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下午,凉山州人民政府召开十二届州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暨一季度经济运行分析会议。
会议专题听取了州政府副州长彭涛关于2021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考评及2022年一季度全州环境空气质量情况汇报,并就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是细化压实考评指标任务。根据《2022年度市(州)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工作考评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县(市)和州级相关部门意见,提前将任务细化分解至各责任单位,逐项对标开展工作,抓早动快强化落实。
二是扎实推进完成重点工作。全力抓好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按照“清单制+销号制”将责任落实到最小单元。进一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力度,强力推动“千村示范工程”,积极开展土壤风险管控区试点建设,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深刻吸取2021年度考评扣分教训,找准差距,补短板强弱项。降碳工作方面,建立信息共享、工作会商和政策协同机制,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通过落实工业节能降耗、优化能源消费结构、过剩产能退出和淘汰落后产能等措施,确保完成本年度降碳目标。执法装备建设方面,严格对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化建设指导标准(2020年版)》要求,加快配齐配全执法装备。
四是全力保障环境空气质量。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暨臭氧污染防治排查整治工作,联动实施“三攻坚一完善”行动(国控站点周边污染源排查整治攻坚、夏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坚、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整治攻坚,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统筹抓好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城市面源等重点领域常态化管控,强化高温天气下臭氧污染天气防控,从源头上减少导致臭氧浓度上升的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排放,推动空气质量持续好转,不断提高公众满意度,最大限度避免因空气质量和公众满意度下降导致扣分。
五是积极争取特色亮点工作加分。将年度考评加分任务落实到各县(市)和州级部门,结合凉山实际谋划创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特色亮点,在日常工作中争取国家和省级表彰奖励、中央及省级领导肯定性批示、示范试点创建、先进经验交流、宣传报道等加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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