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9月27日作出的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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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9-27 18:17:46] [来源:辐射源处] [点击量:]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927日我厅对6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927日-20211014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8-80589022

通讯地址:成都市科园南路88A2

邮编:610041

2021927日作出的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仪陇县人民医院医用射线装置、放射源及核医学科项目

川环审批〔2021〕97号

2021-9-27

2

中江德康医院有限公司新增医用直线加速器及数字减影血管造影(DSA)应用项

川环审批〔2021〕98号

2021-9-27

3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新增医用射线装置及放射源项目

川环审批〔2021〕99 号 

2021-9-27

4

梓潼县人民医院新增使用医用加速器项目

川环审批〔2021〕100 号 

2021-9-27

5

四川飞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飞球阀门制造中心X射线探伤项目

川环审批〔2021〕101号 

2021-9-27

6

蓬溪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新增6MV直线加速器应用项目

川环审批〔2021〕102号 

202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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