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7月17日作出的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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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20 20:28:34] [来源:辐射源处] [点击量:]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717日我厅对6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720日-202081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8-80589022

通讯地址:成都市科园南路88A2

邮编:610041

2020717日作出的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成都陵川特种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增工业X射线探伤房应用项目

川环审批〔2020〕82号

2020-7-17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白江海关新建车载移动式集装箱车辆检查系统项目

川环审批〔2020〕83号

2020-7-17

3

四川精迅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新建X射线野外(室外)探伤项目

川环审批〔2020〕84号

2020-7-17

4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增工业X射线探伤应用项目

川环审批〔2020〕85号

2020-7-17

5

白鹤滩右岸水电站500千伏送出工程

川环审批〔2020〕87号

2020-7-17

6

白鹤滩左岸水电站500千伏送出工程

川环审批〔2020〕88号

202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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