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集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库第一批专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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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1-12 18:22:03] [来源:科技与财务处] [点击量:] [关闭]

为加强我厅专家智库建设,充分发挥专家人才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决策咨询作用,按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库使用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川环发〔2023〕2号,以下简称《专家库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要求,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库第一批专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凡符合我厅《专家库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专业领域和入库条件的专家人才均可申请入库。

二、专家入库条件

专家入库的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严格按照《专家库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实施。

三、专家征集方式

本次专家征集主要采取单位推荐、专家自荐、定向邀请三种方式。

(一)单位推荐

在有关机关单位、省内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任职的专家人才,应通过单位推荐方式申请入库。

申请所需材料:《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入库申请登记表》、《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库入库承诺函》、专家个人基本材料、专家所在单位出具的书面推荐函。

(二)专家自荐

符合条件的有关专家人才经所在单位或组织证实后,也可通过专家自荐方式申请入库。

申请所需材料:《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入库申请登记表》、《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库入库承诺函》、专家个人基本材料、专家所在单位或组织出具的书面证明。

(三)定向邀请

我厅可根据工作需要,采用定向邀请方式邀请相关领域专家人才入库。

申请所需材料:《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入库申请登记表》、《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库入库承诺函》、专家个人基本材料、《四川省生态环境厅邀请函》。

四、资料填报

单位推荐、专家自荐或定向邀请的专家人才均需通过“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应用平台”)进行线上申请材料的填报和提交。

(一)填报网址

申请人在“四川政务服务网”进行实名制注册登录后,通过“直通部门”——“生态环境厅”——“我要办理”——“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库”(网址:http://103.203.219.138:8189/index.html)业务应用模块进行线上填报和资料提交。

(二)填报流程

1.线上填报。申请人通过专家库应用平台线上填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入库申请登记表》后下载打印并由其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其中已退休且未在其他单位聘用的,由退休前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已退休且在其他单位聘用的,由目前所在聘用单位审核盖章。

2.资料提交。申请人通过专家库应用平台上传《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入库申请登记表》《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库入库承诺函》和相关证明材料(如单位推荐函、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职称证书等)完成申请。

五、征集时间

第一批专家征集线上申请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3月15日

第一批专家库征集结束后,我厅专家库应用平台将常年开放申请通道,定期分批审核入库。

六、相关要求

专家务必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完整、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专家入库资格。

七、联系方式

(一)申报咨询

生态环境厅科技与财务处 王 玺 028-80589028

于倩楠 028-80589132

郑淋峰 028-80589132

(二)技术支持

四川省环境信息中心电子政务科 王雨馨 028-80589208

附件:1.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库使用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川环发〔2023〕2号)

      2.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入库申请登记表(模版)

      3.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库入库承诺函(模版)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1月11

长者专区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集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库第一批专家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12 18:22:03 来源:科技与财务处

为加强我厅专家智库建设,充分发挥专家人才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决策咨询作用,按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库使用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川环发〔2023〕2号,以下简称《专家库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要求,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库第一批专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凡符合我厅《专家库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专业领域和入库条件的专家人才均可申请入库。

二、专家入库条件

专家入库的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严格按照《专家库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实施。

三、专家征集方式

本次专家征集主要采取单位推荐、专家自荐、定向邀请三种方式。

(一)单位推荐

在有关机关单位、省内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任职的专家人才,应通过单位推荐方式申请入库。

申请所需材料:《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入库申请登记表》、《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库入库承诺函》、专家个人基本材料、专家所在单位出具的书面推荐函。

(二)专家自荐

符合条件的有关专家人才经所在单位或组织证实后,也可通过专家自荐方式申请入库。

申请所需材料:《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入库申请登记表》、《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库入库承诺函》、专家个人基本材料、专家所在单位或组织出具的书面证明。

(三)定向邀请

我厅可根据工作需要,采用定向邀请方式邀请相关领域专家人才入库。

申请所需材料:《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入库申请登记表》、《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库入库承诺函》、专家个人基本材料、《四川省生态环境厅邀请函》。

四、资料填报

单位推荐、专家自荐或定向邀请的专家人才均需通过“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应用平台”)进行线上申请材料的填报和提交。

(一)填报网址

申请人在“四川政务服务网”进行实名制注册登录后,通过“直通部门”——“生态环境厅”——“我要办理”——“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库”(网址:http://103.203.219.138:8189/index.html)业务应用模块进行线上填报和资料提交。

(二)填报流程

1.线上填报。申请人通过专家库应用平台线上填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入库申请登记表》后下载打印并由其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其中已退休且未在其他单位聘用的,由退休前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已退休且在其他单位聘用的,由目前所在聘用单位审核盖章。

2.资料提交。申请人通过专家库应用平台上传《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入库申请登记表》《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库入库承诺函》和相关证明材料(如单位推荐函、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职称证书等)完成申请。

五、征集时间

第一批专家征集线上申请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3月15日

第一批专家库征集结束后,我厅专家库应用平台将常年开放申请通道,定期分批审核入库。

六、相关要求

专家务必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完整、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专家入库资格。

七、联系方式

(一)申报咨询

生态环境厅科技与财务处 王 玺 028-80589028

于倩楠 028-80589132

郑淋峰 028-80589132

(二)技术支持

四川省环境信息中心电子政务科 王雨馨 028-80589208

附件:1.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库使用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川环发〔2023〕2号)

      2.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入库申请登记表(模版)

      3.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库入库承诺函(模版)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1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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