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刘云山同志《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
活动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机关各党支部、各直属单位党委(党支部):
6月24日,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召开第十二次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刘云山出席会议并讲话。现将刘云山同志的讲话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贯彻。
附件: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上的讲话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4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