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156号提案办理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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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永阶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省“无废城市”建设的建议》(第0156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厅深入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紧紧围绕“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强化川渝互动、部门联动,持续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有力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目前,成都、宜宾等8个纳入国家“无废城市”建设名单的城市建设工作取得初步成效,遂宁、南充等7个纳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的城市以及巴中市恩阳区均已印发实施方案并有序推进建设,全省累计建设各类“无废城市细胞”3400余个,3个案例入选全国首批“无废企业”典型案例。

二、有关建议情况

(一)关于“强化机制保障,完善考核评估”的建议。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川渝两地政府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的指导意见》,从工业、农业、生活、建筑等四大领域,明确固体废物源头减量、综合利用、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重点任务,建立健全跨领域、跨部门、跨区域的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体系。二是强化工作协同。把“无废城市”建设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建设美丽中国有机结合,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大力推动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积极推广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强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推动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体系。三是开展成效评估。会同经济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省直有关部门,通过资料调阅、现场核实等方式,对成都、宜宾等8个城市开展了2023年度建设成效评估。目前,正按《“无废城市”建设进展评价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对上述8个城市开展2024年度建设进展评价工作。

(二)关于“注重科技引领,加强人才培养”的建议。一是补齐能力短板。加快推进西南区域危险废物“双中心”建设,全省首个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综合利用项目建成投运,逐步补齐特殊类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短板。积极争取省级科技计划和生态环保科技计划项目支持,组织开展钒钛钢渣和钛石膏、电子废弃物、废弃光伏组件等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研究。二是组建专家智库。联合重庆市组建共112位专家的“无废城市”共建联合指导组,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问诊把脉。面向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和重点企业,遴选196名专家学者组建全省固体废物专家智库,为推进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和综合治理提供智力支持。三是加强人才培养。每年制定培训计划,邀请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公安厅、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单位的专家领导,围绕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打击固废处置违法案件、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等专题开展培训指导,不断提升干部队伍业务水平。

(三)关于“优化资金供给,加大投入力度”的建议。一是实施贴息政策。会同财政厅等部门印发《关于继续开展生态环保项目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将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等利用处置设施建设以及国家级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纳入财政贴息支持范围,采取先付后贴方式对符合贴息范围的项目按照实际贷款额度的1.5%给予财政贴息,单个项目每年贴息最高可达300万元。二是加强债券支持。积极指导地方做好“无废城市”建设相关项目储备,提升项目质量,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024年,发行专项债券52亿元用于生态环保领域,支持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扩能工程等120个项目建设,助力“无废城市”建设加快推进。三是深化财金互动。推动印发《关于深入实施财政金融互动政策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将绿色环保作为政策支持重要领域,加强绿色债券发行和绿色信贷投放,实施绿色债券承销奖励等措施,为绿色企业和项目提供更大力度、更高质效的金融支持。指导乐山等地探索建立“生态+金融+招商”多元投资渠道,搭建政银企沟通平台,为固废领域重点项目提供优质融资服务。

(四)关于“提升治理能力,推动绿色转型”的建议。一是推进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聚焦磷石膏、锂渣、尾矿等重点领域,强化源头减量、循环利用以及产业协同利用,攀枝花、德阳、凉山成功创建国家级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开发区等13个园区、乐山永祥新材料等37家企业成功创建省级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二是强化农业固废回收处理。扎实推进畜禽粪污和秸秆综合利用,实施91个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在24个县开展绿色种养循环试点,支持56个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加强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理体系建设。2024年,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2%,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废旧农膜回收率达84%以上,农药包装物回收率79.4%。三是狠抓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管理。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完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设施体系。印发《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加强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建设,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截至2024年底,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5.09万吨/日,厨余垃圾处理能力达0.82万吨/日,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70%。四是加强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印发《四川省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行动方案》等系列文件,大力推进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成都、德阳、内江获批国家首批废旧物质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攀枝花、雅安入选国家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推动117个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五是提升危险废物管理水平。出台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建设方案,实施川渝地区“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推进川渝高竹新区跨省转移审批备案试点,跨省转移“白名单”合作范围拓展至川渝滇黔湘陕6省市,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监管。截至2024年底,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达671.4万吨/年。

(五)关于“完善法律法规,提升无废理念”的建议。一是修订地方条例。完成《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订,突出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列出专章对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以及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为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奠定良好基础。二是强化标准引领。聚焦固体废物治理的难点堵点问题,先后制定出台磷石膏、建筑垃圾、天然气开采含油污泥、农业秸秆等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的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发布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装备、产品目录,大力促进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和综合利用。三是加强宣传引导。会同重庆市召开“无废城市”共建新闻发布会、举办“无废城市·川渝共建”宣传活动、公开征集“无废城市”共建主题宣传标语和Logo,联合省广播电视台以“无废城市”建设、循环经济产业园、“无废”乡村新生活为主题摄制3期专题片,在四川生态环境官微上开设“美丽四川·无废同行”专栏,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推动“无废”理念深入人心。

(六)关于“推动统筹协调,开展区域协作”的建议。一是推进川渝共建。加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将重庆市全域和四川省成都市等15个市纳入共建范围,川渝两地共同建立联席会议、联合指导等5大共建机制,联合出台“无废城市细胞”建设管理规程和评估指南,明确15大类18个小类“无废城市细胞”的建设要求,推动川渝两地在固体废物领域的合作交流不断加深。二是加强部门联动。会同经济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等20个省直有关部门,建立“无废城市”建设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帮扶指导、调度会商、信息互通等工作机制,定期组织研究会商,加强部门联动,协同推进“无废城市”建设重点任务。三是压实地方责任。为加快建设进度,推动将“无废城市”建设纳入了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考核。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污染防治攻坚战、林长制3项考核整合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后,重点对危险废物填埋处置率、尾矿库排查整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情况实施考核,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

下一步,我厅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和《“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区域协作和部门联动,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走深走实。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用好用活川渝共建机制和厅际联席会议制度,持续加大川渝合作力度,强化部门协作,扎实开展建设进展成效评价,不断凝聚“无废城市”建设合力。二是进一步提升治理能力,聚焦一般工业固废、农业固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和危险废物6大领域,大力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不断提升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三是进一步强化要素保障,充分运用财政贴息、专项债券、绿色信贷等持续加大投入力度,积极推进固体废物领域科技创新,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装备,不断健全完善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技术标准体系。四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在“国际无废日”“六五环境日”之际,组织开展“无废城市”宣传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等活动,大力宣传“无废”理念,积极引导社会公众支持、参与“无废城市”建设。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5月13日

长者专区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156号提案办理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5-05-19 15:49:33 来源:固体处

勾永阶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省“无废城市”建设的建议》(第0156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厅深入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紧紧围绕“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强化川渝互动、部门联动,持续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有力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目前,成都、宜宾等8个纳入国家“无废城市”建设名单的城市建设工作取得初步成效,遂宁、南充等7个纳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的城市以及巴中市恩阳区均已印发实施方案并有序推进建设,全省累计建设各类“无废城市细胞”3400余个,3个案例入选全国首批“无废企业”典型案例。

二、有关建议情况

(一)关于“强化机制保障,完善考核评估”的建议。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川渝两地政府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的指导意见》,从工业、农业、生活、建筑等四大领域,明确固体废物源头减量、综合利用、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重点任务,建立健全跨领域、跨部门、跨区域的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体系。二是强化工作协同。把“无废城市”建设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建设美丽中国有机结合,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大力推动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积极推广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强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推动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体系。三是开展成效评估。会同经济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省直有关部门,通过资料调阅、现场核实等方式,对成都、宜宾等8个城市开展了2023年度建设成效评估。目前,正按《“无废城市”建设进展评价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对上述8个城市开展2024年度建设进展评价工作。

(二)关于“注重科技引领,加强人才培养”的建议。一是补齐能力短板。加快推进西南区域危险废物“双中心”建设,全省首个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综合利用项目建成投运,逐步补齐特殊类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短板。积极争取省级科技计划和生态环保科技计划项目支持,组织开展钒钛钢渣和钛石膏、电子废弃物、废弃光伏组件等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研究。二是组建专家智库。联合重庆市组建共112位专家的“无废城市”共建联合指导组,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问诊把脉。面向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和重点企业,遴选196名专家学者组建全省固体废物专家智库,为推进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和综合治理提供智力支持。三是加强人才培养。每年制定培训计划,邀请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公安厅、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单位的专家领导,围绕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打击固废处置违法案件、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等专题开展培训指导,不断提升干部队伍业务水平。

(三)关于“优化资金供给,加大投入力度”的建议。一是实施贴息政策。会同财政厅等部门印发《关于继续开展生态环保项目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将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等利用处置设施建设以及国家级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纳入财政贴息支持范围,采取先付后贴方式对符合贴息范围的项目按照实际贷款额度的1.5%给予财政贴息,单个项目每年贴息最高可达300万元。二是加强债券支持。积极指导地方做好“无废城市”建设相关项目储备,提升项目质量,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024年,发行专项债券52亿元用于生态环保领域,支持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扩能工程等120个项目建设,助力“无废城市”建设加快推进。三是深化财金互动。推动印发《关于深入实施财政金融互动政策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将绿色环保作为政策支持重要领域,加强绿色债券发行和绿色信贷投放,实施绿色债券承销奖励等措施,为绿色企业和项目提供更大力度、更高质效的金融支持。指导乐山等地探索建立“生态+金融+招商”多元投资渠道,搭建政银企沟通平台,为固废领域重点项目提供优质融资服务。

(四)关于“提升治理能力,推动绿色转型”的建议。一是推进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聚焦磷石膏、锂渣、尾矿等重点领域,强化源头减量、循环利用以及产业协同利用,攀枝花、德阳、凉山成功创建国家级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开发区等13个园区、乐山永祥新材料等37家企业成功创建省级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二是强化农业固废回收处理。扎实推进畜禽粪污和秸秆综合利用,实施91个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在24个县开展绿色种养循环试点,支持56个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加强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理体系建设。2024年,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2%,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废旧农膜回收率达84%以上,农药包装物回收率79.4%。三是狠抓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管理。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完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设施体系。印发《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加强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建设,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截至2024年底,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5.09万吨/日,厨余垃圾处理能力达0.82万吨/日,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70%。四是加强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印发《四川省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行动方案》等系列文件,大力推进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成都、德阳、内江获批国家首批废旧物质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攀枝花、雅安入选国家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推动117个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五是提升危险废物管理水平。出台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建设方案,实施川渝地区“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推进川渝高竹新区跨省转移审批备案试点,跨省转移“白名单”合作范围拓展至川渝滇黔湘陕6省市,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监管。截至2024年底,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达671.4万吨/年。

(五)关于“完善法律法规,提升无废理念”的建议。一是修订地方条例。完成《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订,突出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列出专章对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以及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为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奠定良好基础。二是强化标准引领。聚焦固体废物治理的难点堵点问题,先后制定出台磷石膏、建筑垃圾、天然气开采含油污泥、农业秸秆等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的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发布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装备、产品目录,大力促进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和综合利用。三是加强宣传引导。会同重庆市召开“无废城市”共建新闻发布会、举办“无废城市·川渝共建”宣传活动、公开征集“无废城市”共建主题宣传标语和Logo,联合省广播电视台以“无废城市”建设、循环经济产业园、“无废”乡村新生活为主题摄制3期专题片,在四川生态环境官微上开设“美丽四川·无废同行”专栏,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推动“无废”理念深入人心。

(六)关于“推动统筹协调,开展区域协作”的建议。一是推进川渝共建。加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将重庆市全域和四川省成都市等15个市纳入共建范围,川渝两地共同建立联席会议、联合指导等5大共建机制,联合出台“无废城市细胞”建设管理规程和评估指南,明确15大类18个小类“无废城市细胞”的建设要求,推动川渝两地在固体废物领域的合作交流不断加深。二是加强部门联动。会同经济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等20个省直有关部门,建立“无废城市”建设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帮扶指导、调度会商、信息互通等工作机制,定期组织研究会商,加强部门联动,协同推进“无废城市”建设重点任务。三是压实地方责任。为加快建设进度,推动将“无废城市”建设纳入了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考核。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污染防治攻坚战、林长制3项考核整合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后,重点对危险废物填埋处置率、尾矿库排查整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情况实施考核,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

下一步,我厅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和《“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区域协作和部门联动,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走深走实。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用好用活川渝共建机制和厅际联席会议制度,持续加大川渝合作力度,强化部门协作,扎实开展建设进展成效评价,不断凝聚“无废城市”建设合力。二是进一步提升治理能力,聚焦一般工业固废、农业固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和危险废物6大领域,大力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不断提升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三是进一步强化要素保障,充分运用财政贴息、专项债券、绿色信贷等持续加大投入力度,积极推进固体废物领域科技创新,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装备,不断健全完善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技术标准体系。四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在“国际无废日”“六五环境日”之际,组织开展“无废城市”宣传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等活动,大力宣传“无废”理念,积极引导社会公众支持、参与“无废城市”建设。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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