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家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广安纳入全省医药健康重点产业链主要承载地的建议》(第14040218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岳池朝阳化工园区扩区”建议。目前,我厅尚未收到岳池朝阳化工园区扩区规划环评审查相关工作需求。下一步,我厅将按职能职责配合经济和信息化厅,对接地方和有关部门,按照四川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支持岳池朝阳化工园区建设。
二、关于“优化全省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建议。
“十四五”期间,国家继续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将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4项污染物作为约束性指标进行考核。建设项目应满足区域、流域控制单元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所在区域、流域控制单元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的,建设项目应提出有效的区域削减方案,主要污染物实行区域倍量削减,确保项目投产后区域环境质量有改善。所在区域、流域控制单元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的,原则上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实行区域等量削减,确保项目投产后区域环境质量不恶化。
我厅积极支持岳池朝阳化工园区发展。岳池县应在满足区域、流域控制单元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制定配套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采取有效的污染物区域削减措施,腾出足够的环境容量,开发建设应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四川省、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严格生态环境准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我厅将积极指导广安市加快推进重点工程减排项目,储备适量的总量指标用于有关项目建设。
我厅正在研究制定出台建设项目环评总量指标省级统筹调配办法,支持地方在完成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任务的前提下,在国省重大项目所在市(州)总量指标不足时,依规申请省级统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省域内、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同一流域内调配予以支持,也可与其他市(州)、县(市、区)在自愿基础上调剂整合双方的总量指标支持项目落地建设,同时鼓励地方通过市场方式实现总量指标的优化配置。
三、关于“将园区工业污水治理领域纳入超长期特别国债及中央、省级预算资金支持范围”的建议。我厅高度重视园区工业污水治理的资金需求,将积极配合省发展改革委争取将园区工业污水治理领域纳入超长期特别国债及中央、省级预算资金支持范围。
联 系 人:董丽萍;联系电话:80589089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3月24日
唐家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广安纳入全省医药健康重点产业链主要承载地的建议》(第14040218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岳池朝阳化工园区扩区”建议。目前,我厅尚未收到岳池朝阳化工园区扩区规划环评审查相关工作需求。下一步,我厅将按职能职责配合经济和信息化厅,对接地方和有关部门,按照四川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支持岳池朝阳化工园区建设。
二、关于“优化全省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建议。
“十四五”期间,国家继续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将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4项污染物作为约束性指标进行考核。建设项目应满足区域、流域控制单元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所在区域、流域控制单元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的,建设项目应提出有效的区域削减方案,主要污染物实行区域倍量削减,确保项目投产后区域环境质量有改善。所在区域、流域控制单元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的,原则上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实行区域等量削减,确保项目投产后区域环境质量不恶化。
我厅积极支持岳池朝阳化工园区发展。岳池县应在满足区域、流域控制单元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制定配套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采取有效的污染物区域削减措施,腾出足够的环境容量,开发建设应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四川省、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严格生态环境准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我厅将积极指导广安市加快推进重点工程减排项目,储备适量的总量指标用于有关项目建设。
我厅正在研究制定出台建设项目环评总量指标省级统筹调配办法,支持地方在完成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任务的前提下,在国省重大项目所在市(州)总量指标不足时,依规申请省级统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省域内、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同一流域内调配予以支持,也可与其他市(州)、县(市、区)在自愿基础上调剂整合双方的总量指标支持项目落地建设,同时鼓励地方通过市场方式实现总量指标的优化配置。
三、关于“将园区工业污水治理领域纳入超长期特别国债及中央、省级预算资金支持范围”的建议。我厅高度重视园区工业污水治理的资金需求,将积极配合省发展改革委争取将园区工业污水治理领域纳入超长期特别国债及中央、省级预算资金支持范围。
联 系 人:董丽萍;联系电话:80589089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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