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本参与渠道为征求意见稿留言。如果您要投诉,请通过“生态环境网络投诉举报”提交;如果您要咨询建议,请通过“领导信箱”提交。
为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我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我厅组织起草了《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依据《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27号)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相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建议,请以书面扫描件(单位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反馈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胡庭龙 杨明凡
联系电话:(028)80589118
电子邮箱:214406591@qq.com
附件:1、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
2、条文对照表
3、 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4、 反馈意见表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12月1日
征集结果: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于2021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意见征集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0条。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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