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2025年生态环保资金绩效评价(勘察)项目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四川省生态环境对外交流合作中心(四川省生态环境投资评估与绩效评价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决定公开比选1家代理机构承担第三方机构的采购代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年生态环保资金绩效评价(勘察)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比选。
二、主要工作内容
承担2025年生态环保资金绩效评价(勘察)项目采购代理工作。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四川政府采购网站进行网上登记,纳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
(三)参加本次采购代理工作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四)本项目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采购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报名资料和注意事项
1.申报意向承诺函;
2.诚信情况承诺函;
3.单位简介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复印件;
5.非联合体申明;
6.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其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分网站进行网上登记,纳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的网页打印件;
7. 参加本次采购代理工作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受到投诉或财政部门处罚的承诺函;
8.代理机构获得的企业荣誉,如“重合同守信用、质量服务诚信等级认证、政府采购领域信用等级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9.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0.开标厅、独立评标室、监督监控区、开评标监控系统、门禁系统等设施配置情况(附照片);
11.2022年以来的政府采购招标代理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以结果公告或委托代理协议为准);
12.项目负责人、专职技术人员提供四川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职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明和2024年至今任意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等复印件;
13.招标代理方案至少应包含项目理解及代理基本操作程序、代理工作思路及质量内部控制措施(含保密措施)、工作人员廉洁管理措施、质量保障措施、进度保障措施、档案管理等6项内容;
14.报价函(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上述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排列后密封,并在封面标注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中心将组织评审小组对参加比选的机构从设施配置、代理业绩、信誉及管理体系、人员力量、代理方案、比选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项目承担机构并按要求公示。
五、情势变更及投诉处理
比选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比选活动不符合程序规定或有违规行为影响公正评审的,需在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中心提出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一经确认,将重新组织评审小组对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比选材料进行书面复评。复评结果为最终结果。
六、报名及开标时间、地点
报名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5日17:00,逾期谢绝。具体开标时间电话通知。
联系人:袁老师
联系电话:028—61502733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88号(一楼110会议室)
附件:1.
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格式
2.
选取代理机构评分表
四川省生态环境对外交流合作中心
四川省生态环境投资评估与绩效评价中心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