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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关于比选2025年生态环境精品短视频拍摄制作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18 14:46:49] [来源:宣教中心] [关闭]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让生态文明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我单位拟制作生态环境精品短视频,现采用公开比选方式确定制作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要求

(一)项目内容

紧扣成都再现‘窗含西岭千秋雪’盛景”主题,摄制生态环境精品短视频部(根据创意情况可制作系列视频)通过生动的镜头语言,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讲述四川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多维度展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推动形成共建共享美丽四川的良好氛围。

(二)摄制要求

1.主题明确、构思新颖、画面生动、情节富有感染力,符合当下宣传表现形式,拍摄表现手法不限;

2.单部时长控制在23分钟,根据创意情况最多不超过5分钟;

3.作品中不得出现违背社会公德、侵犯他人隐私、版权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内容,保证原创性;

4.要采用广播级电视专用设备或电影设备拍摄,保持影像高清晰度,保证画面质量。成片画面分辨率不低于1080P

5.供应商须确保作品不存在任何版权纠纷,交付后版权归我中心所有。

(三)项目预算

总经费预算30万元以内。

二、制作单位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并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条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二)需成立两年以上,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须的相关从业资质,拥有独立的拍摄、制作团队和相应的专业设备与技术能力;

(三)近年来有承担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

三、报名要求

提供比选材料即视为报名,比选材料须现场送达,不接收邮寄。若法人代表报名,须持有效身份证、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非法人代表报名须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请符合条件的各潜在供应商准备比选材料,一式2份合装于一个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报名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

(二)短视频创意策划方案;

(三)近年相关类似案例证明材料。

四、比选流程

(一)618日起进行网站公告,征集潜在的供应商提交比选材料,报名参加;

(二)6271600截止报名;

(三)采取资料评审和现场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比选,比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以最终比选结果确定合作供应商并签订协议书,启动项目。

如超过半数以上评审专家认定此次报名供应商均不能满足工作要求,则此次比选无效。

五、其他事项

联系人:徐老师罗老师

电话:028-61505631

地址:四川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宣传科(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88206室)

版权所有: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主办单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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