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重点污染源视频监控系统光纤租用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6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比选公告。
更正原因:项目公示内容与比选文件内容不一致。
更正内容:原公告的供应商条件第一条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更正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央企、国企、事业单位本地分支机构”。
其他事项不变。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比选人: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2.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88号
3.联系人:孟老师,任老师
4.联系电话:028-80589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