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人民医院拟在乐山高新区惠安路639号乐山市人民医院高新院区6号楼(已建、地上7层、地下1层)负1层西南侧新建加速器室1和2、后装治疗室及相关辅助用房;拟在3号楼(已建、地上4层、地下1层)2层西南侧新建ERCP室1和2及相关辅助用房。
加速器室1和2内拟各新增使用1台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带CBCT图像引导系统)用于肿瘤治疗,最大X射线能量均为10MV,1m处最大剂量率均为24Gy/min,最大电子线能量均为18MeV,1m处剂量率均为10Gy/min,单台设备年出束时间约为1000h,属于Ⅱ类射线装置;后装治疗室内拟新增使用1台后装机用于肿瘤治疗,内含一枚192Ir放射源,初始装源活度为3.7×1011Bq,年出源时间约41.67h,属于III类放射源;ERCP室1和2内拟各新增使用1台ERCP用于消化科和肝胆胰外科介入治疗,额定管电压均为150kV,额定管电流均为1000mA,单台设备年出束时间约为80.5h,属于Ⅱ类射线装置。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4.44万元,约占总投资的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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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及环保措施
根据项目特点,建设单位拟采用以下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及环保措施:
1.加速器室1和2四面墙体、迷道、顶部均为钢筋混凝土结构,主射方向朝向东侧、西侧、顶部及底部。其中,北侧迷道内墙均为1.0m~1.4m厚混凝土、外墙均为1.1m~1.5m厚混凝土;东侧、西侧和顶部主屏蔽墙体均为3.0m厚混凝土(宽4.4m),相连次屏蔽墙体均为1.7m厚混凝土(顶部相连次屏蔽墙体均为1.6m厚混凝土);南侧墙体均为1.4m厚混凝土;防护门均为20mm铅当量铅钢防护门。后装治疗室东侧迷道内墙为0.6m厚混凝土、外墙为1.7m~3.0m厚混凝土,西侧、南侧和北侧墙体均为0.7m厚混凝土,顶部为0.9m厚混凝土,防护门为10mm铅当量铅钢防护门。ERCP室1和2四周墙体均为240mm厚实心砖+30mm厚硫酸钡涂层,顶部均为150mm厚混凝土+3mm厚铅,底部均为150mm厚混凝土+30mm厚硫酸钡涂层,防护门和观察窗均为4mm铅当量。
2.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后装机和ERCP等自身具有固有安全措施。
3.设置加速器室1和2(含迷道)、后装治疗室(含迷道)、ERCP室1和2为控制区,加速器室1、2的控制室和设备机房、后装治疗室患者通道、准备间和控制室、ERCP控制室、患者防护门外1m内区域为监督区。控制区进出口处应设立醒目的警告标志,制定适用于控制区的职业防护与安全管理措施,运用行政管理程序和实体屏障限制进出控制区;监督区进出口处应设立表明监督区的标牌,以黄线警示监督区的边界。
4.根据诊疗需求和病人实际情况制定最优化的诊疗方案,在满足要求的前提下,选择合理可行尽量低的射线照射参数,以及尽量短的出束时间,减少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受照射剂量,也避免病人受到额外剂量的照射。
5.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后装机及相应治疗室采取防止非工作人员操作的锁定开关、门机联锁、门剂量联锁(固定式剂量报警仪)、门灯联锁及语音提示、紧急开门按钮、紧急停机按钮、电视监控与对讲系统、警告标志、状态显示等安全措施;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额外使用时间控制联锁、条件显示联锁、控制超剂量的联锁装置等安全措施;后装机额外使用施源器与源联锁、管道遇堵自动回源、仿真源模拟运行系统、控制台显示放射源位置、停电或意外中断照射时自动回源装置、手动回源装置、手动开门装置、专用储源器、放射源返回储源器的应急开关、门源联锁等安全措施;ERCP及治疗室采用门灯联锁、紧急停机按钮、闭门装置及开门按钮、警告标志等安全措施。
6.医护人员配备个人防护用品,配备便携式辐射监测仪、个人剂量计、个人剂量报警仪等设备监控辐射环境和个人剂量。
7.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后装机和ERCP在诊疗过程中,应采用适当防护措施对病人非病灶部位进行遮挡。
8.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和ERCP在报废处置时,应当对其射线装置内的高压射线管进行拆解和去功能化处理;后装机产生的废放射源由源的生产厂家回收处理。
9.项目施工期主要采用及时清扫、定期洒水、加强管理等方式减少扬尘,采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隔声、减振等方式减少噪声,采用医院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采用回收利用、收集清运等方式处理固体废物。
10.项目运行期,加速器室1和2、后装治疗室产生的臭氧由机械排风系统通过专用排风管道分别引至6号楼楼顶排放,ERCP室1和2产生的臭氧由机械排风系统通过专用排风管道引至ERCP室西侧排风口排放;生活污水依托医院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等方式减少噪声;生活垃圾由医院分类收集后交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医疗废物由医疗废物处理机构定期统一处理。
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量小,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对环境影响很小。
经屏蔽效能核算,各辐射工作场所使用的屏蔽防护材料及厚度均能满足屏蔽防护要求。
经预测,加速器室1和2、ERCP室1和2后装治疗室投入运行后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的附加有效剂量最,分别小于5mSv/a和0.1mSv/a的剂量约束值。
本项目运行期产生的臭氧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生活污水依托医院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可得到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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