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重点污染源视频监控系统光纤租用项目比选公告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5-09-01 08:52:41] [来源: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点击量:] [关闭]

为确保90家重点污染源视频监控前端设备(2016年由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建设)持续向市(州)视频接入中心上传视频数据,实现对企业污染物排放全程监控。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拟通过比选的方式,采购“重点污染源视频监控系统光纤租用服务”,为远程监管执法提供保障,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本次比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重点污染源视频监控系统光纤租用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

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因本项目需全程由单一主体提供端到端光纤租用及运维服务,确保网络架构统一性、数据安全性和故障响应时效性,故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详见比选文件及内容。

四、比选申请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1日至9月3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

2.报名方式:经办人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向省执法总队联系人领取《比选文件》(注: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3.报名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88号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505办公室;

4.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至2025年9月1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恕不接纳,视为未投标,本项目不接受邮寄投标;

5.比选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采购方组织进行比选。

五、联系方式

1.比选人: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2.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88号

3.联系人:孟老师、任老师

4.联系电话:028-80589118

版权所有: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主办单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100000086 蜀ICP备05008542号 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5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