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3月16日拟对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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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16 17:23:40] [来源:辐射处] [点击量:]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4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316日-2023322日。

电话:028-80589022

地址:成都市科园南路88号A2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辐射源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建固定式X射线探伤核技术利用项目

成都市新都高新技术产业园红光路1000号成都伊斯顿过滤器有限公司厂房压力容器车间内

成都伊斯顿过滤器有限公司

江苏睿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伊斯顿过滤器有限公司拟在成都市新都高新技术产业园红光路1000号公司压力容器车间内南侧新建1座X射线探伤房,用于压力容器焊接部分探伤检测。X射线探伤房主要由曝光室、操作室、暗室、评片室组成,危废依托厂区新建危废暂存间暂存。

曝光室内拟新增使用1台XT3205C-XK80型周向X射线探伤机(最大管电压320kV、最大管电流5mA、年出束时间约140h)、1台XT3205D-XK80型定向X射线探伤机(最大管电压320kV、最大管电流5mA、年出束时间约200h)、1台XXG-2505型定向X射线探伤机(最大管电压250kV、最大管电流5mA、年出束时间约80h)和1台XXGH-2005型周向X射线探伤机(最大管电压200kV、最大管电流5mA、年出束时间约80h),均属于Ⅱ类射线装置。

、主要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及环保措施

根据项目特点,建设单位拟采用以下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及环保措施:

1.曝光室四周墙体、顶部、工件门、人员门均为3mm钢+28mm铅+3mm钢

2.X射线探伤机自身具有多重固有安全措施。

3.划定曝光室内部区域为控制区,曝光过程中严禁任何人员进入;划定暗室、评片室、操作室及工件门外1m内区域为监督区,禁止非辐射工作人员进入。

4.采取门机联锁、门灯联锁、紧急止动装置、出口处紧急开门按钮、视频监控系统、钥匙控制、固定式剂量报警仪、声光警示、警告标志和状态显示等安全措施。

5.在确保检测质量的前提下,选择合理可行尽量低的射线照射参数以及尽量短的曝光时间,减少工作人员和相关公众的受照射剂量。

6.辐射工作人员配备便携式辐射监测仪、个人剂量计、个人剂量报警仪等设备监控辐射环境和个人剂量。

7.项目施工期主要采用及时清扫、加强管理等方式减少扬尘,采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隔声、减振等方式减少噪声,依托厂区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采用回收利用、收集清运等方式处理固体废物。

8.曝光室内产生的臭氧及氮氧化物由机械排风系统抽至车间外进行排放;废胶片、废显影液、废定影液集中收集暂存后交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洗片废水和生活污水依托厂区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石板滩镇污水处理厂处理;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等方式减少噪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以上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及环保措施合理可行

、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量小,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对环境影响很小。

经屏蔽厚度校核,曝光室四面墙体、顶部和防护门的各项参数均能满足X射线的屏蔽防护要求。

本项目运行期主要污染因子为X射线,评价确定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分别按5mSv/a和0.1mSv/a的剂量约束值进行管理。经预测,X射线探伤机辐射工作人员公众所受照射的剂量最大值分别小于5mSv/a和0.1mSv/a的剂量约束值。

本项目运行期产生的臭氧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洗片废水和生活污水依托厂区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石板滩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危险废物不外排;生活垃圾可得到妥善处置

2

新建X射线野外探伤项目

探伤地点为全国各地,不固定;探伤机不进行野外探伤作业时存放在公司设置的专用库房内(成都市天府新区剑南大道南段11662203

成都市方源智慧计量检测有限公司

四川省中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市方源智慧计量检测有限公司拟在野外使用1台FDX-270型脉冲式定向X射线探伤机(最大管电压270kV、最大管电流0.25mA),用于对10kV220kV电压等级输电线路的耐张线夹压接管和电缆接头进行野外探伤。探伤机年曝光时间约8.33h,主射方向竖直向上或垂直向下,属于Ⅱ类射线装置。探伤机不使用时存放于成都市双流区剑南大道南段1166号2楼203室公司仓库内。

一、主要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及环保措施

根据项目特点,建设单位拟采用以下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及环保措施:

1.FDX-270型脉冲式定向X射线探伤机探伤时主射方向竖直向上或垂直向下,可大大缩小控制区和监督区的范围,也减小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设置控制区和监督区,控制区为空气比释动能率大于15μGy/h的区域,监督区为空气比释动能率在2.5μGy/h~15μGy/h之间的区域。FDX-270型脉冲式定向X射线探伤机主射方向竖直向上(辐射工作人员处于高空位于设备侧方)或垂直向下(辐射工作人员处于地面)时,控制区为X射线探伤机非主射方向8m以内的区域,监督区为X射线探伤机非主射方向8m19m以内的区域;主射方向竖直向上(辐射工作人员处于地面)时,地面控制区和监督区范围随探伤机架设高度的增加而缩小,控制区最大不大于7m,监督区最大不大于19m。控制区边界上设置明显的警戒线、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禁止进入”的标牌,辐射工作人员在该区域边界进行操作,探伤期间专人在边界巡逻、看守,禁止公众人员入内。监督区边界处应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无关人员禁止入内”的标牌,允许有职业人员入内,但限制公众人员进入此区域。

3.X射线探伤机自身具有固有安全措施。

4.在保证检测质量的前提下,选择合理可行尽量低的射线照射参数以及尽量短的曝光时间,实现源项控制;野外探伤作业时间避开公众活动的高峰时段以实现时间防护;通过划分控制区和监督区实现距离防护。

5.制定野外探伤工作方案,明确各类人员分工、探伤工况和清场方式,制定监测方案;探伤作业前进行安全信息公示;实施异地野外探伤作业报备制度;制定内部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逐级落实野外探伤作业的辐射安全责任制;制定有针对性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每次野外探伤作业完成后,要按照“一事一档”的要求建立辐射安全与防护档案等制度确保探伤作业的安全。

6.夜间进行探伤作业时,在控制区和监督区边界设立灯光警示和相应的警告牌,并设专人警戒。

7.辐射工作人员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和便携式辐射监测仪、个人剂量计、个人剂量报警仪等设备监控辐射环境和个人剂量。

8.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均依托项目区已有的环保设施进行处理,野外探伤时产生的臭氧经自然分解和稀释后对周围环境及工作人员不会产生影响。

9. FDX-270型脉冲式定向X射线探伤机采用计算机实时成像检测,无需洗片,不产生废显、定影液和废胶片;废锂离子电池交由设备厂家回收处理。

以上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及环保措施合理可行

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本项目拟使用Ⅱ类射线装置进行野外探伤,其探伤作业期间主要污染因子为X射线,评价确定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分别按5mSv/a和0.1mSv/a的剂量约束值进行管理。经预测,辐射工作人员公众最大受照射剂量分别满足5mSv/a和0.1mSv/a的剂量约束值。

本项目运行期产生的臭氧、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噪声均满足相应评价标准要求或处理要求

3

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放射性同位素实验室退役项目

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17号四川大学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

四川大学

南京瑞森辐射技术有限公司

四川大学拟对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17号四川大学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放射性同位素实验室(华西同位素室5#)实施整体退役。在退役活动实施之前,放射性同位素实验室已于2017年12月停止运行并封闭管理,工作场所内无放射性核素贮存,无放射性废气产生,无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无放射性废液贮存,场所内的通风橱、门、窗、吊顶及排风系统等设施均已拆除,场所内原有的办公桌椅、柜子及卫生洁具等物品均已处置无遗留,场所内仅有少部分遗留的洗手池及实验操作台未拆除。该场所退役达到无限制开放要求后,作为非放射性工作场所利用。原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使用131I、35S、32P、125I、3H、51Cr、14C共7种放射性核素,其中使用放射性核素131I的场所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3.7×107Bq,属于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其余均为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主要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放射性同位素实验室原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及场所内遗留的操作台、洗手池等的监测结果均能达到评价标准,无需采取进一步的退役措施。本项目放射性同位素实验室原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可达到无限制开放的目标,场所内的设备用品等可以作为普通物品继续使用或处置。本项目退役对周围环境及公众基本不会产生影响。

4

新建野外(室外)X射线探伤项目

探伤地点位于客户指定的野外(室外)现场,不固定;X射线探伤机无探伤检测任务时存放于国网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有限公司专用的贮存仓库内(成都市成华区崔家店北一路6号)

国网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有限公司

南京瑞森辐射技术有限公司

国网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有限公司拟在野外(室外)使用1台ICM CP160B型定向X射线探伤机(最大管电压160kV、最大管电流0.5mA),用于对四川省内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架空输电线路耐张线夹压接管进行野外(室外)探伤检测。探伤机年曝光时间约500h,主射方向竖直向上,属于Ⅱ类射线装置。探伤机不使用时存放于成都市成华区崔家店北一路6号公司南部办公楼一层专用贮存仓库内。

、主要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及环保措施

根据项目特点,建设单位拟采用以下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及环保措施:

1.ICM CP160B型定向X射线探伤机探伤时主射方向竖直向上,可大大缩小控制区和监督区的范围,也减小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设置控制区和监督区,控制区为空气比释动能率大于15μGy/h的区域,监督区为空气比释动能率在2.5μGy/h~15μGy/h之间的区域。ICM CP160B型定向X射线探伤机主射方向竖直向上,辐射工作人员处于高空位于设备侧方时,控制区为X射线探伤机非主射方向13m以内的区域,监督区为X射线探伤机非主射方向13m~32m以内的区域;主射方向竖直向上,辐射工作人员处于地面时,地面控制区和监督区范围随探伤机架设高度的增加而缩小,控制区最大不大于地面投影点12m,监督区最大不大于地面投影点32m。控制区边界上设置明显的警戒线、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禁止进入”的标牌,辐射工作人员在该区域边界进行操作,探伤期间专人在边界巡逻、看守,禁止公众人员入内。监督区边界处应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无关人员禁止入内”的标牌,允许有职业人员入内,但限制公众人员进入此区域。

3.X射线探伤机自身具有固有安全措施。

4.在保证检测质量的前提下,选择合理可行尽量低的射线照射参数以及尽量短的曝光时间,实现源项控制;野外(室外)探伤作业时间避开公众活动的高峰时段以实现时间防护;通过划分控制区和监督区实现距离防护。

5.制定野外(室外)探伤工作方案,明确各类人员分工、探伤工况和清场方式,制定监测方案;探伤作业前进行安全信息公示;实施异地野外(室外)探伤作业报备制度;制定内部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逐级落实野外(室外)探伤作业的辐射安全责任制;制定有针对性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每次野外(室外)探伤作业完成后,要按照“一事一档”的要求建立辐射安全与防护档案等制度确保探伤作业的安全。

6.夜间进行探伤作业时,在控制区和监督区边界设立灯光警示和相应的警告牌,并设专人警戒。

7.辐射工作人员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和便携式辐射监测仪、个人剂量计、个人剂量报警仪等设备监控辐射环境和个人剂量。

8.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均依托项目区已有的环保设施进行处理,野外(室外)探伤时产生的臭氧经自然分解和稀释后对周围环境及工作人员不会产生影响。

9. ICM CP160B型定向X射线探伤机采用数字化实时成像检测,无需洗片,不产生废显、定影液和废胶片,不产生危险废物。

以上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及环保措施合理可行

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本项目拟使用Ⅱ类射线装置进行野外(室外)探伤,其探伤作业期间主要污染因子为X射线,评价确定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分别按5mSv/a和0.1mSv/a的剂量约束值进行管理。经预测,辐射工作人员公众最大受照射剂量分别满足5mSv/a和0.1mSv/a的剂量约束值。

本项目运行期产生的臭氧、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噪声均满足相应评价标准要求或处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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