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职能简介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的批复》(川编发〔2016〕18号)规定,中心职责为:承担重、特大突发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应急和调查的相关工作;发布突发环境事件的相关信息;管理12369电话投诉和网上投诉有关工作;参与环境执法检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损失评估等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一是强化应急预案管理。编制《四川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四川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手册》,推动形成“1+2”预案体系。督促成都、南充、凉山等13市(州)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工作。指导成都市完成东风渠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试点方案编制。完成全省涉危涉重企业、饮用水水源地及尾矿库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督促黄河流域涉危涉重企业完成应急预案电子化备案,目前全省风险企业预案备案23433家。二是着力流域联防联控。与重庆、甘肃等省(市)签订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协议,目前全省已签订了环境应急处置合作协议127份,形成了“七横十一纵”跨省(市)政府及主要部门、覆盖主要江河干支流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强化与陕西、重庆等省(市)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科学处置“4·11”陕西汉中汉达公司尾矿库泄漏、“8·18”特大洪灾引发雅安市弘利展化工厂原料桶进入青衣江等事件,有效防范跨界污染。组织川渝相邻市(州)开展跨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检验完善联防联控机制。三是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指导开展全省饮用水水源地、尾矿库、污水处理厂等高风险行业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消除1153处隐患。组织开展川渝毗邻地区环境隐患排查,摸清风险源、敏感点及主要水利设施,治理环境风险隐患,制定应急响应方案。四是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实施突发环境事件网络预警监测,监测环境风险信息84条,预警突发环境事件9起,有效化解环境风险。妥善应对处置“3·14”德阳人民渠油污等突发环境事件18起,同比减少28%。
(二)着力应急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环境应急处置水平。一是健全应急处置队伍。组建由应急、专家、监测构成的省市县三级环境应急处置分队,常态承担各级应急值守任务,提高应急响应效率。二是强化应急实战能力。组织21个市(州)成功开展“天府行动-2020突发环境事件”集成化应急演练。全省共开展应急演练144次,2万余人次参演,动用工程设备、监测设备、应急物资等共计300余种。特别是省突发环境事件指挥部在内江、自贡、泸州组织开展的“2020年沱江中下游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中央、省级多家媒体予以报道,得到生态环境部和省政府领导高度肯定。联合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在广安武胜县开展“2020年嘉陵江出川断面联合应急演练”,提升了跨省域环境应急实战能力。三是落实业务实操培训。组织全省环境应急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开展环境应急管理培训,赴德阳、达州、宜宾等地开展应急处置培训,参训共计5000余人次。联合省监测总站开展全省巡回业务技能培训,已赴乐山、宜宾等地开展5次。指导成都市开展环境应急业务技能大比武。四是加强应急处置保障。健全全域辐射的三级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协调投入1350万元充实7个省级物资储备库,增补储备4大类200余种环境应急物资。
(三)以人民为中心,切实提升群众实际获得感满意度。坚持以健全工作机制为抓手,规范12369环保举报管理,建立健全举报会商督办、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定期分析研判,有效督促问题整改落实,积极回应民众关切。截至12月底,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联网管理平台共受理各类环境举报6036件,同比下降20.8%,办结率96.2%。抽查“12369”环保举报热线值守情况347次、案件办理情况887件,移交案源线索1261件,案件平均受理、办理时间分别为3天、13天,受理效率位居全国前列。
(四)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助力打好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协助印发涉疫废水监管、应急监测、助力复工复产等47个指导性文件,配合相关处(室),在全国率先出台涉疫医废处置技术指南。统筹全省防疫情况,实行日调度、日报告、24小时值班制度,编印疫情防控信息专报148期,被上级采纳143条。协调筹集专项应急资金1400万元,紧急协调3万双手套、6000多个口罩、1400多套防护服和600多个护目镜,切实保障涉疫一线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中心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主动担当,积极作为,被四川省委省政府表彰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和四川省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
三、机构设置情况
四川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由3个内设科室组成,分别是:综合科、应急科、投诉与预警科。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556.20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72.18万元,增长95.83%。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新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单位:万元)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4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9.69万元,占98.13%;事业收入8万元,占1.6%;其他收入1.31万元,占0.27%。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521.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36万元,占31.7%;项目支出356.2万元,占68.3%。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46.89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13.04万元,增长133.87%。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预算项目数较上年增加,且新增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0.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1%。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49.13万元,增长203.66%。主要变动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项目支出较上年有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柱状图,单位: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0.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类)6.14万元,占1.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12万元,占2.52%;节能环保支出(类)436.31万元,占83.82%;卫生健康支出6.55万元,占1.25%;住房保障支出58.44万元,占11.23%。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20.56万元,完成预算83.36%。其中: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14万元,完成预算95.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了培训费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75万元,完成预算75.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选调人员延迟办理入职。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37万元,完成预算75.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选调人员延迟办理入职。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6.54万元,完成预算75.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选调人员延迟办理入职。
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93.08万元,完成预算99.98%。
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执法监察(项):支出决算为243.23万元,完成预算72.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计划调整,个别事项暂未实施。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8.47万元,完成预算74.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选调人员延迟办理入职。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决算为49.9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5.3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33.36万元,主要包括: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08万元,完成预算55.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大力缩减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55万元,占91.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3万元,占8.72%。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5万元,完成预算55.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5.5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5万元。主要用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环境隐患排查治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0.53万元,完成预算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25万元,下降32.0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大力缩减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3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5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来交流汇报等活动开支的用餐费。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7.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2.9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19万元。主要用于环境应急监测车辆及应急监测专用设备的新增配置、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加油、维修、保险服务采购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7.5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心共有车辆2辆,均为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本单位自行组织对疫情防控环境应急工作经费等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2020年疫情防控环境应急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反映除污染防治已列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1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执法监察(项):反映生态环保部门监督检查环保法律法规、标准等执行情况的支出,行政处罚、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支出,环境行政稽查支出,执法装备支出,排污费申报、征收与使用管理支出,环境问题举报、环境纠纷调查处理支出,突发性污染事故预防、应急处置等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附件
2020年疫情防控环境应急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2020年初,为持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中心严格按照预算编制要求申报疫情防控环境应急工作经费15万元,并获得批复。
(二)项目绩效目标。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工作组《关于转发湖北省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做法经验的通知》(国卫明电〔2020〕354号)要求,持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迫在眉睫,中心因开展和指导地方新冠肺炎疫情环境应急应对工作,预算计划购买疫情防控用口罩、防护服、消毒用品等约10万、疫情防控环境应急差旅费5万元。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该项目申报内容与项目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预算批复后,该项目资金计划于2020年2月及时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资金实际支出15万元,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严格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支付,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及时、规范进行财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中心结合实际情况对开展和指导地方新冠肺炎疫情环境应急应对工作差旅费进行报销,并按照预算计划及时购买口罩、防护服、消毒用品等疫情防控用品。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中心结合实际情况对地方新冠肺炎疫情环境应急应对工作开展指导,并按照预算计划及时购买口罩、防护服、消毒用品等疫情防控用品,及时并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项目效益情况。正常列支干部职工开展疫情防控环境应急应对现场指导等经费支出,为疫情期间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及时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起到积极作用;通过购置疫情防护用品,有效保障干部职工从事疫情防控工作期间的安全健康。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中心虽制定完善了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缺乏规范性和有效性,在预算执行管理和绩效管理上还有待提高。在预算编制准确率、各项预算执行进度上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二)相关建议。
1.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按照“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不断完善中心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强化中心内部预算的编制、批复、执行、追加、调整、决算考评等全过程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细化整体预算编制工作。加强中心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整和优化支出结构,清理压缩一般性支出,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3.积极推进预算执行进度。建立定期统计分析制度,及时统计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提出改进预算执行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建议,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四川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2020年决算公开报表
四川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