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809号提案办理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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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15 10:16:39] [来源:大气环境处] [点击量:] [关闭]

杨静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农作物秸秆处理政策,调整“秸秆禁烧”规定的建议》(第0809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合理规划禁烧区域和时段的建议

按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第六十一条“市(州)人民政府应当划定禁烧区。禁止在禁烧区及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高压电线路等区域露天焚烧秸秆、落叶、杂草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近年来,我省持续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管控,指导各地因地制宜依法划定禁烧区,通过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加大财政补贴、利用卫星遥感、高空瞭望等科技手段强化巡查力度等方式,疏堵结合,最大程度降低露天焚烧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精准划定禁烧范围,依法依规落实禁烧管控”,我厅组织专题研究,在前期实地调研基础上,充分借鉴有关省份先进经验,在资阳、泸州等市部分乡镇积极试点探索开展分区分时管控。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守住环境质量底线、不造成污染天的基础上,指导各地优化调整秸秆禁烧区,进一步完善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长效常态工作机制,强化秸秆焚烧精准管控。

二、加强宣传教育和技术指导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先后在成都、南充和宜宾等地大力宣传普及秸秆综合利用知识,每年在各级媒体上开展数十篇相关的宣传报道。我省积极争取国家和有关科研院所的支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一对一定点技术指导、培训,并在德阳广汉建立宣传展示基地,引导农民改变传统秸秆处置方式,形成绿色、环保生产模式。下一步,我厅将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门持续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宣传教育和技术指导,提高农民环保意识和综合利用积极性。

三、从省级层面出台政策,加大资金投入的建议

2017年以来,我省累计争取中央财政资金7.6亿元,先后支持90余个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采取“补贴利用数量、补贴设备购置、补贴设施建设”方式,对参与秸秆还田、离田、加工利用的社会化服务主体进行补贴。2018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支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政策措施》,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四川省秸秆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方案(2017—2020年)》,农业农村厅制定印发了《四川省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对我省秸秆综合利用发展方向和建设目标做了指导性部署。在政策与资金的支持下,我省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达2800余家。下一步,我厅将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等部门,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引导撬动社会资本参与,支持秸秆综合利用,不断提高秸秆资源化利用率,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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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809号提案办理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5-05-15 10:16:39 来源:大气环境处

杨静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农作物秸秆处理政策,调整“秸秆禁烧”规定的建议》(第0809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合理规划禁烧区域和时段的建议

按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第六十一条“市(州)人民政府应当划定禁烧区。禁止在禁烧区及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高压电线路等区域露天焚烧秸秆、落叶、杂草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近年来,我省持续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管控,指导各地因地制宜依法划定禁烧区,通过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加大财政补贴、利用卫星遥感、高空瞭望等科技手段强化巡查力度等方式,疏堵结合,最大程度降低露天焚烧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精准划定禁烧范围,依法依规落实禁烧管控”,我厅组织专题研究,在前期实地调研基础上,充分借鉴有关省份先进经验,在资阳、泸州等市部分乡镇积极试点探索开展分区分时管控。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守住环境质量底线、不造成污染天的基础上,指导各地优化调整秸秆禁烧区,进一步完善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长效常态工作机制,强化秸秆焚烧精准管控。

二、加强宣传教育和技术指导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先后在成都、南充和宜宾等地大力宣传普及秸秆综合利用知识,每年在各级媒体上开展数十篇相关的宣传报道。我省积极争取国家和有关科研院所的支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一对一定点技术指导、培训,并在德阳广汉建立宣传展示基地,引导农民改变传统秸秆处置方式,形成绿色、环保生产模式。下一步,我厅将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门持续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宣传教育和技术指导,提高农民环保意识和综合利用积极性。

三、从省级层面出台政策,加大资金投入的建议

2017年以来,我省累计争取中央财政资金7.6亿元,先后支持90余个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采取“补贴利用数量、补贴设备购置、补贴设施建设”方式,对参与秸秆还田、离田、加工利用的社会化服务主体进行补贴。2018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支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政策措施》,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四川省秸秆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方案(2017—2020年)》,农业农村厅制定印发了《四川省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对我省秸秆综合利用发展方向和建设目标做了指导性部署。在政策与资金的支持下,我省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达2800余家。下一步,我厅将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等部门,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引导撬动社会资本参与,支持秸秆综合利用,不断提高秸秆资源化利用率,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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