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9月18日拟对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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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18 12:45:54] [来源:辐射源处] [点击量:]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1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918-2020924日。

电话:028-80589022

地址:成都市科园南路88A2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辐射源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建10MV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项目

泸州市江阳区太平街25号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忠山院区肿瘤科楼外西北端空地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四川久远环保安全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拟在泸州市江阳区太平街25号忠山院区肿瘤科楼西北端空地新建一座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机房,机房内新增使用110MV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属Ⅱ类射线装置)用于肿瘤诊疗。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占总投资1.13%

1、辐射环境影响分析

设备采取自屏蔽,辐射“两区”管理、安全联锁装置(门机、门灯)、工作状态显示、紧急止动、电离辐射警告标志、个人剂量监测等措施后,在正常工况下,对工作人员造成的年有效剂量低于本次评价5mSv的职业人员年剂量约束值;对公众造成的年有效剂量低于本次评价0.1mSv的公众年剂量约束值。

2、臭氧

加速器机房设有机械排风系统,废气抽取后经管道引至机房屋顶排出。由于每次曝光时间短,产生的臭氧量较少,且臭氧易于扩散,因此臭氧对环境的影响很小。

3、噪声

项目通排风系统机组采用低噪声节能设备,采取在风机进出口设软接头、建筑墙体隔声等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可保证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轻微。

4、固体废物

退役靶物质由医院暂时存放,待衰变到豁免水平后处置。

5、事故风险与防范

按照环评要求,辐射应用单位认真贯彻实施各项环保措施后,可减少和避免发生辐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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