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040740号建议办理答复的函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5-05-16 17:22:14] [来源:水生态环境处] [点击量:] [关闭]

戴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大巴山任河流域生态廊道建设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的建议》(第14040740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由四川省、重庆市、陕西省共同编制《大巴山任河流域生态廊道建设规划》,清单式推进生态共保,项目式推进生态共建,链条式推进生态共享”建议

我厅高度重视任河流域生态保护工作,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统筹推进水污染防治、水土流失治理、生态保护修复,任河白杨溪电站国考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及以上。加快落实《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长江重点生态区(含川滇生态屏障)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印发实施省、市两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完成万源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修复遗留矿山面积33.42公顷,积极推进森林保护、国土绿化等生态修复工程。落实《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四五”规划》,2024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7平方公里,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2条。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林草局、自然资源厅、水利厅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部委和省委、省政府相关决策部署,持续加强任河水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和生态修复,将任河流域保护修复统筹纳入全省“十五五”水生态保护、林草发展等专项规划。加强与重庆市、陕西省对接联系,积极向国家林草局等有关部委汇报沟通,呼吁安排部署川渝陕三省市共同编制《任河流域生态廊道建设规划》。

二、关于“参照《嘉陵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嘉陵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等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和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对汉江流域涉及行政区给予常态性生态补偿资金”建议

生态环境厅、财政厅高度重视跨区域河湖污染治理工作,创新支持政策,持续加大水污染防治投入,会同陕西省共同推动建立任河流域川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完成《任河流域川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初稿编制。加大省级财政支持,通过水污染防治、水环境质量改善激励、生态环保项目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强化流域保护,2024年安排省级资金2568万元用于流域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

下一步,生态环境厅、财政厅将加快落实川陕两省任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发挥好生态保护补偿激励引导政策作用。进一步创新支持方式、优化支出结构,统筹财政资金支持地方做好任河治理和保护。

三、关于“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水利部等部门呼吁,争取将任河流域生态保护和廊道建设纳入《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保持“十五五”规划》,增加项目布局权重”建议

省发展改革委在去年11月召开的中央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题会议暨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和水土保持部际联席会议第六次全体会议上,恳请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等国家部委在任河流域水文基础设施建设、水旱灾害防御支撑、水质水生态监测评价等技术方面支持万源市水文现代化建设;在编制《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五五”规划》时,将我省任河流域纳入重点工程项目,在水污染治理、水土保持、流域综合治理与水生态保护修复、环境风险防范等方面给予倾斜。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汇报对接,对照国家规划和投资政策要求,积极指导地方统筹做好项目申报,争取将更多项目纳入《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五五”规划》,持续增加项目布局权重。

再次衷心感谢戴婕代表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何  鹏;联系电话:028-80589071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5月12日

长者专区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040740号建议办理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5-05-16 17:22:14 来源:水生态环境处

戴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大巴山任河流域生态廊道建设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的建议》(第14040740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由四川省、重庆市、陕西省共同编制《大巴山任河流域生态廊道建设规划》,清单式推进生态共保,项目式推进生态共建,链条式推进生态共享”建议

我厅高度重视任河流域生态保护工作,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统筹推进水污染防治、水土流失治理、生态保护修复,任河白杨溪电站国考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及以上。加快落实《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长江重点生态区(含川滇生态屏障)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印发实施省、市两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完成万源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修复遗留矿山面积33.42公顷,积极推进森林保护、国土绿化等生态修复工程。落实《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四五”规划》,2024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7平方公里,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2条。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林草局、自然资源厅、水利厅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部委和省委、省政府相关决策部署,持续加强任河水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和生态修复,将任河流域保护修复统筹纳入全省“十五五”水生态保护、林草发展等专项规划。加强与重庆市、陕西省对接联系,积极向国家林草局等有关部委汇报沟通,呼吁安排部署川渝陕三省市共同编制《任河流域生态廊道建设规划》。

二、关于“参照《嘉陵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嘉陵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等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和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对汉江流域涉及行政区给予常态性生态补偿资金”建议

生态环境厅、财政厅高度重视跨区域河湖污染治理工作,创新支持政策,持续加大水污染防治投入,会同陕西省共同推动建立任河流域川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完成《任河流域川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初稿编制。加大省级财政支持,通过水污染防治、水环境质量改善激励、生态环保项目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强化流域保护,2024年安排省级资金2568万元用于流域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

下一步,生态环境厅、财政厅将加快落实川陕两省任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发挥好生态保护补偿激励引导政策作用。进一步创新支持方式、优化支出结构,统筹财政资金支持地方做好任河治理和保护。

三、关于“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水利部等部门呼吁,争取将任河流域生态保护和廊道建设纳入《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保持“十五五”规划》,增加项目布局权重”建议

省发展改革委在去年11月召开的中央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题会议暨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和水土保持部际联席会议第六次全体会议上,恳请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等国家部委在任河流域水文基础设施建设、水旱灾害防御支撑、水质水生态监测评价等技术方面支持万源市水文现代化建设;在编制《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五五”规划》时,将我省任河流域纳入重点工程项目,在水污染治理、水土保持、流域综合治理与水生态保护修复、环境风险防范等方面给予倾斜。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汇报对接,对照国家规划和投资政策要求,积极指导地方统筹做好项目申报,争取将更多项目纳入《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五五”规划》,持续增加项目布局权重。

再次衷心感谢戴婕代表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何  鹏;联系电话:028-80589071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5月12日

版权所有: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主办单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100000086 蜀ICP备05008542号 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5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