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指导意见》(环固体〔2025〕10号)、《关于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和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复函》(环办便函〔2025〕421号)、《四川省废铅蓄电池收集经营许可证审查指南(试行)》(川环办发〔2019〕3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新锐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以下简称“试点单位”)申请颁发经营许可证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经审查,新锐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试点单位符合废铅蓄电池收集经营许可条件,拟同意为其换发废铅蓄电池收集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为HW31含铅废物,代码为900-052-31(仅限废铅蓄电池),核准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核准有效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见附件)。
公示期间,我厅接收群众来信来电举报。对反映的问题,我厅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联系人: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刘林
联系电话:028-80589028
地址:成都市科园南路88号
邮编:610041
公示时间:2026年2月12日—2026年2月14日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2月11日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指导意见》(环固体〔2025〕10号)、《关于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和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复函》(环办便函〔2025〕421号)、《四川省废铅蓄电池收集经营许可证审查指南(试行)》(川环办发〔2019〕3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新锐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以下简称“试点单位”)申请颁发经营许可证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经审查,新锐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试点单位符合废铅蓄电池收集经营许可条件,拟同意为其换发废铅蓄电池收集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为HW31含铅废物,代码为900-052-31(仅限废铅蓄电池),核准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核准有效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见附件)。
公示期间,我厅接收群众来信来电举报。对反映的问题,我厅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联系人: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刘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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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26年2月12日—2026年2月14日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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