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机关服务中心关于生态环境问题专题片制作项目比选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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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24 15:13:52] [来源:第二监察专员办公室] [点击量:] [关闭]

为能更好地制作生态环境问题专题片,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机关服务中心拟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依法选聘“生态环境问题专题片拍摄制作服务项目”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要求

按照每期专题片的制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若干生态环境问题视频拍摄、剪辑、配音、字幕、动画特效、修改包装等工作,制作成片。

二、预算限额

(一)最高限价

人民币8万元(大写:捌万元整),超过此价无效。

(二)单项限价

详见附件1。

三、履约时间

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四、比选申请人要求

(一)报名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条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失信记录;

3.需成立两年以上,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须的相关从业资质,拥有独立的拍摄、制作团队和相应的专业设备与技术能力;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办法

提供比选材料即视为报名。比选材料须现场送达,不接收邮寄。若法人报名,须持有效身份证、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非法人代表报名须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拟参加比选的单位应在工作日(9:00-12:00、14:00-18:00),于2023年7月31日18:00前将比选材料递交至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第二监察专员办公室(宜宾市叙州区戎州路东段19号301室)。比选材料一式2份,合装于一个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注明参加比选的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参加比选的单位印章)。比选材料均应加盖公章(仅纸件材料),格式自拟;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单位简介及符合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2.相关费用报价;

3.专题片策划方案(警示片和正面典型案例制作方案各1个);

4.近几年相关类似成功案例的介绍和样片。

5.其他说明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人员资质和证书;拍摄器材数量和型号;组织保障与可行性;类似项目服务经验、成功案例、团队业绩等。

五、比选公告的发布

本次比选公告自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7月31日在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官方网站发布。

六、比选评审标准和方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根据下列因素综合评比打分:条件相合性、类似服务经验和成功案例、样片质量、策划方案需求满足度、服务组织保障与可行性、比选报价等。

七、比选时间和地点

在参加比选的单位满3家的前提下,拟于2023年8月在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第二监察专员办公室召开比选评审会,最终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联系人:邹老师,联系电话:0831-2323366

附件:1.附件1单项限价表

    2.附件2 专题片拍摄制作服务技术要求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机关服务中心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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