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河流水电规划报告及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4-11-07 16:35:00] [来源:] [点击量:] [关闭]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环 境 保 护 部

文件


发改能源[2011]2242

 

 
 
 


国家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河流水电规划报告及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环境保护厅,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为做好河流水电规划报告及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工作,明确审查原则、审查程序和组织形式,保障审查的客观性、公正性和科学性,促进水电建设健康有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环境保护部制定了《河流水电规划报告及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暂行办法》,现印发实施。

  附件:河流水电规划报告及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暂行办法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主题词:能源  水电  规划  审查  通知

版权所有: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主办单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100000086 蜀ICP备05008542号 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5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