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凉山州工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凉山铜业12.5万吨/年阴极铜精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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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8-19 14:46:19] [来源:行政审批处] [点击量:] [关闭]

审批〔2025107

凉山州工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凉山州工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凉山铜业12.5万吨/年阴极铜精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拟在四川会理有色产业经济开发区南部工业片区-昆鹏组团实施凉山铜业12.5万吨/年阴极铜精炼项目(项目代码:2406-513425-04-01-276958)。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电解车间(设408台电解槽等设备)、净液车间(设20台二次脱铜电解槽等设备),配套建设循环冷却水站、压缩空气站、阳极板中转库、副产品暂存库、生活污水处理站、初期雨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危废暂存间、维修车间、原料输送管线等公辅及环保设施,项目辅料浓硫酸、蒸汽、生产用水、化验室等均依托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建成后,将具备阴极铜12.5万吨/年的生产能力,副产电积铜、粗硫酸铜、阳极泥。项目总投资6.97亿元,其中环保投资约0.13亿元。

项目建设总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以及当地相关规划及园区规划环评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厅原则同意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从能源利用、原料使用、工艺优化、节能降碳技术等方面进一步强化减污降碳措施,降低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水耗,减少污染物排放,确保项目满足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达到《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铜冶炼行业绩效分级A级要求。

(二)严格落实并优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各类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的运维管护,确保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强化无组织废气收集和治理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采取添加酸雾抑制剂和覆盖槽盖布等措施减少电解车间电解槽酸雾的无组织排放,吊装作业期间电解槽酸雾经侧吸罩收集+两级碱洗处理后由26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电解车间和净液车间其余槽体设备产生的酸雾采用密闭负压抽风收集+两级碱洗处理后分别26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为控制和减小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报告书在电解车间、净液车间边界外分别设置100米、50米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无居民分布。你公司应积极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加强项目周边用地的规划控制,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学校、医院及居民住宅区等环境敏感建筑物,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划控制要求的行为,应及时书面向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反映。

(三)严格落实并优化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回收利用的原则,建设废水收集、处理和回用系统。生产废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四)严格落实并优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噪声源应合理布局,优选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加强日常维护,控制和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五)严格落实并优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依法分类妥善处理处置避免重金属等二次污染。废滤布、废矿物油等属于危险废物,应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黑铜粉、黑铜板、粗硫酸镍、初期雨水处理站污泥、废槽盖布、石膏渣、废结晶盐暂按危险废物管理固废属性鉴别后根据其性质妥善处理阳极铜残极外售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利用;生活污水预处理池污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六)严格落实并优化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落实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分区防渗措施。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定期开展地下水监测。加强防渗工程的日常维护和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七)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高度重视并不断强化环境风险防控工作,严格执行各项生产操作规范,加强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和维护保养,加强对浓硫酸、盐酸、硫酸镍等化学品运输、贮存、转运、使用等全过程的环境管理,切实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按要求制定并不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结合环境风险实际,完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配备与风险评估相匹配的环境应急物资,强化培训演练,并与政府、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间建立完善环境风险应急联动体系。若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应按规定第一时间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置,确保环境安全。

(八)严格落实环境监测要求。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以及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制定并落实项目污染物排放和周边环境质量自行监测方案。建立污染源台账制度,保存原始监测记录,按相关要求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运行基本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数据,接受公众监督。

、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当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应当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建设过程中须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落实。本项目排污前须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并在调试及投运后做到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你公司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的,你公司应当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之日起,如项目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凉山州生态环境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

、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15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报告书送达凉山州生态环境局、凉山州会理生态环境局备案,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5815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凉山州生态环境局,会理人民政府,凉山州会理生态环境局,四川会理有色产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四川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长者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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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8-19 14:46:19 来源:行政审批处

审批〔2025107

凉山州工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凉山州工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凉山铜业12.5万吨/年阴极铜精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拟在四川会理有色产业经济开发区南部工业片区-昆鹏组团实施凉山铜业12.5万吨/年阴极铜精炼项目(项目代码:2406-513425-04-01-276958)。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电解车间(设408台电解槽等设备)、净液车间(设20台二次脱铜电解槽等设备),配套建设循环冷却水站、压缩空气站、阳极板中转库、副产品暂存库、生活污水处理站、初期雨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危废暂存间、维修车间、原料输送管线等公辅及环保设施,项目辅料浓硫酸、蒸汽、生产用水、化验室等均依托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建成后,将具备阴极铜12.5万吨/年的生产能力,副产电积铜、粗硫酸铜、阳极泥。项目总投资6.97亿元,其中环保投资约0.13亿元。

项目建设总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以及当地相关规划及园区规划环评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厅原则同意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从能源利用、原料使用、工艺优化、节能降碳技术等方面进一步强化减污降碳措施,降低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水耗,减少污染物排放,确保项目满足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达到《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铜冶炼行业绩效分级A级要求。

(二)严格落实并优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各类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的运维管护,确保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强化无组织废气收集和治理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采取添加酸雾抑制剂和覆盖槽盖布等措施减少电解车间电解槽酸雾的无组织排放,吊装作业期间电解槽酸雾经侧吸罩收集+两级碱洗处理后由26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电解车间和净液车间其余槽体设备产生的酸雾采用密闭负压抽风收集+两级碱洗处理后分别26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为控制和减小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报告书在电解车间、净液车间边界外分别设置100米、50米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无居民分布。你公司应积极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加强项目周边用地的规划控制,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学校、医院及居民住宅区等环境敏感建筑物,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划控制要求的行为,应及时书面向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反映。

(三)严格落实并优化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回收利用的原则,建设废水收集、处理和回用系统。生产废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四)严格落实并优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噪声源应合理布局,优选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加强日常维护,控制和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五)严格落实并优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依法分类妥善处理处置避免重金属等二次污染。废滤布、废矿物油等属于危险废物,应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黑铜粉、黑铜板、粗硫酸镍、初期雨水处理站污泥、废槽盖布、石膏渣、废结晶盐暂按危险废物管理固废属性鉴别后根据其性质妥善处理阳极铜残极外售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利用;生活污水预处理池污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六)严格落实并优化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落实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分区防渗措施。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定期开展地下水监测。加强防渗工程的日常维护和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七)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高度重视并不断强化环境风险防控工作,严格执行各项生产操作规范,加强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和维护保养,加强对浓硫酸、盐酸、硫酸镍等化学品运输、贮存、转运、使用等全过程的环境管理,切实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按要求制定并不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结合环境风险实际,完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配备与风险评估相匹配的环境应急物资,强化培训演练,并与政府、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间建立完善环境风险应急联动体系。若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应按规定第一时间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置,确保环境安全。

(八)严格落实环境监测要求。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以及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制定并落实项目污染物排放和周边环境质量自行监测方案。建立污染源台账制度,保存原始监测记录,按相关要求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运行基本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数据,接受公众监督。

、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当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应当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建设过程中须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落实。本项目排污前须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并在调试及投运后做到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你公司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的,你公司应当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之日起,如项目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凉山州生态环境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

、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15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报告书送达凉山州生态环境局、凉山州会理生态环境局备案,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5815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凉山州生态环境局,会理人民政府,凉山州会理生态环境局,四川会理有色产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四川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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