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扎实开展汛期环境安全隐患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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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05 14:34:07] [来源:省应急中心] [点击量:] [关闭]


入汛以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坚持铁心布置、铁面检查、铁腕执法,采取强有力举措,全面加强环境风险防范,织密环境安全防护网。截至目前,突发环境事件较去年同期减少7起,同比降低78%,有效保障了全省生态环境安全。

一是全面排查消除隐患。组织开展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以及涉铊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在汛期对化工园区、石油化工、尾矿库、危险化学品、水上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进行集中排查整治。截至目前,全省共排查环境风险点位15685个,发现问题2770个,已整改完成2269个,其余501个问题正在督促有关单位整改落实。

二是举一反三抓住关键。印发《四川省泡菜等食品加工企业环境风险管控和环境应急处置手册》,组织开展“散乱污”企业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建立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截至目前,全省共计排查点位1066个,发现问题点569个,已立案调查79件,处罚款134.11万元,涉及取缔关闭或搬迁入园的490家疑似“散乱污”企业清单已移交经信部门处理。印发《自然灾害期间城乡居民安全供水和污水处理应急保障方案》和《枯水期生态流量保障和汛期水环境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积极防范和化解汛期水环境风险,保障全省生态环境安全。

三是领导包案推动整改。生态环境厅14名厅领导率队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分片区对21个市(州)全覆盖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导。成都市由23位市级领导带队进行明查暗访,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一盯到底;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对排查出的问题,实行局领导分片包抓,做到每个问题都“有人盯、有人管、有人促、有人干”,确保各项问题整改高质量完成。

四是铁腕执法夯实责任。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运用,广安市邻水生态环境局对辖区一家公司“未按照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汛期以来,全省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543件,罚款4426余万元,持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有效督促企业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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