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869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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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3-25 15:20:01] [来源:四川生态环境] [点击量:] [关闭]

川环函〔2019818

一、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概况

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历来高度重视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2017以来,开展3136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问题整治,筹措1.2亿元完成70个水质较差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治,解决了40多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省乡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率91.7%居全国中上水平

二、关于几个建议的具体答复

(一)关于“强化绿色刚性约束,全面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的答复

一是加强集中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2019年上半年,纳入监测的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所测项目全部达标。2018完成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基础上,2019年生态环境厅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313日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开展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的通知》,对乡镇级水源进行全面调查目前,已查清水源保护区划定、边界标志以及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建立了问题清单,各地正在对照清单进行整改514日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四川省长江经济带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202010月底前完成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81213,生态环境厅举办培训班,对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工作作出系统部署。同时省政府常务会已审议通过《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修正案》,近期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公布,将进一步加强水源保护管理工作。

二是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厅合理划定了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并于2018720日由四川省人民政府审定印发了《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川府发〔201824号)。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14.80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幅员面积的30.45%,其中,盆中城市饮用水源—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涉及全省14个市,共计32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对于红线内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将实施严格保护,保障居民饮水安全

(二)关于“加强农村污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的答复

一是继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千村示范”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我厅修改完善了《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工作方案》及《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资金管理办法》。印发实施后,每年将要求选择不少于1000个的行政村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并投入运行,到2020年,实现50%左右的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

二是严格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我厅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参考北京等7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地方标准起草了《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已征求了省内各级有关部门、相关专家及生态环境部意见,同时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向社会征求了意见,《标准》将引导地方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三是大力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19年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各市(州),要求到2019年底,全面完成国家下达四川的1800个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其中对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不低于60%

(三)关于“加强水源地土壤环境管理与保护”的答复

一是构建土壤环境质量信息化管理平台。我厅于201712月完成了四川省土壤环境质量信息系统系统的建设及验收工作;2018年,对平台内企业自行监测数据、监督性监测及数据对接方式进行了优化,已具备对各类数据进行整合分析的能力。

二是做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我省已全面完成农用地详查的采样、制样、流转、测试及数据上报工作,共计28143个点位、34986个样品,形成了《四川省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成果》,顺利通过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成果集成技术审核,已上报国家。同时,我省正积极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截至目前,经各地核实后确定调查地块数量5362个,完成现场调查并提交企业用地调查信息系统的地块4853个,占总任务量的90.51%

三是推进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截至目前,我省已全面完成“十三五”国控监测点位布设工作,共布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4003个,其中国控点位195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点位61个),省控点位2050个(均为风险点),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骨干已整体构建完成,切实加强了饮用水水源地周边重点污染源监管。

对于您在提案中提到的“研究制定相关生态补偿政策,建立多元化的补偿关系”的建议,20166月,我省在“三江”(岷江、沱江和嘉陵江)流域实施水环境生态补偿。20189月,组织沱江全流域10市签订《沱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设立规模为5亿元的生态保护补偿资金,为促进该奖励政策制度化,制定了《四川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奖励政策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以上奖励政策将激励市(州)共建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形成竞相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的局面,保障流域内百姓饮水安全。

(四)关“强化水利工程建设,着力提升水体质量”的答复

您提出这条建议对生活饮用水保障和供水工程效益发挥面临的问题作了很好的建议。在供水保障方面,我省采取措施如下:一是适时取缔了一批运行效率低的供水工程,由大水厂采用管网延伸加以覆盖;二是对城市周边用水需求较大的乡镇,持续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三是要求地方出台落实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的政策文件,将工程维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工程有效运行。在备用水源建设方面,目前全省21个市(州)中有17个城市建成备用水源或实现多水源互为备用的供水格局,其余4备用水源规划选址已基本确定,正在加紧建设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我厅进一步落实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各市(州)合理规划布局水源地,加快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规范化设立保护区标识标牌强化饮用水水源地日常监管,稳步推进有违法问题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

加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力度。继续深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督促指导各地合理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处理效率;尽快印发《标准》,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合理选择污水处理技术模式,实现农村生活污水的稳定达标排放;坚持建管并重,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建成一个、运行一个、见效一个”。

三是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紧密结合2019年和2020年环境整治年度目标任务,坚持从实际出发,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按期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年度目标任务,确保实现到2020年完成9000个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总体目标,致力提高农村环境监管能力,改善村庄环境。

四是加快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进度在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的基础上,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加快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工作,切断污染源进入周边饮用水水源地的途径;加快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采样、测试工作,查明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对周边饮用水水源地的影响。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19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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