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要求
(一)项目内容
紧扣“成都再现‘窗含西岭千秋雪’盛景”主题,摄制生态环境精品短视频一部(根据创意情况可制作系列视频),通过生动的镜头语言,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讲述四川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多维度展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推动形成共建共享美丽四川的良好氛围。
(二)摄制要求
1.主题明确、构思新颖、画面生动、情节富有感染力,符合当下宣传表现形式,拍摄表现手法不限;
2.单部时长控制在2—3分钟,根据创意情况最多不超过5分钟;
3.作品中不得出现违背社会公德、侵犯他人隐私、版权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内容,保证原创性;
4.要采用广播级电视专用设备或电影设备拍摄,保持影像高清晰度,保证画面质量。成片画面分辨率不低于1080P;
5.供应商须确保作品不存在任何版权纠纷,交付后版权归我中心所有。
(三)项目预算
总经费预算30万元以内。
二、制作单位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并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条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二)需成立两年以上,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须的相关从业资质,拥有独立的拍摄、制作团队和相应的专业设备与技术能力;
(三)近年来有承担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
三、报名要求
提供比选材料即视为报名,比选材料须现场送达,不接收邮寄。若法人代表报名,须持有效身份证、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非法人代表报名须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请符合条件的各潜在供应商准备比选材料,一式2份合装于一个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报名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
(二)短视频创意策划方案;
(三)近年相关类似案例证明材料。
四、比选流程
(一)6月18日起进行网站公告,征集潜在的供应商提交比选材料,报名参加;
(二)6月27日16:00截止报名;
(三)采取资料评审和现场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比选,比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以最终比选结果确定合作供应商并签订协议书,启动项目。
如超过半数以上评审专家认定此次报名供应商均不能满足工作要求,则此次比选无效。
五、其他事项
联系人:徐老师 罗老师
电话:028-61505631
地址:四川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宣传科(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88号2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