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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开始时间:2021.07.22 截止时间:2021.08.22 征集部门:应对气候变化与对外合作处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落实〈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工作方案》等法规政策要求,落实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强化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提高企业碳资产管理能力水平,我厅组织起草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个人可以在公告发布后的一个月内,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意见建议格式见附件2):

1.电子邮箱:scaepp_ecc@163.com

2.通信地址:成都市科园南路88号四川省生态环境厅(邮政编码:610041),并在信封上注明“《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反馈意见建议格式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7月21日



  征集结果: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于2021年7月22日至8月22日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意见征集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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