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省重大环境问题;负责落实全省污染物减排工作;负责环境保护投资管理;负责全省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负责全省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省生态保护工作;负责全省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省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负责开展全省环境保护科技工作,开展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负责开展全省环境保护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全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推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推出了一系列措施办法,解决了一批长期没有解决好的“老大难”问题,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1.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全省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67.7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7.5%,较考核基准年2013年下降19.9%;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浓度48.1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9.2%,比《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下降8%)高出1.2个百分点,较考核基准年2015年下降12.2%。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优良天数率达到82.2%,同比上升2.2个百分点,城市空气质量创五年来最好水平。巴中市成为新增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目前共有6个市为空气质量达标城市(攀枝花、广元、巴中、凉山、阿坝、甘孜)。
(2)水环境质量稳中趋好。我省87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或好于Ⅲ类)78.2%,同比上升5.8个百分点;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水体比例2.3%,同比下降3.4个百分点,10个出川断面全部达到国家考核标准。与2014年相比,水质改善断面28个,特定因子目标提前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的断面4个。
2.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扎实推进规划编制。强化规划引领,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紧跟推进落实国家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一系列规划,我省印发实施了四川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2017—2020年)、“十三五”环境空气质量和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任务分解计划、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蓝天保卫行动方案、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等,有力支撑了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系统性、协同性和连续性。
(2)强化环境保护督察。全面贯彻落实环保督察制度,压紧压实全省各级各部门环境保护责任。一方面,在全国率先实现了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针对发现的8924个问题,层层压实责任、强化调度协调、推动限期整改。完成问题整改8198个,整改完成率91.9%。另一方面,聚全省之力配合接受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中央督察组转办的8966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全部办结。环境保护部对四川的一些做法、经验给予充分肯定,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多家媒体进行了报道。
(3)全力打好“三大战役”。强化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推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一是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强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联治,组建国家级专家团队问诊把脉、精准施策,实施重污染天气清单制管理,推进燃煤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砖瓦行业企业专项整治、施工扬尘专项治理、水泥行业等错峰生产。对100家重点企业开展VOCs专项治理,淘汰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燃煤小锅炉600多台、老旧车和黄标车20多万辆,整治“散污乱”企业2万多家,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6.9%。二是打好碧水保卫战。建成运营城市(县城)污水处理厂212座,划定禁养区5828个、面积达5.74万平方公里,关闭或搬迁的畜禽养殖场(小区)13548家;完成整治城市黑臭水体74条。沱江流域(内江段)成功申报为全国首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计划总投资195亿元。三是打好净土保卫战。印发实施四川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成立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协调小组及专家咨询委员会,在绵阳等6个市启动农产品及其协同土壤监测点位样品采集工作试点,完成两批共40 个省级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入库,争取5.22亿元国家专项资金重点整治重金属污染耕地和工业企业再开发利用污染场地。2017年12月,“三大战役”又集中开工251个污染治理项目,总投资737亿元。
(4)不断提高服务发展能力。坚持以“三线一单”管控为重点,强化空间、总量、准入环境管理,协调好发展与底线关系,确保发展不超载、底线不突破,助推高质量发展。一是严格环评审批。强化规划环评,优化项目环评,审查规划环评11个,审批项目环评224个,对88个项目不予或暂缓审批,确保了向家坝引水、成都地铁、绵阳京东方等一批全省重点项目顺利上马。二是加强环境管理。健全生态补偿、环境信用评价、排污许可、清洁生产等制度,岷江、沱江、嘉陵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考核产生补偿资金6亿元,将851家重点排污企业纳入环境信用管控,完成火电、造纸、水泥等14个重点行业543家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129家、验收24家。三是积极培育环保产业。加快建设13个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和12个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将节能环保装备产业作为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将节能环境保护装备产业作为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之一,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全省节能环境保护产业总产值突破1000亿元,节能环境保护装备企业超过300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超过200家。
(5)持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一方面,配合省人大修订了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出台了大气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止了放射性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启动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和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另一方面,狠抓环境执法。开展“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和“成都平原地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强化专项督查活动”,坚持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利用无人机、蛙鸣系统等信息化手段,采取暗查、夜查、突击查、交叉查等方式,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1014件,同比增加263%;处罚金额6.56亿元,同比增长379%;行政拘留520起,倒逼企业主动守法。
(6)强化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开展全省自然保护区专项督察,排查出采探矿、小水电、旅游开发等生态环境损害问题1252个。印发《自然保护区专项督察突出问题整改总体推进方案》及6个配套方案,形成“1+6”整改推进体系,明确了整改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现已整改问题961个,整改完成率77%。其中,按自然保护区级别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完成率70%,省级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完成率83%,市(州)级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完成率71%,县级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完成率85%;按问题类型看,矿业权问题整改完成率91%,小水电问题整改完成率69%,旅游问题整改完成率58%,其它生产经营问题整改完成率88%,非生产经营问题整改完成率70%。
(7)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湖库保护。开展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把排查出的120个地级及以上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纳入中央、省级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内容,按期全部销号。完成全省21个市(州)政府所在城市41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51个县(市、区)政府所在城镇的240个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36个地级及以上,144个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评估为优秀等次。进一步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调整市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3个,县级17个,撤除13个县城及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强化对邛海、泸沽湖重点湖库生态环境保护,完成泸沽湖博树摩梭村落保护区山北片区截污管道建设,推进泸沽湖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工作。
(8)重新调整生态红线。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厅字〔2017〕2号)和环境保护部要求,重新调整《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并已上报国务院批准,即将由省政府发布实施。全省生态保护红线重现划定面积为14.79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0.42%,主要分布在川西高原与山地、盆周山地区域,呈“四轴九核”空间分布格局,国家级和省级禁止开发区域以及其他有必要严格保护的各类保护地全部纳入保护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得到加强。
(9)稳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制定出台四川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实施方案、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等8个实施方案。组织56个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编制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推动市县“多规合一”,绵竹市、宜宾市南溪区完成国家级市县“多规合一”试点任务。按国家要求,开展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试评价工作。推进环保垂直管理改革,改革方案已经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审议,正按程序报审和备案。
(10)强化环境保护宣传。一方面,强化教育引导。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推进生态环境教育公共设施建设,积极创建节约型机关和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在全国省会城市率先开通地铁“环境保护专列”,联合共享单车、共享汽车倡导绿色出行,推进绿色生活。另一方面,主动回应关切。开展“我与环境保护厅长面对面”媒体代表座谈会,尝试与公众直接对话解决解释环境保护问题。受理生态环境问题来信来访44104件并完成办结98%。团结NGO组织、科研院所,发挥志愿者优势,扩大环境保护“统一战线”,多方发力、妥善应对公众诉求和生态环境舆情。
二、部门概况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本年收入合计40135.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378.48万元,占88.15%;上级补助收入555.18万元,占1.38%;事业收入498.40万元,占1.24%;经营收入3162.42万元,占7.88%;其他收入540.61万元,占1.35%。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6年减少4669.22万元,下降10.4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缘故。
(图1:收入决算结构图)
2017年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本年支出合计44527.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76.06万元,占21.51%;项目支出31732.08万元,占71.26%;经营支出3219.51万元,占7.23%;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6年增加6140.21万元,增长1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项目结转资金在2017年实现支出的缘故。
(图2: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1221.44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36.09万元,下降0.57%。
(图3: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450.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6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708.83万元,增长16.92%。
(图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450.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万元,占0.03%;教育支出821.81万元,占2.08%;科学技术支出1454.62万元,占3.6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4.98万元,占3.54%;医疗卫生支出535.45万元,占1.36%;节能环保支出33898.32万元,占85.93%;农林水支出36万元,占0.0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5万元,占0.0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5.90万元,占0.09%;住房保障支出1237.17万元,占3.13%。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法制建设(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21.81万元,完成预算82.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做好中央环保督察,临时取消了部分培训项目计划,导致培训支出减少。
4.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1100.31万元,完成预算100%。
5.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支出决算为75.58万元,完成预算100%。
6.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支出决算为182.37万元,完成预算100%。
7.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支出决算为50.78万元,完成预算100%。
8.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5.58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41.61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99.24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86.57万元,完成预算99.72%。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53.30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26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13.58万元,完成预算95.02%。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88.50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3.37万元,完成预算100%。
17.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307.95万元,完成预算99.98%。
18.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336.57万元,完成预算93.4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会议费、招待费等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
19.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为796.58万元,完成预算92.2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水费、电费等开支减少形成。
20.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宣传(项):支出决算为960.56万元,完成预算98.45%。
2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项):支出决算为4808.17万元,完成预算76.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四川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前期技术准备项目”和“四川省挥发性有机物全口径摸底调查项目”,在年度预算实施过程中,因工作任务调整变化,按规定结转次年使用的缘故。
22.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国际合作及履约(项):支出决算为388.60万元,完成预算96.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压减一般性行政支出成本(包括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和委托业务费)的缘故。
23.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079.16万元,完成预算80.72%,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新车、油品及添加剂测试设备购置”项目按规定结转次年使用的缘故。
2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项):支出决算为1730.22万元,完成预算96.2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政府采购结余和委托业务费等支出减少的缘故。
2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支出决算为624.76万元,完成预算95.8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公务接待费、维修(护)费等开支减少而致。
2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监管(项):支出决算为3160.92万元,完成预算82.76%,主要原因是“四川省电磁环境质量在线监控系统”等政府采购项目按规定结转次年使用的缘故。
2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389.68万元,完成预算30.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财政土壤污染防治专项”、“四川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等项目,需按国家土壤详查方案组织实施,按规定结转次年使用的缘故。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环境监测与信息(项):支出决算为12133.46万元,完成预算65.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应用系统建设”、“省—市—县三级统筹建设”等跨年政府采购项目按规定结转次年使用的缘故。
2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环境执法监察(项):支出决算为1661.91万元,完成预算92.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压减一般性行政成本支出,包括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维修(护)费等支出明显减少,年末财政注销结余而至。
30.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19.78万元,完成预算80.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压减一般性行政成本支出,包括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等支出明显减少,年末财政注销结余而至。
3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6万元,完成预算100%。
3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3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款)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
3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项):支出决算数为35.90万元,完成预算100%。
3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数为657.92万元,完成预算100%。
3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决算数为579.2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249.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775.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74.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45.35万元,完成预算76.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规范压缩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管理费,致使年度公务接待费大幅度下降,同时,为做好中央环保督察,临时取消了部分出访任务计划所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5.50万元,占2.8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02.78万元,占92.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7.07万元,占4.96%。具体情况如下:
(图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15.5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0次,出国(境)19人。开支内容包括:参加省发展改革委组织的赴巴西、葡萄牙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流域综合治理、生态建设等交流团,并受邀在2017年澳门国际环保展上就巴葡环保经验作重要演讲;参加省政协组织的赴乌克兰、波黑、保加利亚开展省州友好交流、推进友城经贸投资、环保合作交流团,为吸引海外侨胞参与和支持四川深入实施“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搭建平台、宣传出力;继续选派3名环保骨干赴广岛开展环保技术专项对口交流,提高环保业务能力;组织全省环保系统部分业务骨干赴美国加州长滩州立大学参加“典型污染物治理新技术成果转化及产业化”专题培训。此外,还参加了“2017年澳门国际环保合作发展论坛暨展览”和“2017年香港国际环保博览”。通过环保展览、学习培训和合作交流,转变环境执法理念,学习环保实用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为提高全省环境执法监管水平,改善环境质量,推进环保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成功的范例和有益的借鉴。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8.65万元,下降54.61%。主要原因是为做好中央环保督察,临时取消了部分出访任务计划而致。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2.7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03.2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4辆,其中:越野车4辆、金额203.20万元,主要用于环保执法、应急抢险和处置环境突发事件等工作。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08辆,其中:轿车39辆、越野车32辆,载客汽车7辆,其他车型3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99.58万元。主要用于现有公务用车所发生的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环保规划编制实施及其调度评估、环保督察、环保行政执法检查、环境应急处置、环境监察、环境监测、核与辐射监测、污染防治督查、生态保护督查、危废医废处置督查、环保宣传教育、环保对外合作、环保资金绩效评价和环保项目检查等工作开展。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6.51万元,下降5.2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压减一般性行政成本支出的缘故。
3.公务接待费支出27.0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32批次,94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7.0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环保督察、国家环保规划实施调度和中期评估、国家环保资金绩效评价、环保资金项目检查、区域和流域环境执法合作与交流、国际环保技术交流与合作、省外相关部门来川学习交流以及省西博会、省农博会等区域经济合作、省招商引资等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其中:外事接待6批,65人/次,共计支出9.7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环境保护领域的技术交流与合作,接待日本、俄罗斯、德国、法国、美国等来访团组而发生的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5.18万元,下降16.0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的缘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3.82万元,比2016年减少10.52万元,下降3.15%。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786.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36.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26.1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123.9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空气自动网络管理及预测预报平台建设、省级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运维、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31.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1.42%。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共有车辆108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5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8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64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5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82个,涉及财政资金34802.49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6.41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预算编制精细化程度不够高。二是部分单位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偏低。三是个别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缺乏有效性。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决算精细化管理,为合理科学编制部门预算提供有益借鉴;二是进一步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监管,切实加快项目预算执行进度;三是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提高内部控制有效性;四是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教育,提高财务管理业务水平。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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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性(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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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
目标管理(5分)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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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啊(1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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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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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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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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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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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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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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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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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2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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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算公开(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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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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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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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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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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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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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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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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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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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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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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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96.41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根据年度工作安排,于2017年11月,对“南广河流域(筠连县境内)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项目绩效评价得分88分。存在的问题:一是筠连县未制定中长期规划;二是地方配套资金拨付缓慢;三是未及时对完工工程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并报送地方审计机关审计;四是污水配套收集管网未严格实行雨污分流,难以确保稳定运行。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一是要求尽快完成筠连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编制;二是加快地方配套资金拨付进度;三是加快对完工子项目进行验收和工程竣工结算;四是加强污水收集管网雨污分离监管,确保工艺稳定支行。项目绩效评价得分详见下表。
四川省省级环保专项支出资金绩效评价评分表
一级指标 (名称与分值) |
二级指标 (名称与分值) |
三级指标(名称与分值) |
得分 |
项目决策(15) |
绩效目标(6) |
目标与计划明确性(3) |
3 |
目标与需求的匹配度(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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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依据(5) |
立项依据(3) |
3 |
|
中长期实施规划(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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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分配(4) |
分配依据(2) |
1 |
|
审核质量(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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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25) |
资金到位(4) |
省级财政资金拨付及时性(2) |
2 |
地方投入资金拨付及时性(2) |
0 |
||
资金管理(8) |
专款专用(4) |
4 |
|
支付依据(2) |
2 |
||
开支标准(2) |
2 |
||
财务管理(7) |
财务管理制度(2) |
2 |
|
会计核算规范性(3) |
3 |
||
财务资料完整性(2) |
2 |
||
组织实施(6) |
管理制度执行有效性(2) |
2 |
|
项目调整合理性(2) |
2 |
||
项目信息公开(2) |
1 |
||
项目达标(20) |
完成数量(10) |
目标任务完成率(10) |
7 |
完成质量(6) |
项目完成达标情况(6) |
5.3 |
|
完成时间(4) |
目标完成时间(4) |
3.5 |
|
项目效果(40) |
功能实现(7) |
计划实现能力(4) |
3.5 |
运行状况(3) |
2.6 |
||
社会效益(8) |
受益群众满意率(5) |
5 |
|
受益人口覆盖实现率(3) |
3 |
||
环境效益(15) |
环境效益(15) |
13.1 |
|
投资控制(2) |
投资超预算率(2) |
2 |
|
可持续影响(8) |
项目运行管护机制(8) |
8 |
|
加分项目 |
拉动地方资金投入率(5) |
|
0 |
合 计 |
88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法制建设(项): 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法制建设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反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下所列项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1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 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12.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是指反映应用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
13.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反映从事卫生、劳动保护、计划生育、环境科学、农业等社会公益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
14.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反映从事技术开发研究和近期可望取得实用价值的专项技术开发的研究支出。
15.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反映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应用、推广和引导性支出,以及基本建设支出中用于支持企业科技自主创新的支出。
16.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了已列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所列项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费用,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7.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28.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宣传(项):反映环保部门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面的支出。
29.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项):反映环境保护法规政策的前期研究、制订,规划的前期研究、制订及实施评估,环境标准试验、研究和制订等方面的支出。
30.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国际合作与履约(项):反映环保部门国际环境合作与交流、谈判及履约工作支出,国际环境合作及履约项目国内配套、国际环境热点问题调研及咨询,周边国家环境纠纷处理及合作方面的支出等。
3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项):反映除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已列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2.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项):反映环保部门对建设类规划、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评审,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理、验收等方面的支出。
3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反映政府在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及工业废弃物处置处理等方面的支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监管及淘汰处置支出等。
3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监管(项):反映对放射源生产、销售、使用、废弃源处置等管理的支出,放射性废物管理、收集、处置等支出,放射性废物库建设与运行等方面的支出。
3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反映除污染防治已列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3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环境监测与信息(项):反映环保部门监测和信息方面的支出,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污染纠纷监测等支出,环境统计和调查、环境质量评价、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等支出,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运行、信息发布及其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
3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环境执法监察(项):反映环保部门监督检查环保法律法规、标准等执行情况的支出,行政处罚、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支出,环境行政稽查支出,执法装备支出,排污费申报、征收与使用管理支出,环境问题举报、环境纠纷调查处理支出,突发性污染事故预防、应急处置等支出。
3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反映除了污染减排(款)下其他所列项之外的支出。
3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除了水利(款)下其他所列项之外的支出。
4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反映除安全生产监管已列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4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款)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项):反映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款下其他所列项之外的支出。
4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项):反映用于国土资源规划、研究、管理方面的支出。
4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4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省重大环境问题;负责落实全省污染物减排工作;负责环境保护投资管理;负责全省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负责全省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省生态保护工作;负责全省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省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负责开展全省环境保护科技工作,开展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负责开展全省环境保护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全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推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推出了一系列措施办法,解决了一批长期没有解决好的“老大难”问题,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1.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全省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67.7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7.5%,较考核基准年2013年下降19.9%;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浓度48.1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9.2%,比《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下降8%)高出1.2个百分点,较考核基准年2015年下降12.2%。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优良天数率达到82.2%,同比上升2.2个百分点,城市空气质量创五年来最好水平。巴中市成为新增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目前共有6个市为空气质量达标城市(攀枝花、广元、巴中、凉山、阿坝、甘孜)。
(2)水环境质量稳中趋好。我省87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或好于Ⅲ类)78.2%,同比上升5.8个百分点;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水体比例2.3%,同比下降3.4个百分点,10个出川断面全部达到国家考核标准。与2014年相比,水质改善断面28个,特定因子目标提前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的断面4个。
2.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扎实推进规划编制。强化规划引领,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紧跟推进落实国家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一系列规划,我省印发实施了四川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2017—2020年)、“十三五”环境空气质量和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任务分解计划、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蓝天保卫行动方案、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等,有力支撑了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系统性、协同性和连续性。
(2)强化环境保护督察。全面贯彻落实环保督察制度,压紧压实全省各级各部门环境保护责任。一方面,在全国率先实现了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针对发现的8924个问题,层层压实责任、强化调度协调、推动限期整改。完成问题整改8198个,整改完成率91.9%。另一方面,聚全省之力配合接受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中央督察组转办的8966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全部办结。环境保护部对四川的一些做法、经验给予充分肯定,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多家媒体进行了报道。
(3)全力打好“三大战役”。强化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推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一是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强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联治,组建国家级专家团队问诊把脉、精准施策,实施重污染天气清单制管理,推进燃煤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砖瓦行业企业专项整治、施工扬尘专项治理、水泥行业等错峰生产。对100家重点企业开展VOCs专项治理,淘汰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燃煤小锅炉600多台、老旧车和黄标车20多万辆,整治“散污乱”企业2万多家,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6.9%。二是打好碧水保卫战。建成运营城市(县城)污水处理厂212座,划定禁养区5828个、面积达5.74万平方公里,关闭或搬迁的畜禽养殖场(小区)13548家;完成整治城市黑臭水体74条。沱江流域(内江段)成功申报为全国首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计划总投资195亿元。三是打好净土保卫战。印发实施四川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成立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协调小组及专家咨询委员会,在绵阳等6个市启动农产品及其协同土壤监测点位样品采集工作试点,完成两批共40 个省级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入库,争取5.22亿元国家专项资金重点整治重金属污染耕地和工业企业再开发利用污染场地。2017年12月,“三大战役”又集中开工251个污染治理项目,总投资737亿元。
(4)不断提高服务发展能力。坚持以“三线一单”管控为重点,强化空间、总量、准入环境管理,协调好发展与底线关系,确保发展不超载、底线不突破,助推高质量发展。一是严格环评审批。强化规划环评,优化项目环评,审查规划环评11个,审批项目环评224个,对88个项目不予或暂缓审批,确保了向家坝引水、成都地铁、绵阳京东方等一批全省重点项目顺利上马。二是加强环境管理。健全生态补偿、环境信用评价、排污许可、清洁生产等制度,岷江、沱江、嘉陵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考核产生补偿资金6亿元,将851家重点排污企业纳入环境信用管控,完成火电、造纸、水泥等14个重点行业543家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129家、验收24家。三是积极培育环保产业。加快建设13个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和12个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将节能环保装备产业作为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将节能环境保护装备产业作为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之一,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全省节能环境保护产业总产值突破1000亿元,节能环境保护装备企业超过300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超过200家。
(5)持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一方面,配合省人大修订了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出台了大气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止了放射性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启动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和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另一方面,狠抓环境执法。开展“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和“成都平原地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强化专项督查活动”,坚持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利用无人机、蛙鸣系统等信息化手段,采取暗查、夜查、突击查、交叉查等方式,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1014件,同比增加263%;处罚金额6.56亿元,同比增长379%;行政拘留520起,倒逼企业主动守法。
(6)强化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开展全省自然保护区专项督察,排查出采探矿、小水电、旅游开发等生态环境损害问题1252个。印发《自然保护区专项督察突出问题整改总体推进方案》及6个配套方案,形成“1+6”整改推进体系,明确了整改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现已整改问题961个,整改完成率77%。其中,按自然保护区级别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完成率70%,省级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完成率83%,市(州)级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完成率71%,县级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完成率85%;按问题类型看,矿业权问题整改完成率91%,小水电问题整改完成率69%,旅游问题整改完成率58%,其它生产经营问题整改完成率88%,非生产经营问题整改完成率70%。
(7)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湖库保护。开展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把排查出的120个地级及以上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纳入中央、省级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内容,按期全部销号。完成全省21个市(州)政府所在城市41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51个县(市、区)政府所在城镇的240个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36个地级及以上,144个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评估为优秀等次。进一步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调整市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3个,县级17个,撤除13个县城及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强化对邛海、泸沽湖重点湖库生态环境保护,完成泸沽湖博树摩梭村落保护区山北片区截污管道建设,推进泸沽湖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工作。
(8)重新调整生态红线。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厅字〔2017〕2号)和环境保护部要求,重新调整《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并已上报国务院批准,即将由省政府发布实施。全省生态保护红线重现划定面积为14.79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0.42%,主要分布在川西高原与山地、盆周山地区域,呈“四轴九核”空间分布格局,国家级和省级禁止开发区域以及其他有必要严格保护的各类保护地全部纳入保护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得到加强。
(9)稳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制定出台四川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实施方案、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等8个实施方案。组织56个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编制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推动市县“多规合一”,绵竹市、宜宾市南溪区完成国家级市县“多规合一”试点任务。按国家要求,开展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试评价工作。推进环保垂直管理改革,改革方案已经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审议,正按程序报审和备案。
(10)强化环境保护宣传。一方面,强化教育引导。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推进生态环境教育公共设施建设,积极创建节约型机关和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在全国省会城市率先开通地铁“环境保护专列”,联合共享单车、共享汽车倡导绿色出行,推进绿色生活。另一方面,主动回应关切。开展“我与环境保护厅长面对面”媒体代表座谈会,尝试与公众直接对话解决解释环境保护问题。受理生态环境问题来信来访44104件并完成办结98%。团结NGO组织、科研院所,发挥志愿者优势,扩大环境保护“统一战线”,多方发力、妥善应对公众诉求和生态环境舆情。
二、部门概况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本年收入合计40135.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378.48万元,占88.15%;上级补助收入555.18万元,占1.38%;事业收入498.40万元,占1.24%;经营收入3162.42万元,占7.88%;其他收入540.61万元,占1.35%。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6年减少4669.22万元,下降10.4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缘故。
(图1:收入决算结构图)
2017年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本年支出合计44527.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76.06万元,占21.51%;项目支出31732.08万元,占71.26%;经营支出3219.51万元,占7.23%;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6年增加6140.21万元,增长1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项目结转资金在2017年实现支出的缘故。
(图2: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1221.44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36.09万元,下降0.57%。
(图3: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450.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6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708.83万元,增长16.92%。
(图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450.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万元,占0.03%;教育支出821.81万元,占2.08%;科学技术支出1454.62万元,占3.6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4.98万元,占3.54%;医疗卫生支出535.45万元,占1.36%;节能环保支出33898.32万元,占85.93%;农林水支出36万元,占0.0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5万元,占0.0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5.90万元,占0.09%;住房保障支出1237.17万元,占3.13%。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法制建设(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21.81万元,完成预算82.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做好中央环保督察,临时取消了部分培训项目计划,导致培训支出减少。
4.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1100.31万元,完成预算100%。
5.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支出决算为75.58万元,完成预算100%。
6.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支出决算为182.37万元,完成预算100%。
7.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支出决算为50.78万元,完成预算100%。
8.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5.58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41.61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99.24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86.57万元,完成预算99.72%。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53.30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26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13.58万元,完成预算95.02%。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88.50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3.37万元,完成预算100%。
17.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307.95万元,完成预算99.98%。
18.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336.57万元,完成预算93.4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会议费、招待费等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
19.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为796.58万元,完成预算92.2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水费、电费等开支减少形成。
20.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宣传(项):支出决算为960.56万元,完成预算98.45%。
2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项):支出决算为4808.17万元,完成预算76.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四川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前期技术准备项目”和“四川省挥发性有机物全口径摸底调查项目”,在年度预算实施过程中,因工作任务调整变化,按规定结转次年使用的缘故。
22.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国际合作及履约(项):支出决算为388.60万元,完成预算96.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压减一般性行政支出成本(包括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和委托业务费)的缘故。
23.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079.16万元,完成预算80.72%,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新车、油品及添加剂测试设备购置”项目按规定结转次年使用的缘故。
2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项):支出决算为1730.22万元,完成预算96.2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政府采购结余和委托业务费等支出减少的缘故。
2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支出决算为624.76万元,完成预算95.8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公务接待费、维修(护)费等开支减少而致。
2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监管(项):支出决算为3160.92万元,完成预算82.76%,主要原因是“四川省电磁环境质量在线监控系统”等政府采购项目按规定结转次年使用的缘故。
2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389.68万元,完成预算30.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财政土壤污染防治专项”、“四川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等项目,需按国家土壤详查方案组织实施,按规定结转次年使用的缘故。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环境监测与信息(项):支出决算为12133.46万元,完成预算65.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应用系统建设”、“省—市—县三级统筹建设”等跨年政府采购项目按规定结转次年使用的缘故。
2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环境执法监察(项):支出决算为1661.91万元,完成预算92.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压减一般性行政成本支出,包括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维修(护)费等支出明显减少,年末财政注销结余而至。
30.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19.78万元,完成预算80.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压减一般性行政成本支出,包括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等支出明显减少,年末财政注销结余而至。
3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6万元,完成预算100%。
3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3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款)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
3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项):支出决算数为35.90万元,完成预算100%。
3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数为657.92万元,完成预算100%。
3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决算数为579.2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249.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775.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74.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45.35万元,完成预算76.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规范压缩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管理费,致使年度公务接待费大幅度下降,同时,为做好中央环保督察,临时取消了部分出访任务计划所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5.50万元,占2.8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02.78万元,占92.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7.07万元,占4.96%。具体情况如下:
(图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15.5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0次,出国(境)19人。开支内容包括:参加省发展改革委组织的赴巴西、葡萄牙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流域综合治理、生态建设等交流团,并受邀在2017年澳门国际环保展上就巴葡环保经验作重要演讲;参加省政协组织的赴乌克兰、波黑、保加利亚开展省州友好交流、推进友城经贸投资、环保合作交流团,为吸引海外侨胞参与和支持四川深入实施“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搭建平台、宣传出力;继续选派3名环保骨干赴广岛开展环保技术专项对口交流,提高环保业务能力;组织全省环保系统部分业务骨干赴美国加州长滩州立大学参加“典型污染物治理新技术成果转化及产业化”专题培训。此外,还参加了“2017年澳门国际环保合作发展论坛暨展览”和“2017年香港国际环保博览”。通过环保展览、学习培训和合作交流,转变环境执法理念,学习环保实用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为提高全省环境执法监管水平,改善环境质量,推进环保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成功的范例和有益的借鉴。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8.65万元,下降54.61%。主要原因是为做好中央环保督察,临时取消了部分出访任务计划而致。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2.7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03.2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4辆,其中:越野车4辆、金额203.20万元,主要用于环保执法、应急抢险和处置环境突发事件等工作。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08辆,其中:轿车39辆、越野车32辆,载客汽车7辆,其他车型3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99.58万元。主要用于现有公务用车所发生的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环保规划编制实施及其调度评估、环保督察、环保行政执法检查、环境应急处置、环境监察、环境监测、核与辐射监测、污染防治督查、生态保护督查、危废医废处置督查、环保宣传教育、环保对外合作、环保资金绩效评价和环保项目检查等工作开展。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6.51万元,下降5.2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压减一般性行政成本支出的缘故。
3.公务接待费支出27.0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32批次,94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7.0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环保督察、国家环保规划实施调度和中期评估、国家环保资金绩效评价、环保资金项目检查、区域和流域环境执法合作与交流、国际环保技术交流与合作、省外相关部门来川学习交流以及省西博会、省农博会等区域经济合作、省招商引资等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其中:外事接待6批,65人/次,共计支出9.7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环境保护领域的技术交流与合作,接待日本、俄罗斯、德国、法国、美国等来访团组而发生的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5.18万元,下降16.0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的缘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3.82万元,比2016年减少10.52万元,下降3.15%。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786.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36.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26.1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123.9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空气自动网络管理及预测预报平台建设、省级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运维、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31.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1.42%。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共有车辆108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5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8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64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5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82个,涉及财政资金34802.49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6.41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预算编制精细化程度不够高。二是部分单位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偏低。三是个别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缺乏有效性。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决算精细化管理,为合理科学编制部门预算提供有益借鉴;二是进一步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监管,切实加快项目预算执行进度;三是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提高内部控制有效性;四是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教育,提高财务管理业务水平。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
合理性(5分) |
5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
目标管理(5分) |
4.5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啊(1分) |
1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0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1.91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3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2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3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19 |
|
|
||
|
|
||
|
|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5 |
||
人才培养(5分) |
5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
合 计 |
96.41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根据年度工作安排,于2017年11月,对“南广河流域(筠连县境内)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项目绩效评价得分88分。存在的问题:一是筠连县未制定中长期规划;二是地方配套资金拨付缓慢;三是未及时对完工工程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并报送地方审计机关审计;四是污水配套收集管网未严格实行雨污分流,难以确保稳定运行。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一是要求尽快完成筠连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编制;二是加快地方配套资金拨付进度;三是加快对完工子项目进行验收和工程竣工结算;四是加强污水收集管网雨污分离监管,确保工艺稳定支行。项目绩效评价得分详见下表。
四川省省级环保专项支出资金绩效评价评分表
一级指标 (名称与分值) |
二级指标 (名称与分值) |
三级指标(名称与分值) |
得分 |
项目决策(15) |
绩效目标(6) |
目标与计划明确性(3) |
3 |
目标与需求的匹配度(3) |
3 |
||
决策依据(5) |
立项依据(3) |
3 |
|
中长期实施规划(2) |
1 |
||
资金分配(4) |
分配依据(2) |
1 |
|
审核质量(2) |
2 |
||
项目管理(25) |
资金到位(4) |
省级财政资金拨付及时性(2) |
2 |
地方投入资金拨付及时性(2) |
0 |
||
资金管理(8) |
专款专用(4) |
4 |
|
支付依据(2) |
2 |
||
开支标准(2) |
2 |
||
财务管理(7) |
财务管理制度(2) |
2 |
|
会计核算规范性(3) |
3 |
||
财务资料完整性(2) |
2 |
||
组织实施(6) |
管理制度执行有效性(2) |
2 |
|
项目调整合理性(2) |
2 |
||
项目信息公开(2) |
1 |
||
项目达标(20) |
完成数量(10) |
目标任务完成率(10) |
7 |
完成质量(6) |
项目完成达标情况(6) |
5.3 |
|
完成时间(4) |
目标完成时间(4) |
3.5 |
|
项目效果(40) |
功能实现(7) |
计划实现能力(4) |
3.5 |
运行状况(3) |
2.6 |
||
社会效益(8) |
受益群众满意率(5) |
5 |
|
受益人口覆盖实现率(3) |
3 |
||
环境效益(15) |
环境效益(15) |
13.1 |
|
投资控制(2) |
投资超预算率(2) |
2 |
|
可持续影响(8) |
项目运行管护机制(8) |
8 |
|
加分项目 |
拉动地方资金投入率(5) |
|
0 |
合 计 |
88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法制建设(项): 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法制建设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反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下所列项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1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 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12.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是指反映应用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
13.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反映从事卫生、劳动保护、计划生育、环境科学、农业等社会公益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
14.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反映从事技术开发研究和近期可望取得实用价值的专项技术开发的研究支出。
15.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反映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应用、推广和引导性支出,以及基本建设支出中用于支持企业科技自主创新的支出。
16.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了已列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所列项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费用,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7.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28.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宣传(项):反映环保部门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面的支出。
29.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项):反映环境保护法规政策的前期研究、制订,规划的前期研究、制订及实施评估,环境标准试验、研究和制订等方面的支出。
30.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国际合作与履约(项):反映环保部门国际环境合作与交流、谈判及履约工作支出,国际环境合作及履约项目国内配套、国际环境热点问题调研及咨询,周边国家环境纠纷处理及合作方面的支出等。
3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项):反映除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已列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2.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项):反映环保部门对建设类规划、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评审,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理、验收等方面的支出。
3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反映政府在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及工业废弃物处置处理等方面的支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监管及淘汰处置支出等。
3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监管(项):反映对放射源生产、销售、使用、废弃源处置等管理的支出,放射性废物管理、收集、处置等支出,放射性废物库建设与运行等方面的支出。
3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反映除污染防治已列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3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环境监测与信息(项):反映环保部门监测和信息方面的支出,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污染纠纷监测等支出,环境统计和调查、环境质量评价、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等支出,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运行、信息发布及其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
3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环境执法监察(项):反映环保部门监督检查环保法律法规、标准等执行情况的支出,行政处罚、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支出,环境行政稽查支出,执法装备支出,排污费申报、征收与使用管理支出,环境问题举报、环境纠纷调查处理支出,突发性污染事故预防、应急处置等支出。
3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反映除了污染减排(款)下其他所列项之外的支出。
3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除了水利(款)下其他所列项之外的支出。
4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反映除安全生产监管已列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4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款)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项):反映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款下其他所列项之外的支出。
4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项):反映用于国土资源规划、研究、管理方面的支出。
4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4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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