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G42线南充至成都段高速公路扩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G42线南充至成都段高速公路扩容工程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新都区、青白江区、金堂县,德阳市中江县,遂宁市大英县、船山区、蓬溪县,南充市嘉陵区、高坪区境内。路线起于南充东观枢纽互通,经韩家湾、高坪、嘉陵、蓬溪、唐家、大英、仓山、淮口、清泉,止于成都绕城高速螺蛳坝枢纽互通。其中成都入城复线段已先期实施(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已经原四川省环境保护厅以川环审批〔2018〕71号文批复)。
本工程包括主线扩容改造、成都入城连接线和南充城区保留段路面改造(不扩宽)工程,其中,主线扩容改造拟采用部分原路加宽扩建+部分新建方案。本工程全长216.713km(其中沿原路扩建段长177.488km,新建段长39.225km)。K0+000~K20+750段采用8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42m;GK186+700~GK216+385.365段采用6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34m;其余路段采用8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41m;互通连接线长6.45km,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8.5m。全线共设置桥梁24043.9m/132座(其中特大桥4969.0m/3座,大桥15390.2m/57座,中桥2978.8m/48座,小桥705.9m/24座);隧道16410m/16座(其中长隧道7635m/4座,中、短隧道8775m/12座);互通立交31处;涵洞1053道、服务区3处、停车区3处、路段分中心1处、路政管理处3处、收费站20处。
工程属《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四川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9-2035年)》中的规划线路。工程已经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充至成都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18〕434号),并已取得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510000201800036号)。
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厅同意报告书结论。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及营运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及运行期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建设单位内部的环境管理机构、人员等工作。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环保设计合同,将环保措施纳入施工承包合同之中。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严格按照报告书有关要求,落实施工期及运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恢复及补偿措施,控制和减小施工对沿线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二)优化施工场地布设方案,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尽可能减少地表扰动和破坏。施工场地、施工便道等临时工程设置考虑永临结合,尽量安排在永久征地范围内,施工营地尽量租用民房。合理降低路基高度、收缩边坡,减少占用耕地和河流湿地,做好土石方平衡,减少取土和弃渣。占用基本农田及林地应按有关规定依法履行占用手续,落实占补平衡要求。
(三)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水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和泥浆、废水的处理处置,做好挡护措施,严禁污水、污泥等直接排入水体;桥梁施工尽量安排在枯水期进行,设置钢护筒围堰,采用循环钻孔灌注桩施工方式,以减小工程建设对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施工营地、机械修理场、混凝土拌和站应设置污水和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生产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生态厕所收集后用作农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当地垃圾处理场处置,弃渣送渣场堆存,严禁向水体排放或倾倒。
工程K130+680~K133+700段穿越遂宁市船山区唐家乡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陆域2560m,水域460m),工程建设期及运营期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及运营期各项保护措施,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及施工方案,控制和减缓工程建设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不利影响;施工场地、弃渣场、施工便道等临时工程不得布置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加强该保护区路段施工期环境管理,并设置营运期路面径流收集系统和污水收集池,确保饮用水安全。
落实营运期环保措施。项目淮口服务区、淮口收费站(含路政管理处)和南充收费站(含路政管理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其它服务区、停车区、收费站等生活污水采用一体化二级生化处理装置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用于场内及道路绿化;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四)落实工程沿线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营地、料场、混凝土拌和站、沥青拌和场等不得设置在学校、医院、居民点等保护目标的上风向,并尽量远离敏感点。合理优化沥青拌合场位置,采用密封式并配备有消烟装置的沥青拌合设备,控制和减小沥青烟气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加强施工管理,路基施工中应采取打围施工、洒水降尘、遮盖运输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减缓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
(五)认真落实并优化报告书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妥善保存路基开挖的表土、耕作层土壤等,以便施工后期用于施工迹地和公路两侧的植被恢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禁止捕猎保护动物和其他野生动物;施工期结束后应结合区域自然条件,及时对裸露边坡、临时占地等进行生态恢复,对临时占地要恢复土地原有使用功能,植被恢复应注意生物多样性,尽量采用当地物种,确保生物安全。
(六)工程在IK106+587.450~IK108+010.550段以郪江特大桥(总长1423.1m)跨越郪江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无涉水桥墩),工程建设中须按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及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川农业审批函〔2019〕61号)要求,严格落实报告书及相关专题报告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 不得在保护区内设置临时工程,优化设计施工工艺,严格施工期环境管理,禁止施工废水及固体废物进入保护区;跨越保护区的桥梁采取加强型防撞栏设计,设置径流收集系统和事故池,确保桥面污水不排入保护区,减缓工程施工对保护区的不利影响。
(七)工程还涉及穿越四川凌云山国家森林公园一般游憩区、四川南充嘉陵江省级地质公园凌云山园区自然生态区等敏感区域,工程建设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主管部门管理要求,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减缓对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敏感区的不利影响。
(八)加强施工期噪声污染控制,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实行规范施工、分时段作业等措施,敏感点附近的施工区夜间禁止使用高噪声设备,确保噪声不扰民;落实并优化报告书提出的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项目营运近、中期噪声预测超标的敏感点采取安装隔声屏障、隔声窗等措施进行降噪,控制和减小交通噪声的影响,确保满足相应功能区划要求。对远期可能超标的敏感保护目标实施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噪声扰民。商请并配合地方相关主管部门,合理规划沿线土地使用,公路两侧噪声超标范围内不宜新建学校、医院、居民住宅等噪声敏感建筑。
(九)隧道工程施工前要详细调查当地水文地质资料,隧道工程若涉及居民取水井、泉或暗河的,应优化隧道施工工艺,开展地下水环境监控,采取可靠的工程措施,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减缓对居民饮水造成的不利影响。
(十)按报告书要求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饮用水水源地、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敏感路段桥梁应强化防撞设计、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事故池等风险防范措施,并设置限速、禁止超车等警示标志,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强化敏感路段环境风险管理,控制交通运输带来的环境风险,防止运输危险品车辆突发事故对水体造成污染。
(十一)工程K95+980~K96+040段(陆域60m)穿越仓山镇骑龙乡饮用水源地(地下水)一级保护区,应严格落实中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成南扩容项目仓山镇骑龙乡饮用水源相关意见的函》(江府函〔2019〕96号)要求,在工程开工前取消该饮用水源地。该饮用水源地未取消前,工程涉及饮用水源地影响区的路段不得开工建设。
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四、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设施及对策措施必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五、我厅委托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德阳市生态环境局、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南充市生态环境局、成都市龙泉驿生态环境局、成都市金堂生态环境局、成都市青白江生态环境局、成都市新都生态环境局、成都市成华生态环境局、德阳市中江生态环境局、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遂宁市船山生态环境局、遂宁市蓬溪生态环境局、南充市嘉陵生态环境局、南充市高坪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3月5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德阳市生态环境局、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南充市生态环境局、成都市龙泉驿生态环境局、成都市金堂生态环境局、成都市青白江生态环境局、成都市新都生态环境局、成都市成华生态环境局、德阳市中江生态环境局、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遂宁市船山生态环境局、遂宁市蓬溪生态环境局、南充市嘉陵生态环境局、南充市高坪生态环境局,四川省环境监察执法局,四川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