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3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问题的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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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12-01 16:16:00] [来源:规财处] [点击量:] [关闭]

 

审计厅:

按照贵厅《审计报告》(川审农报〔2014264号)要求,我厅对2013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存在的问题、整改要求和工作建议,进行了对照检查和认真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整改环保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专项资金分配不及时,责成整改。我厅从今年做起,加快了专项资金的执行力度。今年630日前,除预留国家环保专项配套资金和省环境应急资金外,2014年各类环保专项资金执行率达97.46%。这是“十二五”以来我厅年度专项预算执行最好的,是我厅这次审计问题整改实效的具体体现。同时,一步加快环保专项资金执行的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制度要求。按照《四川省省级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办法》(川府发〔201137号)规定,要求有关处室或单位每年4月底前完成环保项目的组织申报和审查,确保每年6月底前拨付除环保应急机动资金和中央配套资金外的各类专项资金。加快涉及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组织实施,确保财政每年9月底开展中期评估前实施到位。二是强化项目库建设。加强环保项目前期工作,尽量落实到年度预算中。加强项目库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入库项目信息,实现环保和财政项目库建设的共建、共管、共享。三是建立环保资金绩效考评制度。我厅正在研究制定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逐步走向制度化。四是健全预算执行激励制度。将上年度预算执行时效和资金绩效,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挂钩,对预算执行和绩效考评好的单位,在安排专项资金时予以优先考虑;反之则削减下一年度预算安排额度。五是加强组织协调。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拨付资金,增强预算执行的时效性。

(二)超规定标准补助资金,责成整改。2013年以“因素法”分配下达到各市州和扩权县自主安排的专项资金,攀枝花和隆昌县等5个市县超过规定限额安排了10个污染治理项目、超规定标准补助资金460万元。为此,我厅会同财政厅联合制发了《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环境污染防治与自然生态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四川省环境保护监管能力建设与运行保障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四川省环境保护应急机动保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建〔201485号),力求从制度和管理上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三)专项资金项目启动实施滞后,影响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责成整改。2013年省环境监察执法总队负责实施的《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建设方案》和《四川省国控重点污染源现场端视频系统建设方案》两个项目,启动滞后,至今还在实施中。对此,我厅敦促省环境监察执法总队,加大这两个项目实施工作力度,落实专人负责, 2014年底前全面完成。

二、全面整改部门预算执行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财政专项资金长期闲置,责成申报调整预算。我厅对这1122.84万元长期闲置未使用的项目结余资金,已上报财政厅按照部门预算要求加快执行,并根据省财政厅批复文件以及省领导批示要求,于7月底将该专项结余资金安排用于省环境监测总站“省级环境空气质量直管站项目建设”。

(二)结余资金512.85万元未进行清理,责成纠正。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4年省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我厅在编制2014年部门预算前对上年结余资金进行了认真清理,并根据上年结余资金情况,将2014年行政运转类专项财政拨款的规模,由2013年的2234万元压减到2014年的1483万元。当时,我厅按照财政部门预算编制口径,对这历年专项工作经费资金结余512.85万元纳入了2014年部门预算,统筹安排环境应急等必要支出。为此,我厅一定严格按照财政部门预算使用管理规定,尽快规范使用这笔资金。

(三)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2.47万元,责成纠正。2013年,我厅环境应急工作比往年更加繁重。除环保法定的例行性执法监管和日常性执法监管外,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执法监管的任务频重,成都石化项目的环境应急任务频繁,环境自然灾害事故频发,90多个市(州)、县(区市)遭受自然灾害,省政府环境应急处置的要求急难险重,必须及时有效地到现场应急处置,环境执法用车的量大战线长。加上这几年“三公”经费预算连续硬裁减,环保执法公务用车的运行维护费用大,以致超预算支出。为此,下一步通过公务用车管理和财务预算管理降低运行维护费。一是强化车辆管理。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单车核算。严格公务用车的保险、维修、加油实行集中定点采购和定额核算制度。二是实行实时监控。按照年度公务用车预算,坚持每季度通报制度,每季度末,由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对上季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支出情况进行统计核实,对超支的单位进行预警提醒,对超支过大的单位下发整改建议通知书,及时调控年度预算执行,实行动态监管。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每半年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的支出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在监督检查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整改,切实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管理工作纳入综合监督检查范围,作为一项常态化监督检查内容。

(四)超标准列支会议费,责成规范。2013年,我厅召开的部分会议开支标准超过了260/.天的综合定额标准。对此,我厅制定了进一步规范会议费管理的整改措施:一是完善管理制度。我厅正在拟制《四川省环境保护厅会议费管理办法》,对会议费的审批、预算和报销等做出了明确规定,更好地规范会议费管理,严控会议费支出标准。二是严格会议控制。严格机关会议审批制度,按照省政府有关会议规定的规模和标准,控制一般性会议,提倡会议套开、多会并开和召开视频会议,压缩会议费用,不得突破会议标准和超预算。三是严把审核报销关。财务人员严把审核关,切实做到按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要求执行;对不完整的会议费报销手续、票据事项,财务人员须要求其补充完善或拒绝审核、支付费用;对无计划、无预算的会议费用,一律不予报销或支付。

(五)违反合同约定提前支付物业管理费责成纠正。2014年厅机关的物业管理费55.77万元,未按合同约定提前在2013年支付的问题,厅党组在省直属系统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责成厅纪检监察室(审计处),对机关服务中心进行了内部核查,确保《审计报告》要求进一步整改到位。

(六)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责成纠正。我厅组织专门力量,对厅计财处长期挂账往来款项进行了清理。截至目前,这61.25万元的长期挂账往来款项已全部清理、整改到位,并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调整了相关账目。

(七)专项资金购买服务类项目支出未公开招标,责成整改。2013年厅机关购买服务类项目94万元未公开招标问题,我厅一定引以为戒,防止类似问题发生。今后,严格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意见》(川办发〔201467号)规定要求办理,避免在政府采购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

(八)课题经费中购置固定资产未实行政府采购、未作固定资产管理和入账11.59万元,责成整改。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立即进行了整改,将课题费中购置的固定资产补充登记入账,纳入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目前已经整改到位。

(九)加强科研课题资金项目管理。厅党组责成科技标准处统筹管理科研课题项目,统一组织专家审核论证或评估,正在拟制统一、规范管理的制度办法。

三、积极整改审计提出的其他工作意见建议

《审计报告》提出的“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和“审计建议”,我厅都一一作了认真的分析研究,全面采纳审计意见建议。有的立说立行,比如补充完善“因素法”分配的建议,已经与财政厅作出了新的规范要求。有的将在今后工作中逐步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比如开展实物费用定额试点工作和提高污染防治项目资金的分配比例。有的将在我厅今后的部门预算和执行管理中,严格执行财政211预算科目,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细化程度;规范完善年度专项预算中期评估;严格执行课题研究类项目制度规定并按期结题;清理聘用编外人员;加大对项目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提高培训质量效率,节约培训费用支出;规范会计核算,不断提高我厅财务管理水平。

以上报告,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201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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