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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主题
关于公开征求《川渝地区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征集时间
2023年11月14日 至 2023年12月14日
征集部门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点击量
我要参与

说明:本参与渠道为征求意见稿留言。如果您要投诉,请通过“生态环境网络投诉举报”提交;如果您要咨询建议,请通过“领导信箱”提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函〔202147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鼓励川渝地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进一步拓展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途径,结合实际,我厅会同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拟定了《川渝地区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至12月14日相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反馈。

邮寄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88号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邮政编码:610041

联系人: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张东贺

联系方式:028-80589060

邮   箱:122681426@qq.com

附件:川渝地区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川渝地区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11月14日

征集结果: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于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2月14日,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关于川渝地区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意见征集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0条。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12月28日

征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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