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交通和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国道318线巴塘县城至竹巴龙大桥段白格堰塞湖灾后恢复重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国道318线是进出西藏及西南边陲重要公路通道,2018年区域地质灾害导致国道318线巴塘县城至金沙江竹巴龙大桥段中断,因此,你单位拟实施国道318线巴塘县城至竹巴龙大桥段白格堰塞湖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工程位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巴塘县、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芒康县。路线起于巴塘县城南侧拉哇电站大桥桥头(K9+850.00),止于金沙江钢便桥下游约500米处(K37+683.74),接西藏境内苏洼龙电站还建道路起点(国道318线)。总体走向为东北-西南走向,工程线路走向与既有道路基本一致。
工程线路全长27.939公里(四川段27.240公里、西藏段0.699公里),其中改建段10.655公里,新建段17.284公里,双向两车道,路基宽8.5米,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局部设计困难路段降低技术指标),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工程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共设桥梁745.46米/11座,涵洞93道,平面交叉12处。
工程总投资约10.5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860.32万元。工程已经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318线巴塘县城至竹巴龙大桥段白格堰塞湖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19〕507号)批复(项目代码:2019-510000-54-01-370222)。工程选线经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51335-2019-0006号)、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国道318线巴塘县城至竹巴龙大桥段白格堰塞湖灾后恢复重建工程的选址意见》同意。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对该项目环评审批出具了意见。
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保对策及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的前提下,该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我厅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你单位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和运行,以确保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缓解和控制。
二、项目建设及营运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及运行期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建设单位内部环境管理机构、人员,认真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环保设计合同,同步开展招标设计和技术施工设计,将环保措施纳入招标、施工承包合同之中。建设中须认真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控制和减缓工程建设对沿线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二)优化施工临时工程设置,尽量减少耕地、林地占用,工程占地、伐林须符合国家相关管理政策,并按相关要求完善手续。禁止在征地范围外设置施工场地、施工营地,合理利用原有道路作为施工便道。强化施工环境监理,控制施工范围,优化施工方案,缩短施工时间,减缓工程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三)项目所处区域涉及的金沙江、巴曲河为Ⅱ类水体,工程建设及运营中须严格落实并优化报告表提出的水环境保护措施。工程在施工期和营运期禁止向Ⅱ类水体排污;对跨越Ⅱ类水体的桥梁,在确保安全和技术可行的前提下,应在桥梁上设置桥面径流水收集系统,并在桥梁两侧设置沉淀池,对桥面径流或事故污水收集后进行妥善处理,确保水环境安全。
加强泥浆、废水的处理处置,强化施工管理,严禁污水、污泥等直接排入水体;涉水桥梁基础施工在枯水期进行,并设置钢护筒围堰,采用循环钻孔灌注桩施工方式,减小工程建设对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用作农肥;弃渣及时送弃渣场堆存,严禁渣土下河。
(四)落实工程沿线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料场、混凝土拌和站、沥青拌和站等不得设置在学校、医院、居民区等保护目标的上风向,并尽量远离敏感点。优化沥青拌合站位置,采用密封式并配备有消烟装置的沥青拌和设备,控制和减小沥青烟气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加强施工管理,路基施工中应采取打围施工、洒水降尘、遮盖运输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减缓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
(五)认真落实工程全线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应妥善保存路基开挖的表土、耕作层土壤等,用于后期植被恢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禁止捕猎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应结合区域自然条件,及时对裸露边坡、临时占地等进行植被恢复,对临时占地恢复土地原有使用功能,植被恢复应注意生物多样性,尽量采用当地物种,确保生物安全。
(六)加强施工期噪声污染控制,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实行规范施工、分时段作业等措施,敏感点附近的施工区夜间禁止使用高噪声设备,确保噪声不扰民;落实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控制和减小交通噪声的影响,确保满足相应功能区划要求。商请并配合地方相关主管部门,合理规划沿线土地使用,公路两侧噪声超标范围内不宜新建学校、医院、居民住宅等噪声敏感建筑。
(七)按报告表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应急预案,控制和降低交通运输带来的环境风险。竹巴龙金沙江大桥做好防撞及桥面径流收集设计,避免事故污水进入水域;设置警示牌、视频监控等,公布事故报警电话。
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四、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运营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五、请甘孜州生态环境局、甘孜州巴塘生态环境局、昌都市生态环境局和昌都市芒康生态环境局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分送甘孜州生态环境局、甘孜州巴塘生态环境局、昌都市生态环境局、昌都市芒康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7月13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甘孜州生态环境局,昌都市生态环境局,甘孜州巴塘生态环境局,昌都市芒康生态环境局,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四川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四川省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