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生态环境局:
根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环境保护部第38号令)《四川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办法》(川发改环资〔2017〕460号)要求,截止2024年6月5日,省、市两级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对76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开展了评估、对21家企业开展了验收,现将评审和验收情况予以通报。
联系人:土壤生态环境处 罗媛凤 028-80589253
省环科院清洁所 罗 斌 18428346679
邮 箱:614874351@qq.com
1.2024年度清洁生产审核(强制性)评估结果(第一批)
2.2024年度清洁生产审核(强制性)验收结果(第一批)
3.2024年度清洁生产审核(自愿性)评估结果(第一批)
4.2024年度清洁生产审核(自愿性)验收结果(第一批)
5.2024年度清洁生产审核(强制性)评审未通过情况(第一批)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4年6月28日
各市(州)生态环境局:
根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环境保护部第38号令)《四川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办法》(川发改环资〔2017〕460号)要求,截止2024年6月5日,省、市两级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对76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开展了评估、对21家企业开展了验收,现将评审和验收情况予以通报。
联系人:土壤生态环境处 罗媛凤 028-80589253
省环科院清洁所 罗 斌 18428346679
邮 箱:614874351@qq.com
1.2024年度清洁生产审核(强制性)评估结果(第一批)
2.2024年度清洁生产审核(强制性)验收结果(第一批)
3.2024年度清洁生产审核(自愿性)评估结果(第一批)
4.2024年度清洁生产审核(自愿性)验收结果(第一批)
5.2024年度清洁生产审核(强制性)评审未通过情况(第一批)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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