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7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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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07 17:29:55] [来源:行政审批处] [点击量:] [关闭]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77-2020713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8-80589089028-80589008(传真)

        箱:scjgc2004@126.com

        址:成都市科园南路88A2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行政审批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四川大渡河枕头坝二级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

乐山市金口河区

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枕头坝二级水电站位于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境内,为大渡河干流29级开发方案的第23个梯级,为径流式电站,上接已建的枕头坝一级水电站,下邻同期建设的沙坪一级水电站,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兼顾库区供水。工程主要建筑物由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引水发电建筑物和竖缝式鱼道组成,其中挡水建筑物包括左岸非溢流坝段(混凝土重力坝)、泄洪闸坝段、厂房坝段和右岸非溢流坝段(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54m,坝顶全长322.6m;泄水建筑物为5孔开敞式泄洪闸,闸孔宽度14m,采用底流消能方式消能;引水发电建筑物由发电厂房、引水渠和进水口等组成,发电厂房为河床式厂房。工程建成后,水库正常蓄水位592m,相应库容0.112亿,死水位589m,调节库容0.041亿;电站总装机容量300MW,多年平均发电量15.03亿kW·h

工程采取分期导流方式,工程施工期设置施工区3个、砂石料加工系统1个、混凝土生产系统1个、弃渣场1个、表土堆存场1个、机械修配厂1个及综合加工厂1个等;新建场内交通道路共计10.8km,其中临时道路10.3km,永久道路0.5km;工程土石方开挖总量420.04(自然方),平衡后弃渣量195.96(折合松方244.81);工程征占土地总面积210.88hm2,其中永久占地125.55hm2,临时占地85.33hm2;至规划水平年,生产安置人口为67人,搬迁安置人口为593人。

工程建设总工期64个月,施工期日高峰人数2500人;工程静态投资为520000万元,工程环境保护费用总计17762.80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3.42%

一、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一)水环境保护措施

砂石料加工系统废水采用砂水机械分离+沉淀池+DH高效旋流澄清器处理后回用于系统生产,混凝土生产系统冲洗废水采用絮凝沉淀方法处理后回用于系统冲洗,修配系统含油废水采用隔油沉淀法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生活污水采用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后回用于农田浇灌、洒水降尘或砂石料加工系统生产用水,上述废水均不外排;基坑水和下游河道整治开挖料渗沥水采用沉淀法处理后排入河道。

(二)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结合上游调度,通过必要的工程措施和梯级电站合理调度保证初期蓄水和运行期下泄不低于327m³/s的生态流量,设置生态流量在线监测系统;工程采用竖缝式鱼道的过鱼方式过鱼;将重口裂腹鱼、齐口裂腹鱼和长薄鳅等鱼类作为重点对象实施增殖放流;将江沟河口以上1km河段作为鱼类栖息地保护河段,禁止开发;开展栖息地生态修复及鱼类保护相关科学研究。

(三)陆生生态保护措施

通过优化工程布置及施工方案、划定施工活动范围、加强宣传教育、设立警示标志、禁止非法捕猎和乱砍树木、强化工程区的生态环境的监控和管理、实施水土保持分区防治、对施工迹地采取工程防护及植被恢复、生态补偿等措施,控制和减小工程建设对区域内野生动、植物的影响。

(四)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大坝施工区采用水雾喷淋系统降尘;砂石料加工系统设置封闭式入料系统、封闭式破碎系统、封闭式筛分系统、封闭式皮带输送系统、布袋除尘和水雾喷淋系统降尘;混凝土生产系统采用全密闭结构,并采取布袋除尘、水雾喷淋系统和洒水降尘等措施;弃渣场及表土堆场实施水雾喷淋、覆盖等措施降尘;采取道路硬化、设置扬尘自动监测系统和施工管理智慧系统、加强环境监测及环境管理等措施控制和减缓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声环境保护措施

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优化施工作业时间;砂石料加工区设置隔声围墙、破碎机处设置隔声围挡、筛分楼处设置隔声屏障;混凝土拌合区设置隔声围墙、拌合机处设置隔声围挡、拌合楼处设置隔声屏障;大坝施工区靠近滨河路侧设置固定式声屏障;河道整治作业区靠近滨河路侧设置移动声屏障;交通道路设置限速、禁鸣标志;枕头坝居民点设置隔声窗,对养老院、人民医院、检察院、烟草公司、罗回居民点、妇幼保健院等敏感点实施噪声跟踪监测并预留隔声窗防护费用等措施,减缓施工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

(六)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工程弃渣和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弃渣场堆存,进行压实处理。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油属危险废物,送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

二、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通过网上公示、登报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对环评信息进行了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信息公开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2.        

四川大渡河沙坪一级水电站

环境影响报告书

乐山市金口河区

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沙坪一级水电站坝址位于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境内,为大渡河干流29级开发方案的第24个梯级,上接同期建设的枕头坝二级水电站,下邻已建的沙坪二级水电站,开发任务为发电。工程主要建筑物由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发电厂房和竖缝式鱼道组成,其中挡水建筑物包括左岸鱼道坝段(混凝土重力坝)、厂房坝段、泄洪闸坝段和右岸挡水坝段(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63m,坝顶全长338m;泄水建筑物为5孔开敞式泄洪闸,闸孔宽度15m,采用底流消能方式消能;发电厂房为河床式厂房,主要建筑物包括主厂房、副厂房、中控楼等。工程建成后,水库正常蓄水位577m,相应库容0.187亿,死水位574m,调节库容0.049亿,具有日调节性能;电站总装机容量360MW,多年平均发电量16.35亿kW·h

工程采取分期导流方式,工程施工期设置施工区4个、混凝土生产系统1个、胶凝砂砾石生产系统1个、机械修配及综合加工系统1个等,砂石料加工系统和渣场均依托枕头坝二级水电站;新建场内交通道路共计11.4km,其中临时道路8.3km,永久道路3.1km;工程土石方开挖总量429.26(自然方),平衡后弃渣量125.79(折合松方163.53);工程征占土地总面积194.84hm2,其中永久占地171.20hm2,临时占地23.64hm2;至规划水平年,生产安置人口为338人,搬迁安置人口为779人。

工程建设总工期64个月,施工期日高峰人数2150人;工程静态投资为527727.06万元,工程环境保护费用总计13319.20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2.52%

一、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一)水环境保护措施

混凝土生产系统冲洗废水采用絮凝沉淀方法处理后回用于系统冲洗,胶凝砂砾石生产系统冲洗废水采用絮凝沉淀方法处理后回用于系统冲洗,修配系统含油废水采用隔油沉淀法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生活污水采用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或砂石料加工系统生产用水,上述废水均不外排;基坑水和下游河道整治开挖料渗沥水采用沉淀法处理后排入河道。

(二)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结合上游调度,通过必要的工程措施和梯级电站合理调度保证初期蓄水和运行期下泄不低于327m³/s的生态流量,设置生态流量在线监测系统;工程采用竖缝式鱼道方式过鱼;将重口裂腹鱼、齐口裂腹鱼和长薄鳅等鱼类作为重点对象实施增殖放流;将本工程坝址至沙坪二级水电站库尾长约2.7km的干流河段、金口河干流约1.7km河段、顺水河汇口以上约0.12km河段和野牛河汇口以上约0.13km河段作为鱼类栖息地保护河段,禁止开发;开展支流金口河鱼坡、汇口生境营造及鱼类保护相关科学研究。

(三)陆生生态保护措施

通过优化施工方案、强化施工期管理、加强宣传教育、设立警示标志、禁止非法捕猎和乱砍树木、强化工程区生态环境的监控和管理、实施水土保持分区防治、对施工迹地采取工程防护及植被恢复、生态补偿等措施,控制和减小工程建设对区域内野生动、植物的影响。

(四)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大坝枢纽开挖采用先进爆破技术降尘、施工区采用水雾喷淋系统降尘;混凝土生产系统和胶凝砂砾石系统采用全封闭式结构,并采取布袋除尘、水雾喷淋系统和洒水降尘等措施;中转料场设拦挡围护封闭施工并洒水抑尘;采取车辆封闭运输、居民点处设置限速标志、洒水降尘、道路硬化等降尘措施,控制和减缓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声环境保护措施

通过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布置胶凝砂砾石生产系统位置、优化施工作业时间、采用先进的爆破技术、混凝土生产系统和胶凝砂砾石生产系统采取隔声和减振、合理安排运输强度和时间、限速禁鸣、安装隔声屏障及隔声窗等措施,减缓施工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

(六)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工程弃渣和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弃渣场堆存,进行压实处理。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油属危险废物,送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

二、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通过网上公示、登报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对环评信息进行了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信息公开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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