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114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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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1-04 10:42:39] [来源:固体处] [点击量:] [关闭]

农工党四川省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打造高品质生活宜居地的建议》(第0114号提案)收悉。经征求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和住房城乡建设厅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无废城市”建设工作。20191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国办发〔2018128号)要求,我省积极向国家争取“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第一批)。20202月,彭清华书记在省委常委(扩大)会议上指出“要切实做好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工作”。202010月,生态环境部在成都召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共建“无废城市”座谈会,研究工作机制和共建内容。202011月,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与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在成都签订了《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共建“无废城市”合作协议》,从强化顶层设计、加快能力建设、推动资源共享、推动信息互通、联合科研攻关、加强联防联控等方面入手,提出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建设思路。2021年上半年,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与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多次就“无废城市”建设展开工作对接。20217月,生态环境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邱启文在全国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大会上指出,“十四五”期间,在全国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范围扩大至100个城市。

二、已开展的工作

近年来,我省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强化产业结构调整,压实污染治理责任,严厉打击固废领域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为全面建设“无废城市”创造了有利条件。

(一)强化规划引领。一是紧扣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围绕绿色低碳发展,启动编制《“十四五”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及资源化利用规划》,提出了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规划布局的总体思路和要求二是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指导意见》,围绕源头减量和严格项目准入,全面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全面提升危险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三是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四川省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园区)企业创建的通知》,加快推动创建一批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和企业,同时把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纳入省级工业发展资金支持范围,支持一批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十三五”期间,累计支持项目31个,安排财政资金6300万元。四是印发《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172022年)中期调整方案》,引导社会资本有针对性地投入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加快补齐能力短板,筛选一批优秀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龙头企业,支持企业做大做强目前,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339万吨/年,相较2017年,提升263%

(二)健全监管体系。一是加快推进《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订,细化部门职能职责。出台《四川省页岩气开采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制定《天然气开采含油污泥综合利用后剩余固相利用处置标准(试行)》,推动使用绿色能源,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二是先后与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和西藏建立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协作联动机制,在全国率先建立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合作机制,优化审批流程,审批时间由30个工作日缩减至7个工作日2020年,全省转出油基岩屑、冶炼废渣等危险废物36万吨,转入废矿物油、废有机溶剂等危险废物12万吨,全面实现利用处置设施区域共享。三是印发《四川省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作方案》,健全完善收运处体系,切实解决中小微企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不及时、转运不通畅、处置成本高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及时、规范收集处置,防控环境风险。四是依据《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围绕化工、有色、冶金、水泥、印刷、涉重金属等多个行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推动企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水平提档升级。经验收确认,189家实施清洁生产方案的企业,减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04万吨、危险废物产生0.72吨。

(三)开展专项行动。一是持续深入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曝光典型案例,督促指导央督及“回头看”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领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着力解决成都平原生活垃圾分类、攀西地区矿业固体废物、德阳和绵阳磷石膏堆场等一批群众高度关注的突出问题。2020年,我省磷石膏综合利用率达100.2%,首次实现“产销平衡”。二是联合应急管理、自然资源部门开展矿山矿企、尾矿库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联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开展医疗废弃物专项治理,联合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商务、市场监督等部门开展塑料污染专项整治,多方位多渠道落实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三是扎实推进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利用卫星遥感、GPS定位,在全省范围内持续开展长江黄河“清废行动”、固体废物堆场排查,及时化解环境风险隐患。2020年以来,排查企业3427家,发现问题2737个,整改完成2673个,完成率97.7%四是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跨区域联合开展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专项打击行动2020年以来,全省查处涉危环境违法行为234件,处罚金额1150万元,移送公安机关6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四)强化保障能力。一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及时印发《关于成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补短板工作专班的通知》,积极争取3.1亿元专项资金支持甘孜、凉山等偏远地区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健全医疗废物收运体系,全面提升我省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目前,全省医疗废物处置能力13.17万吨/年,相较2017年,提升162%印发《四川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在全省范围内对39家企业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支持企业依法申请相关税收产业扶持优惠政策,对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企业,免征环境保护税三是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重点项目纳入《四川省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 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三年行动计划》,强化政府主导,明确污染防治各类主体权责,畅通市场参与渠道,促进融资、债券、信贷等多方资金共同参与,推进重点任务落地见效。目前,推动发行绿色金融债券100亿元取得阶段性进展。四是依托大数据中心,优化省级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实现全省覆盖;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共建“互联网+”医疗机构废弃物信息化系统,全面完成数据对接,推动贮存、转移、处置全过程的信息追踪;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互联网”技术,在成都市全面实现建筑垃圾的智能化监管。我省固体废物信息化监管能力显著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省充分结合当前“碳达峰、碳中和”要求,严格对标《“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把“无废城市”建设任务、目标纳入区域发展总体规划和深化改革重点事项,以中心城市(重庆、成都)辐射整个经济圈,配置生产要素,统筹做好“无废城市”建设与城市、产业、能源、交通、建筑等各专项规划的衔接,进一步推动域内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做强优势产业,持续增加绿色政策、产业、资本、理念等的常态化供给,推动经济绿色转型升级,发展绿色循环产业。

(一)强化顶层设计。四川省人民政府会同重庆市人民政府拟联合出台《关于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的指导意见》,建立合作协调机制,实施区域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共建共享、专家团队共建共用。推动实施“以用定产、产用一体”政策,逐步实现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产消平衡、存量消减,按照“排放者治理,利用者受益”原则,将产废企业固废利用处置情况与相应产品生产挂钩,倒逼企业加大治理投入。同时,持续完善生态环境投融资机制,争取2021年发行绿色金融债券100亿、专项大环保绿色信贷400亿元以上。

(二)压紧压实责任。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要求,进一步明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领域的“事前、事中、事后”职能职责,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及时通报考核结果,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我省固体废物产生实际,围绕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农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等五大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难点和痛点,全区域、全行业、全方位推动固体废物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

(三)加强技术支撑。在现有信息化监管手段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固体废物智慧化管理平台,以成都市为重点,会同相关部门建设“互联网+物联网”线上线下回收服务体系和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支持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市场动态优化调整。加快固体废物重点综合利用工艺以及清洁生产等前沿技术的研发与创新,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合作,形成“政、产、学、研、用”一体化的“固废”经济模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四)全面转型升级。加快推进产业链向中高端迈进,以重大生态环境保护工程为依托,培育产业集群,推广绿色矿山等绿色生产工艺,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和绿色工厂创建,从源头严控固体废物产生,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大力延伸产业链条,支持拥有高炉、水泥窑、焚烧炉、工业锅炉企业建设配套综合利用项目,充分挖掘和提升大型基础设施、生产设置、处置设施对固废的协同处置与综合利用的潜力和效率。

我省将以“无废城市”建设为契机,将“无废城市”建设与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深度融合。以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农业固废、白色污染为重点,以磷石膏、电解锰渣、铅锌矿渣等治理为突破点,与重庆市携手共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进一步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

感谢对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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