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四川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规范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管理工作,按照年初工作安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四川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生态环境厅牵头起草了《四川省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四川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提修改意见请说明理由,并将电子版发到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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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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