在建一期工程和标准厂房项目分两阶段实施年产5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及特种石墨项目(二期工程)。

二期一阶段主要建设内容为:依托在建工程,新建1条年产2万吨超高功率石墨化电极生产线。新建中碎配料及混捏成型车间、粘接沥青熔化车间、1#带盖环式焙烧炉车间、1#浸渍车间、1#隧道窑车间、1座原料转运站、1座固废库、2座导热油锅炉站、1座循环水站、污水处理站等公辅环保设施。

二期二阶段主要建设内容为:依托二期一阶段,新建1条年产3万吨超高功率石墨化电极生产线。扩建中碎配料及混捏成型车间,新建2#带盖环式焙烧炉车间、敞开环式焙烧炉车间、2#隧道窑车间、2#高压浸渍车间、2#3#石墨化车间、2#机加工车间、成品转运站1座、检验室1座、2#变电站1座、2#循环水站1座、3#导热油锅炉站、1座综合库房、1座工艺车库、办公楼、倒班宿舍及食堂/浴室等公辅及环保设施。

项目总投资14220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0万元,占总投资的3.52%

一、主要污染防治措

(一)二期工程一阶段主要污染物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原料转运站针状焦、石油焦、固体粘结剂沥青下料和出料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中碎配料及混捏成型车间氧化铁、返回料下料粉尘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针状焦和石油焦破碎筛分及磨粉工序产生的粉尘、返回料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配料粉尘和干混粉尘经密闭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硬脂酸熔化烟气和混捏成型工序产生的沥青烟,经密闭负压收集后采用黑法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粘结剂沥青熔化车间沥青熔化工序产生的沥青烟经过密闭负压收集后采用“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1#带盖环式焙烧炉车间焙烧烟气经负压收集后采用“低氮燃烧器+全蒸发冷却塔+二级电捕焦油器+石灰石-石膏脱硫+湿电除尘”处理后达标排放;焙烧电极清理产生的粉尘经过密闭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填充料冶金焦破碎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密闭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填充料装炉和出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过天车移动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排放。1#高压浸渍车间固体浸渍剂沥青下料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电极筐清理产生的粉尘经密闭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沥青熔化、高压浸渍工序产生的沥青烟经过密闭负压收集后采用“电捕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1#隧道窑车间焙烧烟气采用“配套燃烧器+电捕焦油器+石灰石-石膏脱硫”处理后达标排放。1#2#导热油锅炉站锅炉设低氮燃烧器,产生的烟气达标排放。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成型电极的冷却废水经气浮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浸渍电极冷却水、石墨电极端面加工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设备循环冷却水排水回用于成型电极的冷却水补水;初期雨水经过收集后进入全厂废水处理站经过“中和+混凝沉淀”处理后,与经过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进入派普污水处理厂+湿地处理系统处理,尾水CODNH3-N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其他指标达《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后排入思蒙河。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对固废库内危险废物暂存间、压型电极冷却水池、浸渍电极冷却水沉淀池、石墨电极端面加工废水沉淀池、浊循环水池、脱硫水循环水池、事故水池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粘接剂沥青熔化车间、中碎配料及混捏成型车间、1#高压浸渍车间、1#带盖环式焙烧炉车间、原料转运站、1#2#导热油炉站、固废库内一般废物暂存库、1#循环水站、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预处理池、变电站等区域进行一般防渗。厂区道路等区域采用简单防渗。设置地下水污染监控系统,制定地下水污染应急预案,防止地下水污染。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噪声源为破碎、筛分、混捏成型、电极清理、空压机、风机、泵类等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可实现噪声厂界达标排放。

5.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中碎配料及混捏成型车间产生的生碎和焙烧工序产生的焙烧碎均返回生产系统;电捕焦油器收集的废焦油送入带盖环式焙烧炉作为燃料焙烧;沥青熔化产生的沥青熔融渣、浸渍沥青沉渣及浮油、浊循环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导热油锅炉产生的废导热油、机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活性炭、焙烧烟气脱硫废水送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焙烧炉产生的废冶金焦外售砖厂综合利用;石墨电极端面加工废料外售阴极炭素厂;焙烧炉产生的废耐火材料由生产厂家回收;除尘系统收集的除尘灰部分返回生产系统部分外售钢厂、砖厂或阴极碳素厂综合利用;脱硫石膏外售作为建筑材料;全厂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送一般固废填埋场处置;生活污水预处理池污泥和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二)二期工程二阶段主要污染物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混捏成型工序产生的沥青烟,经密闭负压收集后采用黑法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2#带盖环式焙烧炉车间和敞开环式焙烧炉车间焙烧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采用“低氮燃烧器+全蒸发冷却塔+二级电捕焦油器+石灰石-石膏脱硫+湿式电除尘”处理后达标排放;2#带盖环式焙烧炉车间焙烧电极清理产生的粉尘经过密闭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敞开环式焙烧炉车间焙烧电极清理产生的粉尘经过密闭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填充料冶金焦破碎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密闭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填充料装炉和出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过天车移动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排放。2#高压浸渍车间固体浸渍剂沥青下料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电极筐清理产生的粉尘经密闭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沥青熔化、高压浸渍工序产生的沥青烟经过密闭负压收集后采用“电捕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2#隧道窑车间焙烧烟气采用“配套燃烧器+电捕焦油器+石灰石-石膏脱硫”处理后达标排放。2#3#石墨化车间产生的石墨化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采用“石灰石-石膏脱硫+湿式电除尘”处理后达标排放;石墨化电极端面加工粉尘经密闭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石墨化炉填充料装炉和出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过天车移动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排放。2#机加工车间电极接头及本体加工粉尘、石墨破碎筛分粉尘经密闭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3#导热油锅炉站锅炉设低氮燃烧器,产生的烟气筒达标排放。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成型电极的冷却废水经气浮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浸渍电极冷却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设备循环冷却水排水回用于成型电极的冷却水补水;石墨化烟气脱硫废水和初期雨水经过收集后进入全厂废水处理站经过“中和+混凝沉淀”处理后,与隔油后的食堂废水、经过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进入派普污水处理厂+湿地处理系统处理,尾水CODNH3-N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其他指标达《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后排入思蒙河。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对压型电极冷却水池、浸渍电极冷却水池、脱硫水循环系统、浊循环水池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10-7cm/s);2#高压浸渍车间、2#带盖环式焙烧车间、敞开环式焙烧炉车间、2#3#石墨化车间、2#机加工车间、2#循环水站、3#导热油炉站、检验室、综合库房、成品转运站、工艺车库等区域进行一般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10-7cm/s)。办公楼、食堂/浴室、倒班宿舍等区域采用简单防渗。设置地下水污染监控系统,制定地下水污染应急预案,防止地下水污染。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噪声源为破碎、筛分、混捏成型、电极清理、机械加工、空压机、风机、泵类等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可实现噪声厂界达标排放。

5.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中碎配料及混捏成型车间产生的生碎和焙烧工序产生的焙烧碎均返回生产系统;石墨化车间产生的石墨碎部分返回生产系统,部分外售钢厂;石墨电极端面加工废料外售阴极炭素厂;电捕焦油器收集的废焦油送入带盖环式焙烧炉作为燃料焙烧;沥青熔化产生的沥青熔融渣、浸渍沥青沉渣及浮油、浊循环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导热油锅炉产生的废导热油、机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活性炭、焙烧烟气脱硫废水送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焙烧炉及石墨化炉产生的废冶金焦外售砖厂综合利用;焙烧炉及石墨化炉产生的废耐火材料由生产厂家回收;除尘系统收集的除尘灰部分返回生产系统部分外售钢厂、砖厂或阴极碳素厂综合利用;脱硫石膏外售作为建筑材料;全厂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送一般固废填埋场处置;食堂油水分离器收集的废油脂由相应专业单位回收处置;生活污水预处理池污泥和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三)其他污染物防治措施

1.卫生防护距离

报告书根据《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卫生防护距离 第4部分:石墨碳素制品业》(GB18068.4-2012)要求,在原料转运站、粘接剂沥青熔化车间、中碎配料及混捏成型车间、带盖环式焙烧炉车间、敞开环式焙烧炉车间、高压浸渍车间、隧道窑车间、石墨化车间、机加工车间边界外分别设置1000m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分布有铝城村、尹乐村、龙堰村农户,根据眉山市人民政府《眉山方大蓉光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及特种石墨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安置的函》(眉府函〔201962号),将在项目投运前完成搬迁安置工作。眉山方大蓉光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以《关于承诺年产5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及特种石墨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居民搬迁安置的函》(眉蓉司字〔201975号)承诺在其搬迁安置工作完成前,项目不投运。

2.主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主要涉及天然气、沥青、硬脂酸等危险物质,环境风险类型主要为泄漏、火灾和爆炸等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排放,以及环保设施出现故障而导致的事故性排放,事故发生后如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将造成环境污染。报告书中提出的主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为:

1)对各生产装置以及辅助设施设置泄露及火灾报警装置,制定有效、可行的监控制度,落实应急处理设施以及专门的监控人员,确保环境风险事故的及时发现和处置。

2) 在厂区内设置1×4420m3事故应急池,确保厂区废水及事故应急处置用水不外排进入水体。

3)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

以上污染防治措施在经济、技术上可行,可实现达标排放;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可靠,可有效控制环境风险的发生及环境影响。

二、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通过网上公示、登报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对环评信息进行了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信息公开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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