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一)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电解槽烟气经上烟道多段式集气+双管排烟系统收集后(集气效率≥99.5%),与残极冷却箱烟气和经收集的氧化铝储存、卸料等过程产生的粉尘(集气效率≥98%)一并进入电解烟气处理系统,经“氧化铝干法吸附+布袋除尘+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处理(脱硫效率≥92%、脱氟效率≥99.5%、除尘效率≥99.5%)达标后由70m高排气筒排放;电解车间多功能天车机组上增加车载收尘装置,开槽换极时车载收尘装置随天车移动至换极电解槽上方,收集开槽逸散烟气(捕集率约95%),收集后的烟气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排放;石灰石粉仓产生的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再经脱硫塔处理达标后由70m高排气筒排放。
覆盖料仓覆盖料储运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除尘效率≥99.5%)达标后由20m排气筒排放。
阳极组装车间装卸、阳极托盘倾翻、电解质清理及输送、电解质鄂式破碎等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处理(集气效率≥97%、除尘效率≥99.5%)达标后由20m排气筒排放;电解质反击破碎、筛分及电解质输送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集气效率≥97%),与电解质料仓产生粉尘一并经布袋除尘处理(除尘效率≥99.5%)达标后由50m排气筒排放;残极压脱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处理(集气效率≥97%、除尘效率≥99.5%)达标后由20m排气筒排放;磷铁环压脱机、磷铁环滚筒清理机密闭设置,上下料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处理(集气效率≥97%、除尘效率≥99.5%)达标后由20m排气筒排放;钢爪清刷和导杆清刷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处理(集气效率≥97%、除尘效率≥99.5%)达标后由20m排气筒排放;中频炉熔炼和浇注产生的烟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集气效率≥95%、除尘效率≥99.5%)达标后由20m排气筒排放。
抬包清理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处理(集气效率≥97%、除尘效率≥99.5%)达标后由20m排气筒排放。
炭渣破碎、球磨设备密闭设置,上下料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处理(集气效率≥95%、除尘效率≥99.5%)处理达标后由20m排气筒排放;电解质烘干热风炉为密闭式,热风炉卸料及成品电解质储运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集气效率≥97%),与烘干烟气一并经布袋除尘处理(除尘效率≥95%)达标后由20m排气筒排放。
报告书在电解铝车间边界外设置600m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现无居民分布。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炭渣处理工段电解质和碳粉浓密、压滤过程产生的废水回用于球磨和浮选,不外排。电解烟气净化系统及空压站冷却系统排污水、阳极组装设备冷却系统排污水、脱硫废水、化验室废水,厂区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等经收集后分别进入厂区内设置的生产废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生活污水收集池,通过管道分别排入与本项目隶属同一集团公司的林丰铝电厂区已建生产废水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相关标准后回用,不外排。
(三)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
对危废暂存间、炭渣处理设施、电解烟气脱硫设施、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收集池、事故池等区域采取防渗混凝土+HDPE膜进行重点防渗(渗透系数≤1.0×10-10cm/s),防止地下水环境污染。同时,设置监测井,对项目运行后地下水环境进行跟踪监测。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噪声源为破碎机、球磨机、筛分机、压脱机、矫直机、清理机、空压机、冷却塔、风机、泵类等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可实现噪声厂界达标排放。
(五)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电解槽大修渣、捞炭渣、废矿物油、废油桶、化验室废物属危险废物,其中电解槽大修渣、废矿物油和化验室废物送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油桶由生产厂家回收,捞炭渣经炭渣处理工段处理后,分离出的碳粉外售炭素生产企业综合利用,分离出的电解质和铝片全部返回电解槽。
电解烟气系统布袋除尘收尘灰收集后用作原料;天车车载收尘装置收尘灰,覆盖料储运除尘系统除尘灰,阳极组装车间装卸、阳极托盘倾翻,电解质清理、破碎、筛分及输送、电解质料仓等除尘系统除尘灰,炭渣破碎及电解质烘干除尘系统除尘灰,抬包清理除尘系统除尘灰均返回电解槽做覆盖料。
阳极组装车间残极压脱除尘系统除尘灰、磷铁环压脱及清理除尘系统除尘灰、中频炉除尘系统除尘灰均外售给炭素生产厂家综合利用;导杆和钢爪清刷产生的废渣及除尘系统收尘灰经磁选除铁后回用作电解质,废铁渣外售钢铁企业综合利用;中频炉炉渣及废耐火材料外售水泥厂综合利用;废残极炭块定期外售碳素生产厂家回收综合利用;脱硫石膏和生产废水收集池污泥储存于石膏库,定期外售水泥厂综合利用;石灰石粉仓除尘系统收尘灰回用于电解烟气脱硫系统;废反渗透膜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收集池污泥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六)主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在厂区内设置1×220m3事故应急池;加强对环保治理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环保设备和零部件应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控制和减小环境风险。
二、公众参与情况
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开展了公示及公告工作。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