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273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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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1-02 08:53:47] [来源:农村处] [点击量:] [关闭]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273号提案答复的函

杨静喜委员:

您在政协四川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建议》(第0273号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我厅高度重视,经专题研究,现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的建议

我省于2018年全面启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财政厅积极响应,加大省级财政投入夯实基础,设立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以奖代补专项资金。20202月,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修订完善了《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资环〔20203号),办法第四条规定:“千村示范”以奖代补资金按照因素法分配,选取整治村数量和绩效结果为分配因素。办法规定:财政厅会同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绩效评价办法,每年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千村示范”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评价,重点评价资金项目组织管理、工程建设、运维机制、投融资模式等。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预算分配的重要依据。20209月,三部门又联合印发了《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以奖代补资金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川环发〔202041号),明确了绩效评价办法和体系。202010月,三部门联合组织对2019年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了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已经作为2021年省级“千村示范工程”以奖代补资金分配因素之一。20182021年,省级财政分别安排2亿元、4亿元、4亿元、5亿元奖补资金,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用于示范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二、关于因地制宜,选择最优的污水处理方式和经济适用的处理工艺的建议

为优选农村生活污水污水处理方式和经济适用的处理工艺,在2019年摸清面上底数的基础上,生态环境厅深入开展分类调查和实地调研,理清现状,找准症结,发掘典型。一是开展面上基础信息再调查,获取数据2.9万条,75万余个,初步建立了农村生态环境信息系统,摸清了纳管、集中处理设施、分散处理设施、资源化利用、运维管理成本等情况向省委提交《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下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对策建议》编制了《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业务知识参考读本》。二是聚力聚焦试点示范,争取将苍溪县、阆中市、仪陇县、巴州区、南江县等5个县(市、区)纳入全国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试点县,通过试点示范,带动全省各地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0年分解下达了1800个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建设任务,开展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为主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共完成整治行政村1845个,超额完成任务。三是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关于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助力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的通知》,指导各地优化治理技术。管控类行政村积极探索农村改厕与污水共同治理技术,在粪污处理设施末端合理增设其他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确保生活污水不直排。治理类行政村规划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结合当地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合理选择处理工艺。成都平原经济区等经济条件较好的平原、浅丘地区可选用厌氧-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法(A2O)、序批式活性污泥法(SBR)等一种或几种组合工艺,推广易实现自动化、智能化的工艺技术,强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川南经济区、川东北经济区、攀西经济区的丘陵山区选择厌氧-好氧活性污泥法(AO)、生物滤池、人工湿地、潜流池等低成本、易管理的工艺技术;川西北生态示范区以改厕为主,确有必要上设施设备的,优先推广生物接触氧化等易操作的技术工艺,高原、高寒地区要强化冬季保温技术应用。工艺类型可分片区统筹规划,同一地区尽量减少工艺类型,便于后期运维管理。下一步,生态环境厅将制定《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办法》并指导各地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针对聚居区和散居农户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分类细化运维模式,明确运维管理各方的主要职责和管护要求,做到有制度管护、有资金维护、有人员看护。

三、关于利用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扩大其污水处理覆盖面的建议

2021326日,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助力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的通知》,指导各地“实施分类治理抓重点”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方面,突出治理重点。各地结合“十四五”国控、省控断面和饮用水水源水质目标考核要求,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农村改厕、农村饮水安全、敏感生态区域相结合,优先对水质需进一步稳定或提升的重要江河湖泊沿岸、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黑臭水体集中区域、乡政府所在地、城乡结合部、易地搬迁安置区等进行生活污水治理。另一方面实施分类治理。各地根据治理重点,将目标任务分解到乡镇,细化到村,落实到户,建立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类”和“管控类”名录,并根据年度目标任务和分类治理名录修订完善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十四五”规划。对人口集中且距离周边城镇较近的村庄,采用纳管模式,利用当前已建成的场镇污水处理厂,延伸污水收集管网,最大限度的向其周边村落辐射,扩大场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的覆盖面,尽量避免用电提升;对人口集中但远离城镇的村庄,可建设集中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对人口居住相对分散但达到300人左右规模的村庄,可建设联户简易污水处理设施;对居住分散的村庄,采取分散处理方式,以卫生厕所改造为重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在杜绝化粪池出水直排的基础上,就地就近实现资源化综合利用。

再次衷心感谢您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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