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生态环境局、教科所(院):
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一届四川“美境行动”的函》(川环宣中心函〔2022〕3号)文件要求,四川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组织专家召开第十一届四川“美境行动”实施报告专家评审会。与会专家根据《第十一届四川“美境行动”参赛细则》及评分标准,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对参赛实施报告进行认真评审,最终确定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50名、优秀奖100名。
评审结果已于12月5日公示,公示期间均无异议,现将评审结果公布于后(见附件)。
四川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