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岳东强调,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在实际工作中要抓住重点,高质量推进“十四五”规划编制。
第一,要明确编制原则。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各地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注意把握好稳和进、标和本、立和破、点和面的关系,坚持全局思维,加强改革创新,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切实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第二,要抓好前期工作。规划编制是继往开来的过程,“继往”是要深入分析“十三五”规划要求、任务完成成效、项目实施中的成绩与问题,为下一步规划编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开来”是要在“四情”上下功夫:吃透“上情”,认真分析国家和省上的政策动向,明确规划编制的具体方向;了解“下情”,全面梳理辖区已经实施和计划实施的重点项目,统筹做好规划支撑;分析“外情”,掌握今后一段时期地方经济发展“往哪里走”“走到什么程度”,强化规划编制的全局性;摸清“内情”,在找准制约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问题和矛盾症结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
第三,要抓好项目谋划。各市(州)要通过重大项目来提高规划“含金量”和实施效果。一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落实到具体区域、流域和领域,提出重点项目建设方向。二是统筹设计项目,围绕国省重大战略实施机遇,设计一批环境治理重大项目,谋划一批与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相适应的能力建设项目。三是注重目标绩效,坚持以目标为导向,深入研究项目实施绩效指标,确保通过项目推进实施。四是强化项目论证,加强规划专家咨询论证,确保项目在技术、经济上科学可行,根据轻重缓急统筹需求,提出项目实施进度计划,最终形成规划支撑。
第四,要加强组织保障。各市(州)生态环境部门一把手要亲自研究部署规划编制工作,同时建好工作专班,有序推进规划编制工作。此外要加强协调联动,纵向上注重与省级规划的衔接,做到上下联动,确保信息对称;横向上注重衔接地方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并与空间规划、相关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加强协调,实现左右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