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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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26 15:43:22] [来源:] [点击量:] [关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四川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职能简介

承担重、特大突发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应急和调查的相关工作;发布突发环境事件的相关信息;管理12369电话投诉和网上投诉有关工作;参与环境执法检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损失评估等工作。

(二)四川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2021年重点工作

1.强化环境风险防控。积极推动“南阳实践”工作。编制四川省重点流域“南阳实践”总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范围、时间表和实施计划。落实跨省流域联防联控机制。完成陕西、甘肃、贵州、云南、青海、西藏6省(区)跨省流域联防联控协议签订工作。指导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指导地方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

2.着力环境应急准备。抓好预案管理。修订《四川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四川省环境应急响应工作手册。强化企业预案管理,积极推动涉危险化学品、涉重金属企业完成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开展涉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研究。形成危险化学品风险源清单,掌握涉危企业周边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形成《极端情况下涉危险化学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指南》。构建物资储备体系。强化省、市、县、企业四级应急物资储备,编制出台《四川省环境应急物资管理办法》,建立应急物资储存、补充、更新、轮换、调运等管理制度。

3.加强环保投诉举报管理。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窗口作用,积极主动回应群众环保诉求,有效维护其合法环境权益。加大抽查督办力度,对办理不到位、回复不规范的投诉举报案件退回重办;对重点案件、可能造成严重污染后果的,强化研判分析,及时跟踪督办。同时,做好热线归并过渡,配合做好12345热线与12369投诉举报系统对接,确保举报数据完整。

4.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强化应急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专人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执行汛期及特殊时期环境安全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随时做好应急准备。规范信息报送。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相关工作要求,及时上报相关信息。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严格落实“五个第一时间”要求,充分发挥环境应急专家智力支持作用,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409.93万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4.73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409.9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87.32万元,占21.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1.61万元,占78.46%;其他收入1万元,占0.24%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409.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23万元,占46.65%;项目支出218.7万元,占53.35%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21.61万元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3.16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厅要求,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压减一般性支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1.61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69.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5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1.6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3.16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厅要求,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6.5万元,占2.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万元,占5.35%;卫生健康支出8.5万元,占2.64%;节能环保支出269.85万元,占83.91%;住房保障支出19.56万元,占6.0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6.5万元,主要用于培训方面的支出,拟举办环境应急业务培训班,对全省环境应急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着力提升全省环境应急管理能力。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1.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确保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每月按时缴纳养老保险。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5.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确保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每月按时缴纳职业年金。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8.5万元,主要用于中心工作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确保单位职工每月按时缴纳医疗保险。

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执法监察(项)2021年预算数为269.85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执法监察方面的支出,包括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等方面支出,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风险,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1.3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确保在职人员每月住房公积金的正常缴纳。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1年预算数为8.26万元,主要用于按房改政策规定,给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支出,确保职工住房补贴的正常发放。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7.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7.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40万元,主要包括: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中心202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省级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省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环境应急检查组、省际环境应急交流团、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或环境应急机构学习或汇报工作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越野车2均为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收支预算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情况

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9.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和车辆加油、维修、保险采购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中心共有车辆2辆,均为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中心100万元及以上项目,按照预算编制要求,无需编制部门预算绩效目标。

十、名词解释

1.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是指反映各部门用于培训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执法监察(项):反映生态环保部门监督检查环保法律法规、标准等执行情况的支出,行政处罚、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支出,环境行政稽查支出,执法装备支出,排污费申报、征收与使用管理支出,环境问题举报、环境纠纷调查处理支出,突发性污染事故预防、应急处置等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表1.单位收支总表

1-1.单位收入总表

1-2.单位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21年省级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四川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预算公开报表(单位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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