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升执法效能,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环执法〔2021〕1号),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采购第三方执法监测服务,欢迎有资质、能力强、信用好的检测机构报名参与,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 项目名称 | 生态环境执法监测服务项目 | 
    
      | 报名时间 | 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14日 | 
    
      | 采购人 | 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 
    
      | 采购方式 | 比选 |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具备CMA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认证; 2.配备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液相色谱仪、离子色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常用污染物分析设备的实验环境,配备专业检测技术队伍,具有完备的环境监测工作质量控制体系;
 3.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两年内无违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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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报名提供资料 | 机构简介、服务项目及主要业绩、营业执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监测工作程序及质量控制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联系人等。 |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 | 2025年3月21日17:00(逾期送达或未密封文件视为无效)。 | 
    
      | 采购人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88号四川省生态环境厅505办公室 | 
    
      | 联系人 | 联系人:孟老师、任老师 联系方式:028-80589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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