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7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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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13 17:16:25] [来源:行政审批处] [点击量:] [关闭]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713-2020717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8-80589089028-80589008(传真)

        箱:scjgc2004@126.com

        址:成都市科园南路88A2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行政审批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攀钢集团江油长城特殊钢有限公司军工配套用高品质特殊钢电渣能力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绵阳市

江油市

攀钢集团江油长城特殊钢有限公司

四川省川工环院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攀钢集团江油长城特殊钢有限公司位于绵阳市江油市,包括中坝、厚坝、含增、武都共四个厂区(主要利用废钢进行冶炼生产)。由于受5.12地震影响,该公司于2009年实施灾后重建项目,将含增和武都厂区整合到中坝厂区,其环评报告已通过原环保部批复(环审〔2009502号),目前正在建设。中坝厂区实施的其他项目已通过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和验收(川环审批〔2018134号、川环验〔2014109号、川环验〔2011036号、川环验〔2010144号、江审批环验〔201783号)。上述项目建成后,中坝厂区炼钢产能67万吨/年。钢水经连铸、模铸、轧钢等加工后最终生产钢材79万吨/年,包括型材41万吨/年、锻钢12万吨/年、扁钢16万吨/年、热挤压管1.5万吨/年、精密管3.5万吨/年、银亮材5万吨/年。

为满足市场需求,提升二次精炼提纯装备水平和装备能力,公司拟在中坝厂区(一生产区)内实施军工配套用高品质特殊钢电渣能力提升项目。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现有电渣作业区进行延伸扩展(新增厂房面积约7500m2),设置8座保护气氛电渣炉(11t43t15t17t118t)、115t430t电退火炉、原料堆场、废渣临时堆存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在现有真空冶炼作业区预留位置设置16t真空自耗炉;并配套建设电渣炉软水循环系统、烟气处理设施等,其他公辅设施均依托现有设施。

项目建成后,新增高品质电渣锭生产能力1.76万吨/年、真空自耗锭生产能力为1540/年,均用于本厂区锻件生产。本项目实施后,仅锻钢产品方案发生调整,锻钢产能不变,全厂炼钢产能及其他产品方案均不发生变化。

工程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77.81万元,约占总投资的7.19%。

一、污染防治措施

(一)本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措施

(一)中坝厂区既有项目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拟采取的“以新带老”措施

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连轧工序中砂轮切割粉尘和抛丸粉尘经处理后颗粒物不能稳定达到《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的整改措施:将原袋式除尘滤袋由普通滤袋更换为除尘效率更高的覆膜滤袋。

(二)本项目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电渣炉车间焊接烟气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电渣炉重熔废气经“炉口侧吸罩+氟化塔+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20m排气筒达标排放;真空自耗炉熔炼烟气经系统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2m排气筒达标排放;自耗炉车间表面处理粉尘、焊接烟气经“集气罩+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30m排气筒达标排放;退火炉及溜槽烘烤燃用天然气,产生废气直接由22m排气筒达标排放。报告书确在电渣作业区、真空冶炼作业区边界外分别设置200m50m的卫生防护距离,控制和减小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此范围内现无居民分布。

项目真空冶炼工序产生的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排水排入连铸冲渣系统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

项目产生的废钢屑、切削废钢料全部返回炼钢车间综合利用;电渣炉废渣经厂区钢渣处理线处理后,废钢渣返回炼钢车间综合利用,尾渣外售综合利用;废耐火材料外售综合利用;电渣炉和真空自耗炉废气收尘灰经压球处理后返回炼钢车间综合利用;废矿物油等属于危险废物,交由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厂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真空自耗炉抽真空系统、焊接装置、修磨机、风机等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控制和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将新建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为重点防渗区,采取防渗混凝土、HDPE膜等材料进行防渗处理(渗透系数≤1×10-10cm/s);电渣作业区、真空冶炼作业区设置为一般防渗区,采用抗渗混凝土等材料进行防渗处理(渗透系数≤1×10-7cm/s),防止地下水环境污染。

依托现有事故废水池(1×450m3),并配备双电源等措施,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有效控制环境风险的发生及其不利环境影响。

上述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在技术、经济方面可行,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可控。

二、公众参与意见

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开展了公示及公告工作。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三、其它部门意见

江油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攀长特公司军工配套用高品质特殊钢电渣能力提升项目”入园的函》同意。

2.        

G4216线屏山新市至金阳段高速公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重新报批)

宜宾市

屏山县

凉山州

雷波县

金阳县

四川沿江宜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

G4216线屏山新市至金阳段高速公路是《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和《四川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92035年)》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路线主线起于宜宾市屏山县新市镇,与G4216线仁沐新高速公路止点相接,经凉山州雷波县、金阳县,止于金阳县芦稿镇,与G4216线金阳至宁南段高速公路起点相接,总体走向为北东至南西;绥江支线起于新市镇杨柳坝互通,接项目主线,跨金沙江后止于云南岸桥头,连接昭乐高速串丝至佛耳岩段;永善支线起于卡哈洛乡,接项目主线,跨金沙江后止于云南岸桥头,连接大关至永善高速公路。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79月经原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G4216线屏山新市至金阳段高速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川环审批〔2017251号)批复。

在初步设计阶段为绕避沿线地质灾害点,保障项目建设及营运安全,部分线位发生了变动。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该项目调整属于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调整后工程主线全长165.688km,绥江支线长3.789km,永善支线长4.497km,主线及支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5.5m,双向4车道;马湖连接线长9.286km11处互通连接线长19.814km,改建金阳连接线长17.716km,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双向2车道,其中马湖连接线设计速度60km/h,其余连接线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为8.5~10m;全线均采用沥青砼路面;工程共设置桥梁39.186km/104座(其中特大桥19.147km/21座,大桥18.892km/66座,中桥1.147km/17座);隧道123.495km/46座(其中超长隧道35.041km/5座,特长隧道46.99km/12座,长隧道37.238km/21座,中隧道2.604km/4座,短隧道1.622km/4座);互通式立交12处(其中枢纽式互通立交1处、一般式互通式立交11处);涵洞及通道60道、服务区3处、停车区1处、管理中心2处、养护工区3处、安检站2处、收费站13处、隧道管理站8处。

主线B2-2ZK41+000~B2-2ZK47+700段(6.69km)以隧道形式穿越大熊猫栖息地,其隧道进、出口均位于栖息地范围外,隧道斜井位于栖息地内,经报告书分析,其环境影响可接受;工程杨柳坝互通、主线中都河特大桥、西宁河特大桥以及绥江支线金沙江特大桥共4部分总长2493m(路基145m、桥梁2348m)涉及四川屏山金沙海省级湿地公园(其中涉及保育区1273m、合理利用区1220m),涉水桥墩共9处,其建设方案经原四川省林业厅同意(川林护函〔2018721号);马湖连接线段(ML2K5+786~ML2K9+286)约3.50km涉及马湖省级风景名胜区,其中ML2K5+786~ML2K7+485段(1.699km)以隧道穿越穿越三级保护区(景观恢复培育区),ML2K7+485~ML2K9+286段(1.801km)以路基形式穿越二级保护区(黄琅景区),黄连坪隧道管理站位于二级保护区内,其建设方案经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同意(川建景园发〔2017325号);马湖连接线段(ML2K5+786~ML2K9+286)约3.50km涉及马湖省级地质公园(路基1.801km、隧道1.699km),线路及黄连坪隧道管理站均位于地质公园其他功能区(缓冲区),不涉及地质公园一、二、三级保护区(核心区),其建设方案经凉山州林业和草原局同意(凉林函〔202044号);工程主线EK37+641~EK37+959段穿越双河口乡双河口村观音岩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B6-1K67+116~B6-1K67+135段穿越帕哈乡五九村华丰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雷波县人民政府拟对上述两处饮用水源取水口进行调整搬迁(雷府函〔202051号);工程主线K17+396~K19+334段、清平互通及连接线穿越屏山县清平乡清水湾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屏山县人民政府拟对该处饮用水源取水口进行调整搬迁(屏府函〔202045号)。

工程总投资约402.06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9699.79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74%

一、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工程不在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大熊猫栖息地等敏感区域内设置取弃渣场、施工营地等临时工程,尽可能利用既有道路,施工废水不外排,同时强化施工管理,优化施工工艺、施工时间、施工布局,采取有效措施减缓项目施工对各敏感区域保护对象的不利影响。

工程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用作农肥;生活垃圾送当地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置,弃渣送渣场堆存;通过优化沥青拌合场位置,采用封闭式拌和控制和减小沥青烟气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桥梁施工宜在枯水期进行,并设置钢护筒围堰,采用循环钻孔灌注桩施工方式,以减小工程建设对水环境的影响;隧道施工过程中按照以堵为主、限制排放的施工原则,采取有效的超前探水预报、封堵控制措施,隧道排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用水、用于农林灌或达标排放,预留隧道及深挖区域居民用水补偿费,避免隧道及深挖区域漏水对该区域居民饮水造成不利影响;通过采取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场地布设等措施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及生态保护、恢复及补偿措施,控制和减小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针对线路沿线营运近、中期噪声预测超标的4处敏感点在其临公路侧安装隔声屏,2处敏感点临公路侧安装隔声窗,控制和减缓近、中期交通噪声对其声学环境的影响,并预留噪声监测和治理费用,控制远期交通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

服务区、停车区、养护工区、管理中心生活污水采用一体化二级生化处理装置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后,用于冲厕、农灌、绿化或道路洒水,不外排;黄连坪隧道管理站生活污水定期转运至马湖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其余隧道管理站、收费站和安检站生活污水通过改良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灌或绿化;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工程在杨柳坝互通跨中都河匝道桥(6条匝道桥跨中都河)、主线中都河特大桥(跨中都河)、主线西宁河特大桥(跨西宁河)、绥江支线金沙江特大桥(跨金沙江)、永善支线金沙江特大桥(跨金沙江)计10座(6座特大桥、4座匝道桥)跨水桥梁采取设置连续的防撞墩、桥面径流收集系统、事故池等风险防范措施,并设置限速、禁止超车等警示标志,制定风险应急预案,降低和控制交通运输带来的环境风险。

以上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可控制和减缓工程施工期及运营期不利的环境影响,从技术、经济角度可行。

二、公众参与意见

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开展了公示及公告工作。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三、其它部门意见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选字第510000201600074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选字第530000201700039号、5300002017000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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