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17号建议答复的函
刘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抢抓“碳达峰碳排放”机遇,加快推进绿色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717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大力调整能源结构”
在推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发展方面,我厅突出以降碳为源头治理的“牛鼻子”作用,认真编制“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规划,以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倒逼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和生态环境质量协同改善。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方面,坚持质量目标倒逼总量减排、源头减排、结构减排,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农业结构加快优化调整。
二、关于“积极发展绿色金融”
我厅高度重视绿色金融助推绿色发展,引导金融资源向绿色低碳领域倾斜。一是碳市场建设稳步推进。累计成交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达到1700万吨左右,单边成交金额超亿元,居全国第四位。开展了重点企业碳排放监测、数据核查、配额核算、开户准备和能力建设。二是正在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等部门推动制定四川省创新发展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实施意见。
三、关于“抓紧推动产业转型”
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有利于推动经济结构绿色转型,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助推高质量发展。前期我厅在编制达峰方案方面,坚持以绿色低碳发展为导向,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加快编制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科学确定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目标、时间和实施路径。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召开工作推进会,部署开展碳达峰形势研判、目标测算和重大项目梳理。二是推动研究先行。统筹运用专业力量,推动建立跨部门达峰方案编制团队,开展能源、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碳达峰专题研究,摸清排放家底,明确达峰实施路径。三是坚持广开言路。举办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碳达峰碳中和座谈会,广泛听取相关部门、重点企业、研究机构和行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邀请国家级专家咨询论证碳达峰路线图。接下来,我厅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达峰方案的编制工作。
四、关于“着力强化制度约束”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硬仗,也是对我们党治国理政能力的一场大考。在促进税收方面,省税务局正在开展碳定价机制相关研究,探索前期实施路径。在考核体系方面,近年来,我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开展省、市两级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评价工作,已取得较好成效,超额提前完成了“十三五”国家下达的降碳目标。在此基础上,“十四五”将进一步健全降碳考核体系,形成以碳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考核制度。在推进绿色生产生活方面,继续推进成都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建设,深化广元减缓和适应“双试点”,发挥四川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电力等优势,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推动近零碳示范区建设。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